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了二十年,現在被辭退有哪些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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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米哥前段時間有些同事經歷了,所以比較清楚相關的流程和要求,現在可以詳細地來回答你。

工作二十年,應該是簽了無期限勞動合同,緣何種原因被辭退?

因為你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二十年,應該是籤的無固定期限即長久期限的勞動合同了,那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一般不會遇到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除非勞動法規定的特殊情況,公司破產倒閉與勞動者嚴重違規違法,或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本人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但用人單位需要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賠償。

如果是公司用人單位主觀辭退,先享有工齡的補償

一般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享有優先安排工作的權利。如果是用人單位因為各種原因主觀辭退勞動者,那麼按照勞動合同法,要給予2N的經濟補償,N是你工作多少年,那麼用人單位要補償你40個月的工資,這個工資是你上一年的所得工資收入的月平均數(包括獎金,各種補貼等)。即你可以拿到40月的補償,如果上一年(至被辭退前一個月算起)月平均1萬,那麼要補償你40萬。有一種情況,如果你的月平均工資超過當地平均工資的3倍,那麼你只能享用最高月上限即當地平均工資的3倍,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補償。

再享有一個月通知補償金和今年的年終獎

除以上工齡補償外,用人單位還需要再補償你多一個月做為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補償金,同時,接近年底,你還可以享受年終獎或年底雙薪按已工作日佔全年工作日的比例的對應的金額補償。

你還可領取失業保險金

如果你因為被單位辭退,暫沒有找到新的工作,那麼你可以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去用人單位所有地的區鎮勞動就業中心,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外地戶口可以一次性領取,本地戶口可分月領取,聽說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有原有工資的40%左右,工作二十年了,如果再沒有就業的話,最多可以領2年左右,也是一筆不少的數目。



總之,如果你工作二十年了,被用人單位辭退,你可領到不少的補償金的,發筆小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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