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多首歌從KTV下架,包括陳奕迅張惠妹等歌星歌曲,你怎麼看?

嚴紅軍


今天看到有網友評論說,難道以後唱歌的地方只剩下浴室了麼?在KTV以後只剩下打牌了麼?沒辦法,知識產權的保護就是這樣的。不交費不能用才是正確的態度。


小型Ktv一般常用的歌曲在三四萬首左右,一下下架這麼多,從短期看,肯定對ktv的生意有一定的影響。畢竟大家常見的擅長的許多歌唱不了了,去KTV也就沒意思了。

肯定有答友覺得這也要錢,那也要錢,電視劇要給錢充了VIP才能看,現在唱個歌也要交版權費。其實收費才是正常的,我們不習慣那是免費的午餐吃的太久了。

按照《著作權法》,歌曲自然也是有版權的。逐步建立知識產權收費的體系,才能在社會上真正形成崇尚知識,保護知識的良好氛圍。


律師獨角獸


6000多首歌從ktv 下架,我覺得這不是對音樂版權的保護,而是扼殺。它就像把一株花移進了屋內,看起來是保護了起來,實則是把它蒙死在搖籃裡,斷了它的陽光。時間久了,定會死去。這是一個錯誤的決定,這個決定勢必產生三個極壞的影響。

首先最直接的就是對ktv 這個行業的衝擊,很多人去ktv唱歌,點不到自己喜歡的或者會哼的歌,你覺得他還會去KTV嗎?

其次,這個決定不僅不能保護音樂版權,反過來對音樂版權保護是一中傷害。這就像一個正當紅的明星藝人,你把他保護起來,不讓他拋頭露面參加活動,時間久了,他就要涼了,這就是所謂的封殺。

音樂的誕生帶有先天的私有性,但也有它的社會公眾性。這就像一個人,既是自然人又是社會人。他是由父母生的,但他不完全屬於他的父母的,他有著自己的社會屬性,他有著自己的獨立人格。說得極端一點,父母有生你的權力,但他們無權決定你的意志、生死。

6000多首音樂從ktv 下架,表面看來是保護音樂知識產權,但我們細究一下,這完全於保護音樂產權無益,一朵花兒,它從種子長出嫩芽,離不開陽光和水,從嫩芽變成葉子,再結出花苞,開出花兒,這一切的生長過程同樣離不開陽光。

一個人,只有融入社會,才能體現他的個人價值。一首歌,只有面向廣大社會群眾,為社會群眾所傳唱、所理解、所認同,才能體現它的音樂價值,也才能體現音樂創造者的價值,我相信,作為一個音樂人,自己的音樂能為大眾所喜愛,應該是他的驕傲。自己的音樂不為大眾所接受喜愛,無人理睬,應該是他的悲哀。所以說,這不僅不能起到音樂保護的作用,還會扼殺音樂人的創造力。

6000多首音樂從ktv 下架,從內容上來說,可能是流傳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或者更久的經典音樂,我一直覺得音樂的價值不是有所謂的專業人士、所謂的專家來評判,而是有社會大眾來評判。

什麼是經典音樂,或者說經典音樂是什麼,經典音樂就是由音樂創造者創造出來,歷經歲月滄桑,依然能為大眾所傳誦、歌唱、叫好、喜歡的音樂。如果這些經典音樂下架讓位,那可以想想KTV內必然會充斥著一些沒有營養的網絡歌曲,低俗的口水歌自然會大行其道,這將會嚴重影響我們中國人的精神風貌。就如同動物世界一樣,山中無老虎,猴子稱大王。


小說影事


我也開過KTV,裝的雷石系統,裝之前賣家說得天花亂墜,什麼定期免費更新新歌曲啊什麼的,裝完後特喵的加歌要收費,一首歌6元,我覺得這又是一個新坑,想辦法搜刮血汗錢的理由,不過自從我開過KTV後就再也不喜歡去K歌了,無所謂.......


尼瑪取個名字真TM難


下架6千多首也不多,有老歌紅歌陪伴我們這一代就夠了!現在我基本不聽多少歌曲。每天有我愛人唱地方戲很好!



我來自中原大地


一方面,中國音集協的這一舉措也是淨化音樂圈生態的有益行為,同時也是對音樂創作人原創權的一種捍衛與尊重,我們應該支持。

但另一方面,作為唱K的忠實愛好者,有一天和朋友們去KTV,忽然搜索不到從前每去必點的陳奕迅和張惠妹的歌曲,還是會感到有些遺憾和可惜

不過那也是因為對音樂“知識產權”的問題關注度不夠高的緣故,覺得這些歌曲能夠存在是天經地義的。

此次音集協的做法,一定會對各地KTV的運營構成一定的影響。

畢竟,陳奕迅、張惠妹的粉絲者眾,歌曲的傳唱度高,包括一些粵語歌曲,也是人們去KTV唱歌的一大動力,所以這些歌曲的紛紛下架,一定會消減一部分人去KTV的熱情,加之如今社會經濟也呈現出一種相對低迷的情態,雙管齊下,一些小型的KTV就此歇業也是勢所必然。

所以,一方面這是一種社會的進步,表明業內對知識產權的重視日益明顯,對原創作者的支持與鼓勵愈加突出,另一方面,這或許也是市場的一種自我“選擇”——優勝劣汰的市場規則將更加深入人心。


席越


版權問題,不是應該先警告再處罰嗎?這個協會的處理是這樣的情況,偷偷摸摸來場所取證,只要他們的歌曲馬上錄視頻取證,然後到法院起訴。我們被起訴的259首歌曲全部是臺灣滾石公司的,感覺怪怪的。而且奇怪的是,在取證期間,滾石公司的授權已經過期。後面又開據授權合同。這個版權問題,處理的過程讓人遺憾,感覺就是被系統公司欺騙了,而且是系統公司賺了版權費打的,人家承諾曲庫的歌曲都是正版,打了個擦邊球。KTV經營者在沒有任何市場管理部門的通知或者告知的情況下,使用了若干年,突然版權被人告了。版權是應該支持,但是也應該合理合法的收取,在KTV開業之前就應該規範管理這些問題。國家統一收取這些費用,更加合理。不是不願意繳費版權,而是一些人因為利益而出賣了良心,國家來收費,統一管理,支持!


無名6385824955763


到KTV的實體店去的人越來越多嗎?

我看移動互聯網的發展對很多事物的發展都有影響。

去實體店唱和在網上唱那個更便宜,更隨時隨地?

不太看好,KTV實體店的未來發展,會受到移動互聯網的發展影響。

網上的KTV應該有發展的,一些友人K歌不在一起也能娛樂了。

IP知識產權隨著習慣的改變,免費改收費或者看廣告的新習慣要逐漸養成了。

以前看陳佩斯和CCTV的矛盾視頻,以後政府也要給錢了,知識產權越來越被重視,這對於首創者得不斷創作非常重要。

比如歌曲作詞作曲配器首唱等,如果始終得不到錢,這些創作如何進行呢?

比如,老師,醫生,很偉大,但是如果自己從事的事業得不到錢,很快這些職業就會消失了吧。

花點錢和看看廣告和以後看不到,聽不到,說不到,摸不到相比,又算不了什麼的。

習慣慢慢改吧。


北國風雲2


一首好的歌曲因為版權問題被取消 被隱藏也就沒有什麼價值了,時間久了人們也就會慢慢忘記了有這麼一首好聽的歌曲了,比如中國好歌曲譚維維唱的那首《給你一點顏色》因為版權的原因原作詞者不讓播放而慢慢被人遺忘了,可惜了!如果原作詞者沒有版權問題的原因而支持播放 說不定現在作詞者也可能會是個著名的作詞者之一了,而他寫的歌詞也會受到更多的邀約。


世界石雕之都—惠安


知識產權體現在各行各業,國家在前些年,還意識不到這些問題(意識到了,但是人們還窮),伴隨著國家的富強,人民的相對富裕,文化精神層面的消費也逐漸的趨於正規,這是對版權方的尊重,也是對ktv廳的一種保護,萬一被告了,賠償會得不償失,市場正規起來也需要逐漸的習慣,慢慢的適應接收吧。


大彬明天你好


我覺得應該好像電影一樣,過了一定的年限就開放免費,比如五年或者十年。反正新歌我也不會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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