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工作人員沒收的充電寶,最後都去哪兒了?

談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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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上飛機的充電寶、火機等等並不是沒收的,只是不讓你帶上飛機而已。你可以選擇快遞送到你指定的地方或者是直接扔進去垃圾桶不要。

但是快遞費有點貴,而且準備安檢上機了,大家也沒有這個時候給你安排快遞,所以很多都是扔掉或者是放在機場的“暫存”的。暫存的時間是15天,15天之後沒有人來認領就是銷燬。

不過是真的銷燬,還是會直接讓回收商拉走,那就不得而知了。但是,這也是合理的。

第一,這些有危險的東西不能飛機!因為飛機一出事可能涉及到上百人的性命,所以必須要嚴格按照規定來做。

第二,你可以選擇快遞或者不要扔了,但是更多時候,你都是暫存在機場,就當不要了。人家只能暫存15天。

第三,暫存15天之後,都沒有人來要,直接扔了或者給回收商了,都是正常的,要不你就回去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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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機場過安檢的時候。這三樣東西最容易被攔截:打火機,大容量充電寶,超量化妝品。不能隨身帶上飛機,要麼選擇寄存,要麼快遞。往往多數人覺得不值錢沒必要,便遺棄在了機場。

好多人都有一個疑惑,這些東西到底去哪了?

小文子,雖然經常坐飛機,但是也不知其去向,作為一個正義感爆棚的公民我覺得調查此事。

前幾天瀏覽某寶時發現,網上有售賣機場遺棄的充電寶。價格異常親民,10-20元不等。銷量火爆。這就讓很多人感到了不滿,我們的合法財產竟然成了某些人牟利的工具。因為對遺棄物品的去向一直心存的疑惑,反而成了店家的賣點。

記得有次我旁邊有個機場工作人員,閒聊時提及了這些物品的去向,工作人員聲稱“別看著是旅客遺棄的物品,無論安檢人員還是機場工作人員,或者清潔工,都不能隨便拿”,具體去向他們也不知道,只說隔兩天這些東西就會被車拉走,說是捐給慈善機構,我也納悶什麼慈善機構會需要大量的充電寶?難不成捐給偏遠災區的孩子照明???這就不得而知。

或許被某些人通過特殊渠道變賣了,也可能真的捐給了貧困地區,我們都不得而知。但是可以確認的一點,人們想當然的認為沒收的物品進入工作人員的口袋是錯誤的,

如果是你,你會願意冒著風險去拿十幾塊錢的充電寶嘛?

我是小文子,一個愛分享的空姐。


空姐小文子


有人曾經調侃:“如果在離開機場時沒有裝上十幾個火機,感覺自己飛機票都白買了。”其實除了打火機是明令禁止攜帶的物品以外,充電寶也不能攜帶。但是,這些被丟棄的物品究竟進了誰的口袋?

充電寶為啥被丟棄?

“不允許帶上飛機的充電寶只有兩種特殊情況,一種是功率超標,一種是‘三無’產品,也就是沒有標註產品信息。”

另外,乘客每人多帶的充電寶個數不超過兩個。並且必須隨身攜帶,不能將充電寶放在托運行李中。必須處於關閉狀態。


那麼被禁止的充電寶去哪裡了?

1.當你的充電寶被告知不能攜帶時,或者由送行的人員拿走,或者由專人放在失物招領處,當天處理掉,畢竟這種東西堆放一起容易出事。

2.接著將有專門的公司做統一無公害處理。當然按照機場的說法就是回收的充電寶經拆解,其中的鋰電池將再次回收使用。具體是不是這樣操作就不得而知了。


不過雖然說詞是這樣,但是在網上還有這種舊充電寶售賣,而且是大量,一個貴則二三百元的充電寶,卻只賣15元,甚至10元一個還包郵。而且據留言買家說,有些充電寶上,都貼著帶有航班號和日期的小標籤。

就像打火機一類便宜的,就放在一處由出站旅客自行帶走,當然有好的,比如Zippo,這個就不知道去哪裡了。


諸葛一點通


來普一下法,並不是所有的充電寶帶上飛機,超過容量的才不允許帶,而且機場工作人員也無權沒收我們的充電寶,他們只能暫時代為保管。

充電寶可以帶上飛機嗎?

之前有傳聞說民航局出了新的規定,說禁止登機的遊客攜帶充電寶,這是謠言,而且恰好相反,充電寶要帶上飛機的話,一定要隨身攜帶,而且不能超過一定容量,這個由民航局下發的《關於加強旅客行李中鋰電池安全航空運輸的通知》可以得中,充電寶等鋰電池產品不能託運,只能隨身攜帶,而且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得超過2克,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瓦特小時),備有電池僅限帶2塊;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經航空公司批准後可隨身攜帶,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

機場工作人員有權沒收我們的充電寶不予歸還嗎?

看到很多評論說有機場工作人員沒收了充電寶後自己拿去用了或者拿去賣、拿去捐獻給慈善機構了,這樣做是違法的。因為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我們購買了充電寶後,就擁有了充電寶的所有權,它屬於我們的私人財產,其他人不能未經我們的同意處分我們的充電寶。

因此,即使我們違反了機場的規定,不能把超過容量的充電寶帶上飛機,那機場的工作人員也只能暫時幫我們保管充電寶,而不能私自處置,要等我們回來拿,當然,如果充電寶一直長時間都沒有人回來拿,這個時候機場才有權自行處置。


李欽宇


首先呢需要現更正一下這個問題,機場安檢不存在“沒收”物品,符合條件的充電寶(小於或等於100wh,且充電寶必須有清晰、全面的標識和3C認證)是可以帶上飛機的,不符合條件的也只是不讓你帶,被發現之後乘客可以自行處理違禁物品,所謂的“沒收”其實是機場暫存,在這個暫時存放期(30天)內,可以由家人帶回或者快遞回去。不過機場的快遞比一般快遞的價格高出一倍不止,幾乎沒有人會為了一個充電寶去付那麼昂貴的快遞費。

至於超出存放期限的充電寶屬於旅客自棄物品,會統一處理,工作人員不許私自攜帶扣留物品離開。機場規定這些物品會統一存放然後銷燬。

當然,總會有一些人鑽制度的空子,不會放著這白戰的便宜不佔的。有一些文章裡說在機場工作的朋友用的名牌化妝品、喝的高檔紅酒都是機場流出來的。

還有那些被旅客自行遺棄的物品可能是扔在垃圾桶裡被保潔撿走了,然後流了出去,比如機場到達口有一些阿姨兜售兩塊錢一個的打火機、十塊錢一個的充電寶。

也有一些人拿機場流出來的物品擺攤,低價出售。裡面就不乏充電寶、打火機等物件,但購買須謹慎。上文已經說了,機場扣押的充電寶大部分都是三無的違規產品,就算你花低價買回家,萬一把手機充壞了或者爆炸了,真是得不償失。


鎂客網


最後去哪了?

請看圖

我也是偶然發現的,不敢說全部都拿來賣二手了,最起碼有一部分吧。除了充電寶,還有很多護膚品、化妝品

還有很多洗髮水沐浴露

反正是很多就對了٩( •̀㉨•́ )و get!

很心疼自己當初買的幹發噴霧,我以為乘坐火車好像不嚴。也沒想那麼多,自己帶的噴霧有易燃易爆標誌,工作人員就沒收了


國立戲精學院優秀畢業


充電寶在機場被沒收後,一般都會告知旅客,會代管保存15天,15天后如果沒有人取走,就會集中銷燬。


海河以東


按民航局的有關規定,充電寶額定容量不能大於160wh,凡是發現超標違規的充電寶都會被攔下,處理方式有以下三種:

1、家人帶回2、快遞 3、丟棄

包括打火機和化妝品等產品,機場一般都會當天處理,不會堆放。 但除了家人帶回和郵寄的還剩下丟棄的充電寶,一般都有機場自行處理了,就中國的社會關係而言,能夠處理這些東西的人一般都是多少有點能耐的,大家都懂,所以說就出現了地攤或者網購有人說是機場丟棄原價幾百的充電寶,現價50出售。

個人覺得,首先買東西一定買正規產品,尤其電子設備,第二就算遇到這種不讓帶的問題郵費才多少錢啊,算算哪個更划算。


儲能材料


首先,標題就是不對的,機場工作人員並沒有沒收你的充電寶,也沒有沒收的權利。

國家民航局規定:額定容量小於等於20000Ah的充電寶,並且標識清晰可辯的充電寶是可以帶上飛機的,但是不可託運。

對於大於20000Ah或者標識不清楚的,禁止帶上飛機,你可以選擇郵寄到目的地或者寄存到機場,一般機場都有免費寄存期限,等回來在取就可以了。還有就是讓送機的人帶回。

如果充電寶不符合民航局規定,你又不想採用以上方式處理,只能現場遺棄,機場都是統一交有資質的公司處理。(這裡不排除有機場工作人員私自拿走他用,畢竟有的機場要求不一樣,人員素質也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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