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 城市居民下鄉用宅基地建別墅

11月7日,最高法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意見指出,對於違規違法買賣宅基地、違反土地用途管制、工商企業和城市居民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的行為,依法認定無效。

保障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意見要求要依法妥善審理農村土地承包案件,依法保護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農業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維護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確保士地承包關係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促進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意見稱要按照“落實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要求保護農村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依法有序流轉。按照物權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規定保護農民對承包土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等法定權利。在充分尊重農民真實意願的基礎上,合理有序促進農業市場化、集約化、組織化、規模化發展。

意見還對調處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糾紛做出明確,要求保障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保護農村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的基礎上,依法保護宅基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和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農村住宅、農業設施和休閒旅遊設施等建設,大力支持改革試點地區開展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意見稱,對於違規違法買賣宅基地、違反土地用途管制、工商企業和城市居民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的行為,依法認定無效。

從嚴從快懲處“村霸”

意見提出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不斷向縱深發展,增強農村群眾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意見提出,堅決依法從嚴從快懲處把持農村基層政權、操縱破壞農村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在農村地區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以及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等。堅決依法從嚴從快懲處黑惡勢力“保護傘”。

意見同時提出,依法妥善審理耕地保護糾紛案件,依法打擊制裁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規範各類金融行為。嚴厲打擊“套路貸”詐騙等犯罪行為,嚴格依法限制高利貸,加大對變相收取高息行為的審查力度,規範和引導民間借貸健康發展。

意見提出,通過司法審判引導農村摒棄高額彩禮、干預婚姻自由、不贍養老人等不良風氣。積極鞏固有利於家庭穩定的財產製度和情感基礎,著力保護未成年人、婦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