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婚女嫁:法律規定與傳統觀念相悖之處

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很多傳統的觀念,歸入道德倫理及風俗層面,和當下的法律實際上並不一致。到底是按公序良俗,還是照章辦事?今天和大家一起探討以下三個方面。

一、彩禮

新中國的婚姻法並未將結婚給付彩禮部分納入法律範疇,並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且對於給付彩禮之後幾種情況(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支持男方索要回彩禮。

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彩禮是普遍存在的,雖然有些地方是象徵性的,但是絕大部分地區存在一個約定俗成的標準。

男婚女嫁:法律規定與傳統觀念相悖之處

彩禮參考地圖

作為現在未結婚的一代年輕人,如果打算結婚,雖然不在法律之內,彩禮是不是一個需要考慮的話題呢?給不給?給多少?也許是男女雙方需要換位思考而達成共識的一件事。

二、女方對男方父母的贍養義務與對自己父母的贍養義務

傳統觀念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是男方家的人,需要孝敬公婆,而對於自己父母不應該給予過多補助,否則會認為是吃裡扒外。甚至有的人將這種行為列為必不能娶的女人的特徵之一。

而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子女,孫子女對自己的父母,祖父母是有贍養義務的,這種義務是基於血緣的,並不因為婚姻關係存續與否而改變。對於配偶的父母,並沒有強制性的贍養義務。而媳婦只要是不超過夫妻共同淨收入(出去吃喝度用撫養子女償還債務剩下的部分)範圍內,可以自由支配的,是可以用來贍養自己的父母的,而且女兒贍養父母是法律規定的義務。

隨著這些年社會的發展,許多年輕人在大城市打拼,婚姻也不走尋常道路,也許是基於這點,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媳婦”的自我認知也在悄悄發生轉變,中國的傳統家庭觀念也在與時俱進,更加強調個人的獨立。

男婚女嫁:法律規定與傳統觀念相悖之處

伊能靜一家和公婆

那麼,作為現在未結婚的一代年輕女性,如果打算結婚,雖然不在法律之內,你會按照傳統倫理去處理婆媳關係和孃家關係嗎?還是秉持男女平等(很多女生也是獨生子女)的觀點,將家庭資源平等用於贍養自己和對方的父母?在父母年老時會將男女雙方父母全部接到一起居住嗎?

三、子女的姓

婚姻法規定:子女可以跟父親的姓,也可以隨母姓。

雖然法律有如此的規定,但是基本上90%以上的子女是隨父姓的。人類的父系社會關係是從新石器時代的後期就建立的,也是幾千年以來的傳統。而有些家長可能想讓自己的子女中某一個隨母姓,可能還會顧忌孩子的心理,因為與眾不同,可能在生活中面臨一些不必要的解釋,會給孩子幼小的心靈造成一些困擾和創傷。

男婚女嫁:法律規定與傳統觀念相悖之處

攜程主席梁建章:提倡女兒跟媽媽姓

在大力提倡男女平等,共同奮鬥,女性獨立自主的今天,如果你打算結婚,那麼,各位,你會讓自己的孩子隨父姓還是母姓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