人販子抓到就倆字:槍斃,你贊成嗎?

美好的八十年代1


拐賣兒童罪必須判死刑,最好是逮到就直接槍斃!!!

我認為非常合理,也是完全符合人民意願的!

判刑的輕重應該依據對受害者造成的傷害程度決定怎樣量刑!!!

拐賣兒童者無疑對受害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傷害,同時也對社會造成了巨大的影響!法律量刑過輕會導致傷害大量發生。

可憐天下父母心,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然而每一年,都有孩子被人販子拐走,父母撕心裂肺的哭聲,根本改變不了人販子那顆己經黑透了的心。

一家人的希望,瞬間破滅!!!一個孩子的未來,成為泡影!!!更可惡的是人販子往往虐待兒童!甚至致傷致殘!!!

這種毫無人性的行為,理當判處死刑!

有些罪,是犯不得的,拐賣兒童者已失去作人最其碼的良知!實在罪不可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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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嘯九天令


對於人販子抓住就槍斃,我是贊成的!只有對人販子重判嚴打,才能從根本上杜絕這類犯罪分子,我相信,對於人販子這種罪大惡極的人,所有人都會支持判死刑槍斃!

提起人販子,估計人們都恨不得把他碎屍萬段,一個家庭含辛茹苦養大了一個孩子,一眨眼被偷走了,孩子沒了,一個家庭的希望也就破滅了,過得生不如死!

被人販子拐賣的女孩往往更加悽慘,年齡小的做童養媳,年齡大了直接成了別人家的老婆,被當成生孩子的工具,過著豬狗不如的生活!

更可恨的是,有些人販子還把拐來的孩子折磨成殘廢,教唆他們去大街上乞討、偷盜,為自己掙錢。

針對人販子,我國《刑法》也明確規定:拐賣婦女、兒童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人販子真的太可恨,嚴懲這類人能減少拐賣人口的犯罪率!!!





悅遊四方


如果抓住人販子,最好是馬上判死刑,人販子都是沒有人性的惡魔,槍斃人販子是為民除害。人販子做的事情就是惡魔做的事情,慘害兒童和好人的人販子,槍斃一百回都不怨。


小財神博士688


不贊成!肯定不贊成!人販子拐賣孩子並沒有直接弄死,而是賣掉或把孩子弄殘去乞討。所以,我認為,抓到人販子後,應該讓他們去感同身受,把孩子們的痛苦都試個遍,然後再槍斃。剛逮住就槍斃,太便宜他們了,同意的點贊加關注,老鐵666


未成年的樂樂


全國人民呼籲人大立法,凡是人販子一律死刑,立即執行



蘆葦蒲草


人販子的下場就是這樣!



戲緣女王


“人販子”聽著就讓人毛骨悚然。儘管人們的防範意識在不斷提高。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人販子的騙術在不斷更新,超前了時代的發展。他們的花招一個一個,瞬息萬變,叫人防不勝防!現在又出現了人販子抱團連環新騙!讓被害人在絕處逢生時再跌入虎口,環環相扣。有時遇到危險你找人求救,說不定找到的卻是他們的同夥。人販子儘管壞到頭頂生瘡,腳底流膿,卻有著衣冠楚楚,姣豔動人的偽裝。讓人無法分辨和遠離!看著慈眉善目,卻一個個心狠手辣!如果不下狠心,無法打消他們騙人害人的狼子野心!隨時隨刻隨處隨地都蠢蠢欲動!所以說:抓到了人販子就“槍斃”,可能是唯一行之有效的絕招!這種聽起來有點過的懲戒是被人販子逼出來的!就讓他們嚐嚐犯錯必死的厲害吧!





心如蓮花173349538


完全贊同。

我們應該像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雷霆禁毒一樣,抓到人販子即可當場擊斃,還能領取政府獎金。

要像俄羅斯總統普京的那句:“我們將到處追捕人販子,在機場就追到機場,在廁所就追到廁所,然後把他們溺斃在馬桶裡。原不原諒人販子是上帝的事,我們只是把他們送給上帝。”

人販子,這一代表社會最陰暗最無恥最惡毒最該千刀萬剮的毒瘤蛀蟲,給那些千家萬戶本該和諧幸福的家庭帶去妻離子散的飛來橫禍,所作的惡罄竹難書不計其數,是所有犯罪行為裡面最泯滅人性的禽獸行為。最為可恥可恨。

所以若抓到人販子,我們應該人人喊打人人可打,再讓政府一槍斃命。大快人心。



易知秋


對於這個問題,大家一直在討論。絕大多數人幾乎都異口同聲的贊成“將人販子抓住後槍斃”的建議,足以證明老百姓對人販子的痛恨程度。

在實際操作中,對人販子判處什麼樣的懲罰,得依據人販子所犯罪行的嚴重程度賴確定。

那麼,人販子所犯罪行是否真的達到了被執行死刑、槍斃的標準呢?

下面,我們簡單來分析一下:

就拿拐賣兒童的人販子為例,他們採用的手段一般為:誘拐、欺騙、搶劫、偷盜等,這些都是犯罪行為。

而他們在將孩子弄到手後,同樣有幾種處置手段:

賣到偏遠山區,或者無生育能力的家庭,這算是相對而言罪仁慈的一種做法,被拐賣的孩子遭罪是最少的。

將好好一個健康的孩子故意殘忍的弄殘廢,然後讓孩子去替他們要錢。這其中包括了:故意傷人、虐待兒童等比較重的罪行。而被他們這樣折磨過的兒童,一輩子基本就毀了。

另外,還有一種最殘忍的,割下兒童的重要器官去變賣。有的還給孩子打點麻藥,有的則直接下手,喪心病狂、殘忍至極。這樣的兒童最後的結果基本是死亡,所以,這類人販子所犯的是故意殺人罪。

以上種種罪行數罪併罰,足夠將一個人販子判處死刑、槍斃。

而且,人販子所傷害的不止是被拐兒童,同時也傷害了無數個家庭。每個被刮兒童原本都是父母的掌中寶,被人販子拐走後,相當於奪去了父母的命,這個家庭相當於天塌了。

總之,人販子給家庭、孩子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對社會具有極大的危害性。人販子被抓獲後,將其判處死刑、槍斃,是最好的選擇,無論對孩子、對家庭、還是對社會都是有益的!

大家贊同將人販子槍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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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拍著胸部,看著良心,在正義公平莊嚴的法律法規下,我堅決贊成:人販子,直接槍斃!理由如下:

一、兒童小孩,是每個家庭父母活下去的支柱,是每個父母眼中的寶貝。同時兒童也是祖國的花朵,未來的希望。每位兒童,都是一株茁壯成長的小樹苗,是需要成人們給予關愛呵護地。他們還太小太小,小到分不清對錯,看不清是非,天真地笑容,純真的童心,善良的人性,這是每一個兒童身上的共性。

兒童孩子們代表著真善美,人類自己的後代,是以後推進人類社會和諧發展,共建美好家園的主力軍。


可悲可恨可憐可嘆地是他們中的一部分卻被一個個為了錢為了利的人中敗類的――人販子過早地進行了身體精神上的極度摧殘,失去了一個孩子該有的一切,失去了一個還沒有健康長大的生命該有的一切。換句話說啊:人販子剝奪了一個個幼小生命本該有的人生,讓一個個幼小的生命過早的枯萎,失去了活著的希望!

寶貝回家,人販子不僅僅是對孩子們的過度摧殘,間接地也過度摧殘了丟失孩子們的年輕父母們,讓一個個失去寶貝的家庭瀕臨支離破碎,終年在極度悔恨與痛苦中度日。所以販賣兒童,不分輕重,一旦抓捕,立即槍斃。只有拿出大力度,拋出重拳,才能有效地打擊販賣兒童的罪犯,起到殺百震萬的效果。



二、販賣婦女,少女,這裡我重點指出兩類:①那些剛剛步入社會,家境貧寒的農村大學生裡的女生。②少不更事的外出打工妹。這兩類人本就活著很不容易,早就被生活本身折磨地體無完膚,人販子還要對這兩類本來就心理很痛苦的女生,少女進行販賣,讓她們徹底成了落後貧窮地區老流氓們發洩獸慾的工具。如此折磨同為人的人販子們,也是抓住就槍斃,既然他們沒有做人的資格,就去地府早點報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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