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11時許,息縣公安交警大隊機動車稽查布控系統預警稱:一輛顯示“車輛駕駛人駕駛證異常”的豫SEP189號小型轎車沿106國道由南向北行駛經過包信緝查布控卡口。接到指令後,息縣包信交警勤務中隊民警立即組織,於11時04分在來車方向成功將該車攔截。經查,該車駕駛人李某才,其機動車駕駛證屬於暫扣狀態。李某才對其駕駛證被暫扣期間仍駕駛車輛的行為供認不諱。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規定,息縣公安交警大隊對李某才的交通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000元的處罰,駕駛證記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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