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去世,土地該由再婚的丈夫還是子女繼承?份額上是如何劃分的?

純潔911


具體問題。妻子去世,土地由再婚的丈夫,還是子女繼承?

承包政策。農村土地實行家庭承包經營,耕地承包經營權不能依照巜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繼承,妻子去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由包括子女在內的丈夫所在家庭繼續承包經營。

分析。再婚的丈夫和子女是一個家庭。妻子去世,家庭這個單位不變,只是成員減少了。



眉州卓哥


網友問的是承包經營權,不是繼承。個人合法財產才可以被繼承,土地是村集體的,不是個人的。村民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土地承包採取30年不變政策,假如當初5個人為一戶承包了10畝地,只要還有一個人有資格,就可以繼續承包這10畝地。除非這5個人都死了或者都變成非農戶口了,土地才由村集體收回。


於全明15853284292


網友,你提的問題我現在就答覆你。妻子去世,土地有丈夫繼承還是子女繼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以戶為單位進行承包。只要這個戶,就是有一口人。無論他有多少土地。還有這個戶繼續耕種。全家外遷。或全家銷戶後。有村民委員會收回承包地。網友,你問的這個問題。丈夫和子女都繼續承包。他們繼續耕種。直到合同到期。


山東農村那些事


不是繼承,是繼續承包,再婚丈夫的戶口落在妻處,兒女當初分承包地時,有戶口,且分得承包地,土地承包權由再婚丈夫和兒女共同承包耕種,再婚丈夫(有登記證)戶口不在妻外,丈夫則無權承包,只有兒女有權,分承包地時,兒女戶口不在地裡,沒分地,則兒女也無權,土地不是遺產,是承包權,有誰的地,誰有權,有承包權的戶口淸了,沒人了,土地有集體收回,遺產不是,《遺產繼承法》有細則,就不再解釋,說的只是土地。


用戶2630645899832


這個問題涉及家庭承包和繼承和家庭成員共同財產的分割,要根據集體情況具體分析,。


紅色浪潮


按照我國繼承法規定,配偶是第一繼承人,那當然是死者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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