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半年再見孩子,他已經不認識我了!

離婚半年再見孩子,他已經不認識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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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臨離婚時,幾乎所有人都會原形畢露,卸下一直以來的面具,然後讓你大吃一驚。有些人為了房子,有些人為了財產,也有一些人,是為了孩子,於是大家都變成了對方眼裡的惡魔,不擇手段,拼了命的去達到自己目的。

見過離婚時只要孩子的女人,也見過離婚時不要孩子的女人。不能說前者一定善良,也不能說後者一定無情,但作為自己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一定都很難選擇。

而多數離婚時不要孩子的女人的難言之隱,還是錢。

木已成舟,事已定局,不管是否真有難言之隱,也不管是否真是因為自私,反正離婚的時候,確確實實沒要孩子。那麼這些離婚時不要孩子的女人,將來會後悔嗎?

李雪離婚的時候,孩子一歲零兩個月,剛剛學會走路,甚至孩子都沒有斷奶。

離婚的原因,是因為前夫家暴。一邊忍受著斷奶之疼,一邊忍受著離婚之痛,這樣的疼痛絕對不是1+1那麼簡單,如果不是父母事先防著,怕是李雪真的會選擇最極端的一種方式,用她自己的話說,是真的不想活了。

離婚時她沒要孩子,也沒要錢,她只求前夫一件事:善待孩子。

她之所以不要錢,不是因為沒錢,而是她想把屬於自己的錢,留給孩子。她之所以不要孩子,不是因為不想要,而是養不起,沒有能力去撫養孩子,那麼多年沒有上過班,她就連養活自己都成為了難題,實在是有心無力。

當然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前夫雖然家暴,脾氣暴躁,但掙錢卻不少,孩子跟著他,才會享受到最好的優質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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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李雪一直強忍著對孩子的思念,隨便在超市裡找了一份售貨員的工作。半年後,她用自己工資給孩子買了一個玩具車,結果與孩子見面那一天,她這輩子也無法忘記,那一天晚上,她更是把一輩子的淚水都哭幹了。

因為母子見面的時候,孩子已經不認識她了。

可以想象那一幕嗎?李雪萬般柔情的蹲在孩子的面前要抱抱,結果孩子卻一臉防備,把李雪當作一個陌生人,轉身就撲進了自己奶奶的懷裡。無論李雪怎麼哄,怎麼騙,孩子始終不肯與李雪親近,哇哇大哭。

那一瞬間,李雪後悔了,後悔當初離婚時為什麼沒要孩子,這可是自己一手帶大的孩子啊!而現在竟然不認識自己了,還把自己當壞人一樣防著。

如果當初帶著孩子,也許一切都不一樣了。

楊彤比李雪的情況要稍微好一點。楊彤離婚的時候,孩子都已經九歲了,而楊彤不要孩子的原因,是害怕孩子影響自己再婚,於是她要了錢,沒要孩子。她為了減少與孩子之間的陌生,一直都保持著固定的時間回去看望。

雖然楊彤已經很努力去維持和孩子之間的親密,但效果真的杯水車薪。

她不費吹灰之力嫁給了一個優越家庭的男人,後來也和丈夫生下了一個孩子,但是與前夫的孩子之間的陌生,她還是很明顯的感受到了,雖然一直很努力的維持。

尤其是孩子年齡大了以後,雖然母女倆在一起時還會其樂融融,但楊彤還是能感覺的出來,孩子與自己之間,有著一層永遠也捅不破的陌生窗戶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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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曹遇見了一件煩心事。那就是前妻經常會主動找到小曹,請求復婚,前妻就像是變了一個人,沒有了之前的強勢,也沒有了之前的任性,每天都會主動且頻繁的找小曹聊天。

母親也跟著勸:“不行就復婚吧!再怎麼說,她也是孩子的親生母親,雖然娶媳婦不愁,但你娶來的老婆,對孩子的好永遠也比不上親生母親,就當是為了孩子吧!”

其實不只是母親,所有人都這樣說,但小曹就是不甘心,畢竟當初,可是前妻背叛了自己,自己的心裡,始終過不去那一道坎。

最終小曹還是拒絕了前妻,他說,她會背叛我一次,就會背叛我第二次,我不能因為孩子而搭進去我自己一生的幸福。面對前妻的自責,面對前妻的懺悔,面對前妻的悔恨,他還是做出了選擇,拒絕。

張婷離婚時,孩子已經4歲了,同樣也是沒要孩子。剛離婚那段時間,她覺得離婚是最正確的選擇,沒要孩子也是最正確的選擇,被孩子束縛了4年,一朝突然得到自由,她就像是被放出籠子的小鳥。

每天吃吃喝喝,肆意揮霍時間,才幾個月後,當她在大街上看到別的孩子正被父母無限寵愛的時候,她才突然意識到自己的自私。以後的每個夜晚,她都被孤獨所折磨著,對孩子的思念,以前的甜蜜幸福回憶,都讓她輾轉反側。

她不知道自己有沒有後悔,只知道白天的自己生活的很開心,但到了晚上,又有一些惆悵和孤獨。

你們覺得,離婚時不要孩子的女人,都是怎麼想的?將來會後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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