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以「敏感資料」敲詐A股紅日藥業2099個比特幣獲刑

四川男子以“敏感资料”敲诈A股红日药业2099个比特币获刑

成都市中院對杜兵敲詐紅日藥業一案的終審刑事裁定書。

11月6日,上游新聞記者(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四川簡陽男子杜兵向上市公司天津紅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紅日藥業,股票代碼300026)索要“封口費”敲詐比特幣2099個一案,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裁定,杜兵犯敲詐勒索罪被判13年並處罰金。

一審二審法院均認定,杜兵非法獲取紅日藥業敏感資料,不過司法文書對“敏感資料”內容僅顯示為,“杜兵利用翻牆軟件在搜索引擎上發現紅日藥業商務往來送禮的清單和不正當商業行為的文件等內部資料。”

天津紅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創建於1996年,公司位於天津市武清開發區。2009年10月紅日藥業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股票代碼300026),成為首批創業板上市企業,並創下當時中國A股市場發行股價第一高,並號稱“津門創業第一股”

上游新聞記者通過該公司2017年年報及2018年前三季季報瞭解到,紅日藥業2017年歸屬淨利潤4.51億元,2018年前三季度歸屬淨利潤4.63億元。

11月6日,紅日藥業董秘在接受上游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因此案牽涉面較廣,公司會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在必要時將進行公告。[!--empirenews.page--]

利用“敏感資料”敲詐比特幣,套現後買房買車

刑事判決書還原了杜兵用比特幣敲詐上市公司紅日藥業的來龍去脈。

杜兵,1979年12月17日出生,初中文化,無業,四川省簡陽市人。曾因犯尋釁滋事罪於2005年6月8日被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2016年8月22日被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8日被逮捕。

2014年底,杜兵利用翻牆軟件在搜索引擎上發現天津紅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務往來送禮的清單和不正當商業行為的文件等內部資料,並全部下載至硬盤。

2014年12月,杜兵通過互聯網找到紅日藥業董事會秘書鄭某的郵箱,並向其發送郵件,以曝光紅日藥業上述信息為由索要錢財,該公司未理會。

隨後,杜兵在天涯論壇發帖並附一張該公司商業往來費用清單的截圖。該公司發現天涯論壇的帖子後,經研究決定,由鄭某聯繫杜兵,稱願花30萬元解決此事。杜兵提出需要300萬元解決,並要求以比特幣支付。紅日藥業經評估後,被迫同意杜兵的要求。

此後,杜兵通過郵件多次與鄭某聯繫,並教鄭某如何購買、支付比特幣。紅日藥業於2015年1月9日將30萬元存入其員工王某的銀行賬戶,同年5月13日轉賬2700500元至王某賬戶。鄭某使用王某個人銀行賬戶內的資金,花費2999981餘元購買了2101.209個比特幣,並將其中的2099.7個比特幣轉入杜兵提供的紙錢包地址內,經“融幣”後轉入火幣網杜兵賬號內。杜兵將該2099.7個比特幣變賣提現至其建設銀行卡和農業銀行卡內,得款200餘萬元。

杜兵將所得款項中的300612元用於支付購買位於成都的房屋首付款,其餘款項用於購買寶馬X5汽車、存定期、歸還個人債務和個人消費等。

今年5月23日,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作出(2017)川0107刑初610號刑事判決,杜兵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五萬元;扣押筆記本電腦、硬盤、手機等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收繳;將扣押在案的寶馬X5汽車、凍結在中國銀行成都新南支行銀行賬戶上的40餘萬元發還被害單位;查封房屋一套變現後扣除銀行債權,剩餘部分發回被害單位;繼續追繳杜兵犯罪所得,返還被害單位,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該案一審宣判後,杜兵以認定事實所適用的證據嚴重不足、認定事實之間不存在關聯性為由提出上訴,請求改判無罪。

杜兵認為,在案證據不能證實其收到了紅日藥業支付的300萬元財物,比特幣屬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屬於我國刑法保護的財產。

成都市中院經審查後認為,紅日藥業確實是按杜兵的要求支付了約300萬元用於購買比特幣,並將比特幣轉移至按杜兵指定地址,杜兵亦取得了相應的錢款並用於購買汽車、房產等。杜兵的有罪供述詳細的說明了其犯罪所得資金的去向,均能查證屬實,本案中比特幣只是紅日藥業向杜兵支付財產的手段。

9月27日,成都市中院做出(2018)川01刑終851號終審裁定,一審審判程序合法,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應予維持。駁回杜兵上訴,維持原判。[!--empirenews.page--]

四川男子以“敏感资料”敲诈A股红日药业2099个比特币获刑

紅日藥業號稱“津門創業第1股”。圖片/紅日藥業官網截屏

紅日藥業“敏感資料”詳情成謎,董秘稱必要時會公告

上游新聞記者瞭解到,紅日藥業被杜兵勒索的2099個比特幣,在2017年底比特幣價格最高峰時,2099個比特幣最高價值近2.5億元人民幣。

杜兵一案刑事判決書中所說的紅日藥業董事會秘書鄭某,經上游新聞記者核實,鄭某系該公司前董秘鄭丹。

資料顯示,鄭丹,女,1964年2月生,研究生畢業。曾任天津泰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副總裁,北京泰達生物技術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2013年開始擔任紅日藥業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2017年6月辭去董秘職務後,繼續擔任公司董事和總經理職務。在擔任紅日藥業董秘時,鄭丹2016年領取薪酬341萬元,屬於絕對的高薪董秘。

一審二審均認定,杜兵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非法獲取紅日藥業敏感資料;紅日藥業未及時報案是基於涉及其公司敏感信息,這也正是杜兵要挾紅日藥業之所在。但是,在公開的裁判文書上,杜兵通過搜索引擎竊取的紅日藥業“敏感資料”到底是什麼,未予以披露,只是提及“杜兵利用翻牆軟件在搜索引擎上發現紅日藥業商務往來送禮的清單和不正當商業行為的文件等內部資料。”

11月6日,上游新聞記者致電紅日藥業現任董秘,對方表示前任董秘鄭丹在去年就已卸任,目前擔任的職務是紅日藥業總經理。對於案件相關情況,現任董秘表示,因此案牽涉面較廣,公司會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在必要時將進行公告。

上游新聞見習記者 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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