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宣傳月 這些知識點你應該知道(三)

《保密法實施條例》中對保密載體管理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國家保密載體管理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製作國家秘密載體,應當在機關、單位內部進行,或者委託具有國家秘密載體制作資質的單位進行,製作場所應當符合保密要求;

(二)收發國家秘密載體,應當履行清點、編號、登記、簽收手續;

(三)傳遞國家秘密載體,應當通過機要交通、機要通信或者其他符合保密要求的方式進行;

(四)複製國家秘密載體或者摘錄、引用、彙編屬於國家秘密的內容,應當按照規定報批,不得擅自改變原件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複製件應當加蓋複製機關、單位戳記,並視同原件管理;

(五)保存國家秘密載體的場所、設施、設備,應當符合國家保密要求;

(六)維修國家秘密載體,應當由本機關、本單位專門技術人員負責。需外單位人員維修的,應當由本機關、本單位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確需送外維修的,應當送經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保密審查合格的單位進行;

(七)攜帶國家秘密載體外出,應當經機關、單位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可靠的保密措施;攜帶國家秘密載體出境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保密規定辦理批准和攜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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