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準備買房首付42萬,家裡拿了27萬,自己貸款15萬,現在女方提議加上自己名字,能不能加?

蹦灬丨躂558


為了確保個人財產不遭受不良用心的人侵佔,首先要了解婚前婚後加名字的利弊,這樣就能委婉拒絕這位是何居心?捉摸不透的未婚妻。



房產證婚前加名:房子為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的,結婚後,配偶名字也想加為房子的共有人,則需要走房產交易的程序,即通過二手房轉讓或者贈與的方式,這種情況下要交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稅費。


辦理房產證加名手續,需要提供房產證、房子的市場指導價或評估報告和評估費用發票,買賣雙方身份證,購房發票,契稅證,網籤購房合同房改房的時間以房本、收據、出售公有住宅協議上的時間為準,此外還需提供戶口本、結婚證。

女方未婚前要在男方的房產上加名字,本來想著就真的是很無賴,而且還用什麼安全感來說事。愛情的基礎是必須要信任,如沒有信任感就不要談愛情和婚姻。


而且當今的社會環境男方的房產基本上是男方父母一生的心血,女方好意思要求男方把他父母的心血拿來當婚姻的賭注,女方顯得是相當的過分!

婚前不要隨便答應房產證加名字,50萬元的房子,加上名字就相當於強佔25萬,萬一有人居心叵測,如何面對你的父母。這已經不是用一字千金來形容了,倆字或者三個字二十多萬哪。


你這樣,就說婚前房產加名字稅費太高,買房子一次性投入過大,得等結婚之後吧,婚內房產證加名字是免費的,那時和父母商量看看吧。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給她寫贈與合同,因為只要你還在,贈與也是可以撤銷的。你如果現在還不知道她是不是奔你財產而來的,切不可草率在房產證加上她的名字,那就喪失了新婚姻法對我們男性財產的保護。


孫子兵法之36計


分享一個故事,我的一個朋友,他女婿家買房子那一天,他拿著一袋子錢過去,對親家說:房子首付款我們出一半,房子必須加我女兒的名字!

女人,特別是現在社會的女人,一定要有一個清醒的頭腦,不要被所謂愛情衝昏頭腦!男人可比女人現實和理智多了,時刻知道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然後用道德制高點來綁架女人,好像談錢,談房子,談利益就是不愛了,把一些女人置於絕對被動地位,哪一天愛情消失了,男人馬上冷漠無情,把黃臉婆掃地出門,淨身出戶,這樣的例子現實中太多了。

所以,女人要學會保護自己的利益,如果沒有愛情婚姻了,還有錢回房子在,不至於活的多麼狼狽。

中國現在的離婚率遠遠高過結婚率,這是殘酷的現實。女人必須強大獨立起來,保持清醒的頭腦,勇於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不要被男人的所謂甜言蜜語所迷惑,要知道,這個世界上,能相信的只有自己而已!


彩雲239


如果我有女兒,肯定不會讓女兒為這事開口,我會跟她說:其一,人家買房他家出首付,貸款也是人家能承受得起,畢竟貸款只有15萬,倆三年解決不了,三五年也不會有問題。其二,你還沒和他成婚,不管你們感情多好,沒成婚,他就不是我女婿,所以結婚之前我也不同意你倆有共同財產。你爸能養得起你媽也不會讓你委屈,在家管你飽暖!其三,如果你們真結婚,感情真堅,男方不用你去說服房產加名,結婚三五年後你只要提個醒就可以,一次就夠,無需拖泥帶水,我希望女婿明白事理。其四,希望女兒能嫁開明人,大事能定山,小事遷就人,無需求富貴,不失飽暖居。祝大家家和萬事興


A柒101517281


你們是夫妻!忙完考慮還貸款自己能全部承擔不?如果你承擔房貸生活費呢?日常衣食住行呢?你能分的清嗎?如果你付了首付並且不用老婆還房貸~我相信女人也不會非加不可~關鍵是你媳婦肯定回多少分擔生活開展的~你覺得和還房貸有啥區別?要不你就把家裡所有大小開銷全包了~估計這女的不會加名字~只要你能做到~如果夫妻共同還貸加名字也沒什麼~畢竟除掉首付還有剩餘一大筆的貸款月供呢!男人就應該想的長遠一些~就算加了名字~以後離婚了~女人得到房子的補償我也不會是全部~得到一部分也是應該的啊~為了家庭~也付出很多啊~難不成男人不想加都想著過了幾年的妻子你讓她淨身出戶?我們買房子的時候我也拿了一點~但是名字只有我自己~讓他加他都懶得加~結婚前還得說寫我的名字~我不願意~因為我覺得身上抗了好多債一樣~最後結婚了房貸大部分是老公還的~我負責日常生活~剩餘的錢存起來~從沒想過房子沒他的名字會怎麼樣~就一心好好賺錢還貸了!


櫻桃丸子糖1


感謝有機會回答這個問題,買房女方要求加上名字的問題已經出現過多次了,今天藉此機會簡單談談我的觀察。

婚前要求加名字要慎重,解決方法有

生活中確實出現了很多談婚論嫁的時候,買房女方要求男方房產證加名字的事情。其實這個問題解決起來也沒有這麼麻煩,幾點需要注意:

第一、索性提前把婚前所有問題講清楚。既然涉及到財產問題了,那麼幹脆就把結婚前的問題說清楚,比如:禮金、婚禮、陪嫁等等都講好。舉例:我身邊一個哥們,婚前女方要求買房寫名字,婚前雙方就把所有問題講清楚,男方買房,女方負責裝修,婚後共同還房貸。所以既然是奔著結婚去的,提出這些問題了所幸就把所有問題放一塊解決了,省的以後問題層出不窮,搞得大家不愉快。

第二、先領結婚證,共同辦理貸款。如果確實是怕騙婚或者彼此信任度不夠的情況下,個人建議男女雙方把結婚證先給領了,這樣兩人一塊去貸款買房。這樣對彼此都有交代,如果是真心要過的話我相信雙方都會同意的,這樣去貸款買房兩人共有,共同承擔負債和貸款。如果說女方不願意領結婚證的話,個人建議如果不是非常信任的情況下,慎重。

女方要求房產證加名字其實也沒有錯

第一、女方在婚後還是弱勢群體居多。雖然很多男性朋友不願意承認,其實女生在婚後隨著年齡增長是越來越弱勢的,不僅僅是生活上還有工作上都是如此。所以很多女生在婚前提出很多要求其實都是為以後買下保險,尋求安全感而已。

第二、女生更多是把房產證上有自己名字作為一種信任來看待。網絡上和實際中確實有騙婚存在但畢竟是少數,相信大部分的朋友步入婚姻殿堂還是因為感情,想要好好過日子的,也就是說初步的信任還是有的,所以說如果是為了以後更好的生活個人覺得加一個名字也無可厚非。

第三、新的婚姻法對於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分割並不是過去的一刀切,一人一半了更注重實際情況。對於新婚姻法有了解的朋友應該知道,新婚姻法更注重實際情況,比如說雖然婚前房產證上有女方名字,但是女方並沒有出錢,在財產分割的時候也是會照顧男方多些,但是記得進行婚前財產公示和簽訂婚前財產相關協議。

綜上,房產證上寫名字的事情涉及到財產問題,個人覺得既要學會保護自身財產也要維護來之不易的感情。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原創不易喜歡就點贊、關注、轉評吧。


勇哥雜談壹貳叄


你是夫妻嗎?我們一線大都市,大學畢業就是老公養著我,後面老公自己賺錢自己買房,我是一分貢獻沒有,房產證名字就是夫妻倆啊!現在太多人結婚就想著離婚分財產,你沒把握就別結啊,結個婚防這防那的不累啊?老公真心待我,我也真心伺候他和孩子,風雨同舟走過二十年了,現在挺好!未來不敢誇口多麼好,只要還在一起,彼此就沒那麼多小心思,他真心待我我真心愛他,簡單生活!不過我們也說好了,誰出軌誰淨身出戶,不吵不鬧……


坐擁百態笑看萬象


最新的婚姻法規定:婚前個人買房,離婚屬於名義個人財產,就是買房登記誰的名字就是誰的財產,不給予分割給另一半財產。但是如果婚後共同償還貸款,離婚後雙方協定補償給另一半,期間還包括房產的增值的價值。本文提問是,個人買房,結婚後再加上另一半的名字時,這也是屬於個人財產,離婚後不屬於共同財產,所以買房合同寫的誰的名字就是誰的財產,但是要根據實際給對方進行補償,所以女方如果有共同償還貸款和承擔債務的,或者家庭的開支,一定要保留證據,合理的維護自身的利益!


煙橋憶水


我兒子是先結婚後買房,買房首付,我們出一部分十幾萬,兒子一部分十幾萬,兒媳一部分(二十萬),這樣買房,房子他們夫妻共有,共同還房貸。沒有任何一點矛盾問題。


平78514851


哎,夫妻買房,因為討論離婚誰吃虧了,結果沒結成婚,這才是最尷尬的。

檢驗一個人僅僅靠錢就知道了。這個社會太真實了。

算首付百分之三十的話要好幾百萬了,說明個人經濟能力還是很強的,不過,想想馬上就要結婚了,那就要過一輩子了,我的天吶,您吶,太真實了。

換我的話,房子寫對方名字都可以。

就算第二天跟人跑了,那我認了,我眼瞎,我腦殘,我智障,我都認了。都準備結婚了準備過一輩子了。

那我勸,乾脆不要結了,反正不結的話,肯定是不會虧。


方里遠


現在對女性的保護,法律很少。只能靠婚前自己爭取。就像這個,如果你不爭取,不加名字。那可能的結果,婚後女方生孩子,老人不給看辭職帶孩子,三年以後男方如果要離婚,女方已經沒工作三年,事業別提了,要是年紀也大了。上法院,因為沒有工作收入,孩子撫養權爭不到。房子是男方買的,就是婚後還貸款,法院頂多支持已經返還已經還了的貸款的一半,期間房價漲了一倍。女方相當於只能淨身出戶,賠了青春,賠了時間,沒有補償。這就是為啥女方要求加名字。換位思考一下,我覺得15萬貸款,還有剩下房貸一起還,完全可以加名字。如果是老人全款買,可以不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