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十三届上杭县委第七轮第一批巡察公告

「清风」十三届上杭县委第七轮第一批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11月8日开始,县委巡察组对湖洋镇党委、县司法局党组、县铜业局党组、县残联、县农机站、县方志委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以内。

组别

县委巡察一组

县委巡察二组

县委巡察三组

县委巡察四组

被巡察

党组织

湖洋镇党委

县司法局党组

县铜业局党组、县残联

县农机站、方志委

巡察组

负责人

组长:

李胜千

副组长: 陈洪源

组长:

杨进汉

副组长: 廖邓旎

组长:

林 希

副组长: 高 芳

组长:

蓝海洲

副组长: 阙晓明

巡察时间

2018年11月8日至12月7日

2018年11月8日至12月7日

2018年11月8日至12月7日

2018年11月8日至12月7日

专门值班

电话

18039850613

(工作日8:00-20:00)

18039850615

(工作日8:00-20:00)

15960917432

(工作日8:00-20:00)

15960917433

(工作日8:00-20:00)

通信地址

上杭县邮政信箱

第003号

上杭县邮政信箱

第002号

上杭县邮政信箱

第005号

上杭县邮政信箱

第006号

建议意见箱

县委巡察一组联系箱

(地址:湖洋镇政府大门口)

县委巡察二组联系箱

(地址:县新发地市场北面的供销大厦一楼西出入口围栏上)

县委巡察三组联系箱

(地址:县铜业局一楼大门过道左侧/ 临城镇长岭下社会福利中心大门左侧)

县委巡察四组联系箱

(地址:县农机站门口/ 县方志委办公室门口)

信访受理

范围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认真处理。

中共上杭县委巡察办

2018年11月8日

「清风」十三届上杭县委第七轮第一批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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