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罰大觀:這種刑罰對女子是「羞辱」,男性卻樂於受刑!

古代刑罰大觀:這種刑罰對女子是“羞辱”,男性卻樂於受刑!

其實不管古代還是現代,刑罰都是必不可少的,它可以有力的震懾想要犯罪的人,能夠很好的維護社會穩定,不過關於刑罰的界定,古代和現代還是有很大差別的,就拿現代來說,我國目前刑罰的主要手段是拘禁,這也是目前世界上主要的刑罰手段,但是在古代,拘禁只是最基本的手段,期間還會有各種殘酷的懲罰,比如大家經常從影視劇中聽到的“凌遲”,就是用刀在身上割除無數的傷口,直至逝世,還有其他各種各樣的刑罰,讓我們這些身處現代的人光是看到描述,內心就不禁冒冷汗。

古代刑罰大觀:這種刑罰對女子是“羞辱”,男性卻樂於受刑!

不過古代的刑罰也不僅是如此殘忍的,也有一些比較常見的處罰手段。在影視劇中,最常見的刑罰莫過於杖刑,所謂杖刑,就是用木棍或者是竹板之類的棍狀物擊打犯人,這個刑罰最早出現在東漢,直到清朝滅亡才宣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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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杖刑擊打的都是人的背部,廷杖高高舉起,然後重重落下,隨著而來的則是受刑者的陣陣慘叫,通常擊打過後,受刑人十天半個月都要趴著睡,有些還會落下病根,從此走路都出現問題,更有身體孱弱者,杖刑結束後更是一命嗚呼,不可謂不淒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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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杖刑既然是人來執法,自然會有漏洞可鑽,大家都知道,杖刑雖然數量固定,但是力道卻是有所不同,有人受了百十廷杖依然活蹦亂跳,有人被打幾下就直接魂歸西天,這其中的門道也是有很多的,比如官員發令:“廷杖50,打”,潛臺詞就是輕輕地打,做做樣子就可以了,若是說:“廷杖50,著實打”,那可就要一下一下的認真打,不得有半點留情,更嚴重的話則是:“廷杖50,用心打”,那受刑者可就遭了秧,這一下一下的可是要人命的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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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雖然男尊女卑,但是面對刑罰卻都一視同仁,杖刑自然也是男女通用,但是對於女性來說,公然被擊打背部,有時還需要褪去衣服受刑(防止夾帶墊子),這樣的刑罰簡直就是羞辱,有些女子甚至因此而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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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對於某些男性來說,這種刑罰可就有些不一樣了,比如那些朝中官員,頂撞皇上後被罰廷杖,施刑的太監們敬佩他忠義直言,一般都不會下狠手,而大臣也能收穫到好名聲,這樣的買賣誰不願意做,尤其是在明朝,朝中大臣都以頂撞皇上為趣,挨受廷杖為樂,皇上也礙於自己的顏面,不會對他們下狠手,也算是歷史中的一道奇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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