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集體資金、違規收受禮金……株洲多名黨員幹部受處分


侵佔集體資金、違規收受禮金……株洲多名黨員幹部受處分


(網絡圖片)

株洲新聞網11月12日訊(記者 陳彥圻 通訊員 紀軒)近日,茶陵縣、荷塘區、石峰區先後通報多起違紀違法典型案件,4名基層黨員幹部受到黨紀處分,1名臨聘人員被解除勞動合同。

【案例一】茶陵縣嚴塘鎮原井頭村黨支部書記譚件牛違反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問題

案情:2002年,時任井頭村黨支部書記的譚件牛在紅沙嶺相繼退耕還林48畝,但未將退耕還林延長期補助款24000元上交到村委會;2016年10月,原井頭村支委未經招投標,將沿江防洪堤工程的延長部分交由黃某修建。原井頭村黨支部書記譚件牛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原井頭村村主任陳文平負有直接責任。

處理:2018年10月10日,經嚴塘鎮紀委研究,並報鎮黨委同意,給予譚件牛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涉案違紀款24000元上交到村財務;給予陳文平黨內警告處分。

【案例二】荷塘區明照街道東園村寺山組原組長凌偉兵違反廉潔紀律的問題

案情:2012年6月,株洲某公司擬租賃明照街道東園村寺山組的部分土地。2013年1月,該公司已預付50萬元土地流轉金。2013年至2014年期間,時任寺山組組長的凌偉兵未經組集體同意,從50萬元土地流轉金中支取5萬元作為其個人工資。另外,凌偉兵還以借款為名從中轉出25萬元歸其個人使用。截至2018年2月,凌偉兵將其佔有的30萬元全部上交或退還村組。凌偉兵作為黨員和村民小組負責人,在集體事務管理中,採取挪用、私分等手段非法佔有集體資金,違反了廉潔紀律。

處理:2018年9月30日,荷塘區紀委給予凌偉兵嚴重警告處分。

【案例三】石峰區銅塘灣街道建設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胡國安違反工作紀律問題

案情:2015年12月期間,石峰區銅塘灣街道建設村村支兩委會議研究,同意將該村垃圾場大湖治理後移交的水泥坪場地租賃給劉某作為存放砂石場地。劉某租賃該場地後,在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照的情況下,除了銷售之前庫存的砂石之外,仍然從外地進砂石銷售,同時在該租賃場地非法洗砂。建設村村委會將場地租賃給他人,明知其從事非法經營活動,造成環境汙染等後果,卻未採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制止。2017年5月,在株洲港建霞作業區項目徵地拆遷過程中,劉某租賃的該場地依法被徵收,在簽訂徵拆協議後,建設村村委會未及時督促拆除搬遷。胡國安作為建設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不積極履職,違反工作紀律。

處理:2018年5月12日,銅鑼灣街道黨工委給予胡國安誡勉談話處理。

【案例四】石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臨聘人員張君違規收受禮金等問題

案情:2017年10月,張君由石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派駐石峰區綠心辦從事轄區範圍內的綠心保護、市容市貌等執法工作,並負責辦理區綠心辦宣傳欄、廣告欄等標牌製作業務。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間,張君在從事公務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錢財、菸酒,接受他人吃請,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家法律法規,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處理:2018年10月24日,石峰區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與張君解除勞動合同,違法所得予以收繳,上交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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