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戀後,我們總愛問“我怎樣可以忘記他?我很想忘記他,但我就是沒法忘記他。”如果沒法忘記他,就不要忘記好了。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去忘記一個人?時間自然會讓你忘記他。
你愈努力想去忘記,你愈是無法忘記。仍然愛著他,忘不了他,是理所當然的事,不必覺得慚愧。有些人明明忘不了,卻自欺欺人說:“我已經忘了他。” 然而,只要別人一提起他,她就無法控制自己。
有一天,你會忘記他的。真正的忘記,是不需要努力的。有一天,你從浴室洗了一個澡出來,扭開唱機聽聽自己喜歡的音樂,你忽爾想起,你曾經愛過一個人,啊,原來你愛過這個人,那彷彿是很遙遠的事,你已經一點感覺也沒有了。這就是忘記。有一天,別人提起某某,你才猛然想起,你曾經愛過這個人,現在已經不記得了,這就是忘記。
2.人若能夠耐得住寂寞,就能夠少受許多痛苦和少出許多洋相。
3.天上有那麼多星星,沒有那個陪你看星的人,天空還是會黯淡的!
4.一個人要卑微到什麼程度才終於看到自己的卑微?又要耗盡多少回憶才會發現手上已經沒剩多少回憶可以用了?到底要卑微到什麼境地才肯清醒?又要耗掉多少回憶才肯放手?
4.當你強大了,你才會遇到比你強大的;當你變好,你才配得起更好。
5.我們以為自己苦苦暗戀著某人,而其實,我們暗戀著的,只是一個我們在想象中美化了千百遍的人,愈是得不到愈是肝腸寸斷。到了後來,那浮不上面的單思,只好沉落在暗戀的湖底,化成荒蕪的青苔
6.有可以浪擲的東西,也有很想珍惜的人,有追尋,也有墜落,醉過一場,也清醒地看過人間色相,人生才不是空中鳥跡,飛過不留痕。
7.有些人,過去了就沒法重來。時間沖淡了往事,卻留下了好像比原本更詩意的感覺。
8.愛一個人,才可以原諒他。 不愛了,也就談不上原諒,也談不上恨。
9.時間既是向前飛逝,永不回頭,卻也是不斷輪迴。人類短暫的生命面對時間的滔滔長河,無論是天長地久還或曾經擁有,也不過是匆匆一瞥,須臾已成過去。
10.曾經好像擁抱一個人,感謝他為我所做的一切,那一刻,也許大家都有感覺,然而,只要冷靜下來,感覺轉瞬即逝。感覺,是靠不住的,難以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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