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老漢被侵權 五天執結暖心田

2018年10月15日,被執行人竇某甲來到了河南省濮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主動將其涉案的賠償款項八千餘元交到執行法官手中。該案立案五天順利執行完畢。

2017年4月,年近七旬的老漢豆某與竇某甲、竇某乙等在內的某村小隊因土地問題發生爭執,爭執過程中雙方發生拉扯,老漢豆某昏厥,後於濮陽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雙方就賠償問題未達成一致意見,豆某訴至濮陽縣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決竇某甲、竇某乙賠償豆某各項費用共計8458.08元。

2018年10月10日,豆某作為申請執行人向濮陽縣人民法院提起對竇某甲、竇某乙的強制執行。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向其發放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繳款通知書等執行文書,收到法院的郵件後,被執行人竇某甲主動來到濮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

“高法官,你們啥時候把我銀行卡解凍啊?”竇某甲來到執行局就向本案執行法官高法官問道。

原來在本案進入執行程序當日,執行幹警在執行系統中對被執行人竇某甲、竇某乙名下的銀行、互聯網銀行、不動產、車輛等信息進行了總對總查控,2018年10月12日,執行幹警在竇某甲的賬戶中發現了兩千餘元存款,隨即對該筆存款進行了網上凍結。竇某因賬戶被凍結主動找到了高法官。

“你這個案件,錢也不多,如果不履行的話不但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而且還會限制高消費,對你來說,有很大影響。”高法官耐心的對竇某甲進行了勸解。在高法官的引導下,竇某甲認識到了自己的行為的嚴重性,表示一定把賠償款交齊。

2018年10月15日,竇某甲主動將本案的賠償款項八千餘元及執行費交到濮陽縣人民法院。同日,申請人豆某來到了高法官處,將八千餘元領走。老漢豆某表示,沒有想到法院這麼快就將糾紛一年多的錢要回來了,老百姓心裡非常溫暖,感謝執行局,感謝高法官。最終,這場花甲老人的執行之旅,僅僅五天宣告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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