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好多人說朱元璋殘忍?

放棄vs堅持


朱元璋出生於元朝末年赤貧窮苦的農民家庭,是上無片瓦下無立錐租種地主土地的僱農。

朱元璋從小給地主家放牛牧羊,風吹雨淋吃盡辛苦,十七歲時父母親被元末流行的瘟疫饑荒奪去了生命,兄弟姐妹們或死於病餓或遠嫁他鄉,朱元璋成了無依無靠的孤兒,本來進入皇覺寺出家想混口飯吃,結果僅僅數月就因為寺廟缺糧而被趕了出去,朱元璋萬般無奈只好開始了他長達三年多的流浪乞討生涯。

可想而知為了生存下去一個年僅十七歲的少年經過了怎樣艱難痛苦的心靈掙扎,才能放棄尊嚴臉面鼓起勇氣去敲開那一扇扇緊閉的大門向別人乞討食物,遭遇到多少冷眼嘲諷屈辱,朱元璋嚐盡了奔波飢餓寒冷風餐露宿之苦,歷盡艱辛危險多少次和死神擦肩而過,看清了人情冷暖世態炎涼。

朱元璋己經不相信任何人,不可否認朱元璋的心理絕對出現了嚴重的扭曲變態,對現實社會、貪官汙吏、地主豪強充滿了仇恨,苦難的經歷遭遇形成了朱元璋以後多疑猜忌殘忍嗜殺的性格,朱元璋的足跡走遍了淮西、蘇北、山東河南邊界,開闊了眼界增長了見識。

三年後朱元璋又回到皇覺寺,隨後參加了郭子興的紅巾軍,經過十六年的南征北戰掃滅群雄開創了大明王朝。開國以後朱元璋屠戮功臣嚴刑竣法懲罰貪官汙吏削弱富戶等所作所為,都與童年、少年、青年時代的悲慘苦難經歷有莫大的關係。


流賊聞之心膽搖


他主持寫了一本法律書籍《大誥》作為刑法處罰條例。

明《大誥》中可以被處以夷族、凌遲、梟令罪的有上千件,羅列酷刑有凌遲、梟首、族誅、文身、斷手、刖足,挑筋去指去膝,溺死,肢解,刳腸,射殺,碎肉,亂槍扎死,杖殺,刷洗(受刑者光著身子放在鐵板上,一邊澆滾燙的開水,一邊用鐵刷刷去皮肉),掛鉤,推磨,剝皮…用刑之慘烈,封建兩千年,聞所未聞。他還設置了像"寰中士夫不為君用"處死刑(誰不給他幹活就是犯罪),"不敬不收藏大誥"(我寫的書,要人手一本,當神供著,否則犯罪。像不像幾十年前紅皮書)。他新設的罪名,太奇葩了,整一神經病。而且他還加重刑罰,"夏糧違限不納"處以"凌遲示眾"(交晚了就可以凌遲),"典吏毆推官"處"凌遲示眾","官吏徵收稅糧不時"死罪…

慈不掌兵,但不帶這麼玩的


李子木沆


朱元璋殺掉了許多該死的人,也殺掉了許多不該死的人。而其中相當一部分的處決,不僅是不正確的,對他個人的形象塑造和明朝的實際統治並沒有好處。

首先需要申明一點,朱元璋身上帶有很多樸素的底層觀念,他起義時軍紀比多數義軍好,登基後也始終對農民抱有同情心理。但是對於功臣、官員、商人、文士等等社會中的成功人士,情況就大不一樣了。

此外,還必需承認朱元璋殺的有些人並沒有錯。戰亂中消滅陳友諒、張士誠等勢力,為了正統性殺死小明王,都是可以理解的。而以永嘉侯朱亮祖為代表的不法勳貴和以郭桓為代表的貪官汙吏,殺掉他們簡直是大快人心。

但是還有很多殺戮則是完全不必要的。明初最出名的有四大案,胡惟庸案、郭桓案、空印案、藍玉案。其中空印案歷來被認為是絕對意義的冤案,該案殺掉上自戶部尚書、下自涉案所有省府州縣掌印主官,死者數以萬計,其中頗有廉潔忠貞者。而其他三案雖然主犯不是百分之百的冤枉,但是牽扯太廣,都殺了很多八竿子才能打著的人。比如明初著名的學者宋濂,就被牽連判死罪,後改為流放死於途中。而韓國公李善長、宋國公馮勝、穎國公傅友德,雖然死前都已賦閒多年,仍然逃不過族誅的下場。

如果說殺功臣和官員還有一定政治作用,那麼因為蘇淞地區懷念張士誠就給當地狠狠加租,因為一篇《上梁文》殺掉大文豪高啟,因為因為葉伯巨上書講藩王尾大不掉的危害就讓他死在大獄裡,因為夏伯啟叔侄不願當官就砍頭抄家,因為捕風捉影的南北榜案殺掉全體考官,這些等等就對他的統治和名聲沒有一點好處了。說他殘暴不是沒有道理的。


陳夏昕


明太祖朱元璋的確是一個非常殘忍的人,在中國古代的皇帝之中並不多件。明太祖在位30餘年間,為政崇尚剛猛嚴厲,“懲元縱馳之後,刑用重典”,且謂“吾治亂世,刑不得不重”。重典統治最集中的表現是洪武時大開殺戒、株連廣泛的4起重要案件:胡惟庸案、藍玉案、空印案和郭桓案。其中胡、藍兩案主要針對功臣集團,亦合稱“胡藍黨獄”。另外兩起案件涉及的則多為一般官吏。

胡惟庸案。胡惟庸,鳳陽定遠(今屬安徽)人。早年為明太祖幕僚,洪武前期累遷至中書左丞相,位居百官之首。明初勳貴多為最早追隨明太祖起事的淮西人,朝官出身淮西者起初以開國文臣之首李善長(亦定遠人)為核心,善長致仕後漸歸於胡惟庸。他們排斥、打擊非淮西勢力,專擅朝政,結黨營私,引起了明太祖的疑懼。洪武十三年(1380),胡惟庸被告發謀反,審訊後處死,御史大夫陳寧、御史中丞塗節等高管一同被誅,中書省和宰相職務也被廢罷。此後十餘年,明太祖又逐漸將胡案擴大化,新增加了“通倭”、“通虜(指蒙古)”等罪名,對功臣牽連羅織,大肆誅戮。洪武二十三年(1393),以知胡惟庸逆謀不舉、狐疑觀望,大逆不道之罪,處死已經退休多年、77歲高齡的太師、韓國公李善長,並及其家口70餘人。前後因胡案被誅或已死被追奪封爵的功臣總計有21侯,株連而死者共達3萬餘人。明太祖親制《昭示奸黨錄》佈告天下,以述其罪狀。

藍玉案。藍玉,鳳陽定遠人,明朝開國功臣常遇春妻弟。洪武二十年(1387),拜大將軍北伐蒙古,獲大捷,歸封涼國公。當時開國大將或老或卒,藍玉在諸將中最受明太祖倚賴。但他居功自傲,驕橫跋扈,亦漸為明太祖所不容。1393年,藍玉被告發謀反下獄鞫訓後族誅。詞連景川侯曹震、鶴慶侯張翼等多名將領以及文官吏部尚書張徽、戶部侍郎傅友文等皆被處死。死者約兩萬人。詔輯案犯口供為逆臣錄頒行天下,其列名功臣除藍玉外,尚有十三侯、二伯。藍案牽連武將尤多,軍中驍勇之士被大批屠戮。

空印案:“空印”指預先蓋好官印的空白帳冊,空印案是明太祖嚴懲地方財政人員執空印帳冊至戶部結算錢穀的重大案件。發生於1375年-1376年。按制度每年各省布政使司下至府州縣均需要派計吏到戶部呈報財政收支帳目及錢穀等項數字,戶部審復稍有出入,即駁回重造帳冊。計吏為了免於往返奔走,皆帶有空印帳冊。遇部駁即隨時重新填報。此法作為“權宜之物”,習以為常。但朱元璋得知後大怒,認為是官員互相竄通,藉機舞弊,下令各地方衙門主印長吏及署字簽名者一律處死,佐貳官杖百戍邊。方孝孺的父親就是在空印案之中被殺。

郭桓案:他是洪武中期的戶部侍郎,洪武十八年1385,御使彈劾郭桓等人與北平布、按二司官吏勾結貪汙,侵盜官糧,除郭桓等主犯外,辭連六部尚書、侍郎以下官員以及各布政使官吏,又因追理贓糧七百萬而波及民間富人受株連破產者甚多。由於株連過廣民間騷動,朱元璋不得不殺此案主審吳雍等以平息眾怒,並稱折算贓糧實有24000000石,“恐民不信,但略寫七百萬耳”。因為空印案和郭桓案,牽連而死的人又多達數萬人。

上述四起大案雖然同樣是誅殺甚眾,但性質不盡相同。胡藍黨獄主要是集中殺戮功臣之舉,事實上兩案之外,功臣因為其他事件而被殺的人還有很多,只有若干早卒或者身患重病的人才倖免於難。大批殺戮功臣的原因,除以往的功臣往往不學無術、恃功自傲外,很大程度上是由於明太祖本人猜忌多疑、近於草木皆兵的“憂危”意識所造成的。空印案和郭桓案則是洪武時期以重典整肅吏治的表現。朱元璋起自社會下層,對元末吏治的腐敗有切身的體驗,故即位後採取嚴刑峻法懲辦官吏的貪汙行為,罪行嚴重的甚至使用了剝皮實草之類的酷刑。在重典“警懼”之下,一時官吏畏謹,確使吏治得到了改善。當時人稱:“郡縣之官雖居窮山絕塞之地,去京師萬餘里外,皆涑心震膽,如神明臨其庭,不敢少肆。或有毫法出法度,悖禮儀,朝按而暮罪之”(方孝孺語)。但另一方面,朱元璋為人刻薄少恩,而且迷信暴力,又求治太速,用刑過苛,大量無辜者被冤殺,乃至死於法外之酷刑,也充分暴露了專制統治的殘暴和黑暗。


野叟雜談



洪武帝是個逆天的怪咖,他的草根奮鬥史和開國之君的歷史位置讓這些近乎變態的清洗變的有跡可循。建國之前他是個有志的、開明的、進取的、有決斷力的領袖;建國之後他是個勤奮的、愛操心的、多疑的、殘暴的、謹慎的、保守的開國之君。人還是同一個人,但時間卻已不同,“大當家”變成了九五至尊,老夥計變成了朝之重臣。太祖的這些老夥計都是跟著太祖一步一步打出來的,他們是大明權利金字塔僅次於塔尖人物的存在,每個人的下面還有無數塔基、塔座。這是一個背景介紹。

明朝初年,太祖大搞分封,獎勵這些有功之臣,一是要靠這些老夥計進一步的北伐南征,二是諸皇子年幼,掌握實權需要時間。太祖為了讓大明江山姓朱,江山初定之時,就早早將各皇子分封至各地,多在邊界之地帶兵戍邊,以儘早瞭解政治,掌握兵權,取得真正的實力。隨著皇子們羽翼漸豐,太祖自然要對老夥計下手,各個擊破也是策略使然,起碼在塔尖下,皇子的位置要提到老夥計的前面嘛。這是很多答主談的“狡兔死走狗烹”的節奏,從皇家集權的角度來講,這些老夥計是需要被犧牲的,古往今來,莫不如是,否則,朱家的江山可能會有風險。

除此之外,我們再從功臣的角度來看,一群從基層幹起來的將軍,幫助老大得了天下,有誰會不小放縱一下?小奢侈一把?小傲嬌一些?普通看糧倉的小吏偷一點點糧食就會被被剝皮,分屍!作為精神潔癖者的明太祖,恐怕也不會看到錦衣衛遞上的各種“大字報”無動於衷,打老虎也就是必然的了。歷史上的很多故事,都是相似的,殺功臣也是老戲碼。但殺起來如此狂暴,動不動就是系列跨年案件,成萬人被牽連,殺害,並不是常見,原因只能歸結到洪武皇帝朱元璋是個心理扭曲、十足變態的奇葩。

前無古人、或許後有來者?

他解散丞相之職,意圖將自己的治國方略一絲不差的貫徹到帝國的各個角落,在每天勞苦批閱公文之餘,還著書立說,既要教育子民,還要教育大臣,最後還得教育皇子皇孫,像一個老農民一樣兢兢業業的耕耘者自己的大明王朝。勤奮、謹慎、精神潔癖,讓它在古代帝王中特例獨行。他的殘暴和一系列對功臣和貪官的殺戮更像是一場滌盪人心的社會運動,太祖曾經在《道德經》做注時反思,大意就是“為什麼貪官汙吏我殺不完?用嚴刑重法怎麼還不能還大明一個清平天下呢”?可以說,明太祖最後因精神潔癖加重,已經變成了一個理想主義者,通過下面的兩段話,大家可以體會一下當時明太祖的心境。

【歷史上的紅寶書】洪武帝在頒行《大誥》的時候,他把它們看做與《大明律》中的法律具有同等約束力。 \n1391年11月,他重申全帝國都必須學習《大誥》。在這個時候,約193400人因他們能背誦這幾編《大誥》的全文而在南京受到褒獎。刑事訴訟中的被告\n能夠背誦它的條文,可以自動地減刑。 【洪武朝的紅衛兵】洪武皇帝在《大誥二編》中談論了安全部隊和衙門官員中的腐敗問題,並且顯示了他對全國各縣的瞭解。他表揚了一個名叫陳壽六的人:他和另\n外三個當地的人一起抓了一名衙門胥吏,並且把他送到南京受審。他們隨身帶了一本《大誥》初編作根據。皇帝嘉勉了他們,復其戶三年。 \n 是不是似曾相識?就到這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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