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阶段质量控制要点

1、桩间土清理

(1)控制要点

1) 土方开挖标高

2) 严禁碰撞

3) 断桩修补

(2)保证措施

1) 加强土方标高测设,预留的300mm土方采用人工清理;

2) 在桩位500mm内采用人工清理,严禁机械碰撞桩;

3) 断桩采用高一等级的混凝土标号进行补齐,断桩周围填级配碎石;

4) 在施工期间,基坑2m范围内严禁堆放材料。

2、地基基础验槽及地基处理

(1)地基验槽的内容

1) 筏板基础

首先应检查基础轴线是否与图纸标注一致。按设计要求核对基底标高是否正确,基底底层分布是否均匀,是否有软弱土层存在。基础持力层土的物理力学性质状况是否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内容相符。并根据施工中有无降雨,基槽是否浸水等现象,确定地基土有无扰动,必要时可采取技术手段,进行施工钻探,进一步查验。

2) 柱下独立基础

柱下独立基础的特点是互相不连续。在验槽过程中,不仅要检验柱网尺寸是否准确,基坑底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还要检验各基坑底土质是否与勘察报告书中描述的内容相一致,还要着重比较各基坑(槽)底土质是否均匀一致。必要时,可在基底土层一定深度范围内作轻便动力触探锤击试验,通过核查锤击数,判断基底土层一定深度范围内的均度程度,以防止发生不均匀沉降。

3) 钻孔灌注桩

桩基施工前,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钻孔顺序。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在原勘探孔附近开孔试钻,以便校对勘察报告书中描述的地基土工程性质的准确程度,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分析产生异常的原因,必要时勘察单位应作补充勘探。

在现场还应核对桩基础平面位置、钻孔数量、间距、孔径及垂直度等;核查成孔质量、孔底虚土厚度;对于大直径桩应逐桩进行终孔验收;

(2)验槽过程中的地基处理原则

根据验槽可发现问题,进行建筑物局部地基处理则可解决问题。局部地基处理方法很多,各种处理方法的实施,都应考虑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1) 同一建筑物地基土应保持均匀一致。对于基槽(坑)范围内存在的局部软弱土(如松土)、墓坑和古井等,需要进行局部处理。岩土工程师应提出具体的处理办法和施工要求;

2) 对于基槽(坑)范围内存在的松土坑,应将坑中松软土挖除,使坑底及四周坑壁均见到天然沉积的地基土为止,回填与天然地基土压缩性相近的材料;

3) 要求挖净的部分,当开挖深度较大时,应按规范要求错台,并保持被挖除部分的边界形状规则。还要防止地基土均匀性被破坏,要根据被挖除部位地基土土质,选用比例合适的灰土进行回填,并进行碾压夯实。如软弱土面积较大,挖除后回填土料配比不当,可能造成地基软硬不均。应确定合适的填料配比,增加碾压次数和加大夯实力度,确保同一建筑物的地基土均匀一致;

4) 对于基槽(坑)范围内较深的墓坑、古井,挖除全部虚土难度较大时,可部分挖除,挖除的深度一般为坑井宽的2倍,如剩余的虚土为软土时,可先用块石夯实挤紧后再回填。对独立柱基,如墓坑、古井范围大于基槽的1/2时,应尽量挖除虚土将基底落实,但两相邻柱基的基底高差在粘性土中不得大于相邻基底的净距;在砂土中不得大于相邻净距的1/2。如挖除全部虚土困难时,亦可采用加强基础刚度,或用梁板形式跨越,或改变基础类型,或采用桩基等进行处理;

5) 优先加固处理地基土,避免对原设计基础作较大的变更。原基础设计经过设计人员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完成的,在解决验槽中所发现的问题时,一般情况下应针对地基土进行加固处理,尽量达到原勘察报告所给结论状态。在实际工作中,建设、勘察、施工、质检和监理单位往往强调修改设计,忽视对软弱土层的加固处理。盲目修改基础设计,缺乏全面考虑,常常顾此失彼,出现遗漏,给工程带来隐患;

6) 同一建筑物应避免采用多种基础型式。因每一种基础的工作机理不同,原基础为条基,处理时也应尽量采用条基;如原基础设计采用桩基,处理时也应尽量采用桩基;

7) 考虑方案的可实施性。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就已确定。其施工技术水平也就相对固定下来。基础处理方案的确定,不可避免地受施工单位的技术水平、施工机械和施工经验等条件制约。因此局部地基处理和基础方案的可实施性很有可能成为能否选用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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