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新中國特大刑事案件之一:「殺人魔王」張君伏法實錄(四)

張君開始是一人作案,後來陸續將他的親戚、朋友拉下水,組成一個暴力搶劫團伙。經初步查明,在這個8人的犯罪團伙中,就有4人是他的親戚。

回顧新中國特大刑事案件之一:“殺人魔王”張君伏法實錄(四)

他當時打電話給在外地打工的外甥李澤軍說:“有一筆大生意,敢不取做?”在外面辛辛苦苦掙不到幾個錢的李澤軍滿口應承,沒想到張君要他做的是搶劫,他猶豫不決。張君耐心地給他做工作,你跟著我要什麼有什麼,這比你給別人打工要強得多。李澤軍看到舅舅混得有模有樣,不禁心動。由於他有良好的軍事素質,很快就成為了張君的左膀右臂。

張君心狠毒辣,對新加入團夥的人總是讓其參與命案,從而脫不了干係,死心踏地跟著他。綽號“胖子”的李金生是張君的好友,張君發現李金生了解團伙內部的情況太多,想殺人滅口,但李仍有利用的價值,為了考驗他,張君指使李金生開槍殺人,如其不敢就將其幹掉。

“8.31”案中的無名屍體就是李金生開槍打死的。

據犯罪嫌疑人王雨交代:他因為在湖北省公安縣南平闖關殺人時膽子太小,已經被開除了,但他是張君的表外甥,才倖免一死。

每次作案前,張君都要組織同夥進行體能訓練、實彈射擊訓練、反覆演習。實彈射擊訓練在偏僻的山林中進行,每一支槍都裝有消聲器,不易被人發現。作完案,他和他的團伙並不急著離開作案城市,而是安住下來,買下大量報道他們作案情況的報紙,仔細閱讀,從中瞭解警方部署,提高反偵查能力。

歹徒很會偽裝,隱藏很深。即使是張君的情婦也不知道他的真實姓名。因此一系列持槍搶劫大案久偵未破,歹徒6年多來一直逍遙法外。

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張君一夥最終還是逃脫不了法律的嚴懲。

張軍被捕後,人們驚奇地發現,這個黑老大背後竟然跟著五個對他死心塌地的情婦!她們分工明確,在張君團伙犯下的眾多大案中扮演著幫兇、甚至是主謀的角色。最終,因為非法持有槍支罪、包庇罪以及殺人罪等等,五個情婦中有四個被判處死刑,和張君一塊上了黃泉路。

秦直碧

後來狡猾的張君為了在重慶能夠更安全就想再發展一個情婦為其打掩護,於是就通過婚介所找到了比他大16歲的秦直碧,在張君的花言巧語和金錢攻勢下,秦直碧很快就墜入了張君編制的情網。此後,張君所作的多起殺人案,秦直碧都是知情人。張君每次在重慶作案後,都是住在秦直碧家,而且秦直碧還多次進行了協助。

1995年12月22日18時30分,地處沙坪壩鬧市的重慶友誼華僑商店沙區分店,購物的人群熙熙攘攘,一派繁忙景象。“不許吼!”人們突然聽到一聲叫喊,循聲望去,發現黃金首飾櫃的女營業員被一個高個男子用槍指著頭,未等她反應過來,一矮個“女子”衝進櫃檯,就往馬桶包裡裝金銀首飾。

此次搶劫中,矮個“女子”便是秦直碧。秦直碧已經快50歲了,但“頭腦簡單,膽子大”, 張君於是就勾搭上她作自己的情婦,並很快使她成為自己的同夥。

回顧新中國特大刑事案件之一:“殺人魔王”張君伏法實錄(四)

全鴻燕

35歲的全鴻燕1995年下崗後,在重慶開起了出租車。1993年3月初識張君時,全鴻燕剛離婚。張君說要學車,請全鴻燕當老師,出租車照常打表計費,這樣他騙取了全鴻燕的信任,兩人開始同居。

張君將全鴻燕的住所作為窩藏槍支的據點,又於2000年7月帶她去常德,逼她向一個無辜青年開槍。全鴻燕“沾血”後,便死心塌地跟著張君了。

回顧新中國特大刑事案件之一:“殺人魔王”張君伏法實錄(四)

楊明燕

張君情婦中最漂亮的一個,她不但與張君“結了婚”,並且還為張生下了一個女兒。楊明燕是重慶涪陵人,1991年參加工作,先在福利印刷廠當鑄字工。

1995年,楊明燕辦理停薪留職手續離開單位,開起了餐館。2001年28歲的楊明燕本是涪陵區社會福利院的一名護士。

1996年,張君與楊明燕在涪陵一歌舞廳認識,不久,兩人在涪陵區辦理了結婚手續,張君用的是一張名為“龍海力”的身份證。此前,張君與前妻肖月娥辦了離婚手續,楊明燕未結過婚。

嚴敏

他離婚後的第一個女人名叫嚴敏,重慶市涪陵人。嚴敏是個小姐,因為沒靠山經常被欺負,碰上張君心狠手辣二人一拍即合,在加上張君長的還行,於是就順理成章的在一起了,而且張君的第一支槍也是嚴敏出錢買的。但是因為和嚴敏的前夫爭風吃醋就拔槍威脅,從而為自己在重慶落馬埋下了伏筆。在重慶作案每次都是嚴敏進行偵查,然後張君下手。

1995年參與張君在重慶渝中區和平路搶劫殺人案的嚴敏個子很小。進了看守所後,她一直遵守監規,服從安排,表現較好。嚴敏在看守所有一段自述,這裡記載如下:

“我很早離婚,一個人帶著女兒,就靠在外面做點小生意謀生,生活相當不容易。我是先陷進了張君設下的感情陷阱。他開始是以一個款爺的身份出現的,他出手大方,又滿嘴甜言蜜語,我以為找到他後,這一輩子都有了依靠,於是我的感情防線被衝破了。 設下感情陷阱後,隨即又設下債務陷阱。他找我借了1萬多元錢,這使我無法離開他。待將我“套牢”後,他就開始威脅我,叫我跟他去作案,否則就殺死我全家,就這樣,我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

陳樂

陳樂,她是這五個人中年齡最小的,落網時還不到25歲。2001年25歲的陳樂,有著初中文化,幼年喪父,母親務農。由於家庭條件不好,16歲便輟學,17歲便先後隻身到廣西、廣東打工,1998年厭倦了漂泊生活的她回到了家鄉,並在舞廳“坐檯”。

1999年下半年,因張君看上了她的姿色,陳樂也看好張君的一表人才和腰纏萬貫的老闆氣派,將當時化名為“陳強”,並自稱做電器生意的張君,從十分要好的女友手中奪了過來,從而兩人姘居在一起,她心甘情願地做起了張君的情婦。然而她怎麼也沒想到,這個看似身價不菲的男人竟然差點葬送了她的一生!

張君在常德的情婦陳樂。她個子高挑,面目清秀。

出身在鼎城區篙子港鎮、喝洞庭湖水長大的陳樂,初中畢業後來常德闖世界。1999年下半年,她認識了張君,並以她的美貌獲得了張君的迷戀,張君為她在三閭小區買了一套房子,後來這套房子成了密藏武器、彈藥和彙集團伙的黑窩點。奸詐險惡的張君,每次帶槍回來或“開會”都是在這套房子裡的一間密室裡。每當這個時候,張君都要陳樂買這買那或者在外放風,一直到“9·1”大案發案之前,陳樂都只看到張君“善良”的一面,卻沒有真正看清他險惡的一面。

2000年9月1日,她發現自家衛生間裡有血衣,而當天恰好附近的銀行被搶劫,那時候她就懷疑起了張君。但是在張君的威逼下,她沒有勇氣也沒有機會報案。

後來張君團伙落網,由於陳樂沒有直接參與案件,因此從輕處理。但是她發現血衣後知情不報、涉嫌包庇,因此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

張君團伙主要男性人員檔案

李澤軍(主犯)常德劫案劫匪李澤軍是常德市安鄉縣安福鄉人。李澤軍排行老三,生於1971年,在大湖口中學讀完初二就輟學回家,到一家鎮辦織布廠幹了一段時間後,於1991年應徵到海軍某部服役4年。1995年5月,退伍回鄉的李澤軍與胡春香結婚。

新婚後僅70天,兩人因割稻子之事吵嘴,胡喝農藥自殺。李家因此背了債務。隨後李澤軍到廣東打工近兩年,1998年重新結婚,並生了一個女兒。婚後,李澤軍夫婦在縣城買了房子,並租了一個小門面做服裝生意。村民們反映,李澤軍平時從不打架鬥毆,從不與人爭吵,也不幹偷雞摸狗的事,聽說他搶劫殺了人,大家都很意外。

趙正洪(主犯)

出身在益陽市資陽區,以前做水果生意,益陽發了大水沒有什麼事情做。趙正洪深知自己已經為自己挖好了墳墓,他悔恨自己沒有文化。他轉告他的家人和5歲的女兒:希望妻子一定要讓女兒多讀書多學法律,長大了當個律師。

陳世清(主犯)

陳世清在家鄉人面前的形象性格直爽,頭腦靈活。小學畢業後,他輟學了,從15歲起學瓦匠,手藝逐漸聞名鄉里,先後還收過10個徒弟。1997年因做泥瓦活兒摔傷後,他只得改行,做了七八個月的出租摩托車生意。到了1998年,他到常德開起了出租車,此後,便很少回家。但據記者瞭解,陳世清人性的另一面是,他從小就被祖父母嬌生慣養,一心想發財。到1997年前,他被他的同鄉張君以一宗命案拉下了水,私慾更加膨脹,從此殺人越貨,無惡不作。從目前警方掌握的情況來看,他一共參與制造了8起血案。

李金生(從犯)

李金生已40歲,身材高大、一副“憨態”的李金生,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他開出租車,妻子開飯館,有一對聰明可愛的兒女,不愁吃,不愁穿,不缺錢花。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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