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贊成將人販子千刀萬剮嗎?如何打擊人販子?

水清無魚20951412


你贊成將人販子千刀萬剮嗎,我肯定舉雙手贊成

如何打擊人販子,主要還是從根本解決問題,1、加大刑罰,2、加強教育,3、不允許孩子在街上乞討,4、看好自己的孩子5.加大對買家的處罰

我國對買家的處罰相對比較輕,或者是從輕處罰或者不處罰等,我覺得沒有買賣就沒有這麼多無辜的孩子。我們對人販子杜絕後,也應該考慮對買家源頭杜絕。因為有需求,那些人販子才做出畜生的事情來,所以我覺得對人販子和買家都應該加大刑犯力度,還給孩子一個健康、幸福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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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從心裡這樣去想,但真正實施起來就不一定了,無論誰犯了錯誤,都最大限度的給他一個原諒的機會,再來重新做人,還可以為社會作出貢獻,錯誤可能會跟著他一生,但最好只有一次 他永遠帶著這麼一個汙點。


我們知道所有人對人販子深惡痛疾,尤其是曾經因為人販子而丟失過孩子的家庭,當孩子經常丟失那一刻,整個家哭著喊著在馬路上,到處張貼孩子走失的尋人啟事,找到電視臺報道。

我當時上小學的時候,一個人走在路上,雖然有一些害怕,但是那條路走多了也習慣了。有一次我依然在路上走著,發現有三個女的在路上又哭又喊,叫著一個人的名字,"xxx,媽媽錯了,趕緊回來啊!啊!啊!"後來走到電線杆的時候,突然發現那剛粘貼上的尋人啟事,膠水還沒幹,原來是一個小孩走丟了,都整整找了一天,也沒有找到。



小孩兒走丟了,但是最後那個小孩找到了,他自己在火車站,偷偷的跑回來,當時整個家高興極了。那麼如果打擊?如果在路上看到小孩子一直在哭,並且不喊爸爸媽媽,很有可能這個小孩就被人販子拐走了,所以要及時通知身邊人,甚至報警,而且要做好宣傳意識,表妹兒童是違法的,一旦發現,定不可饒恕。


喜馬小弟


對於人販子所犯的惡行,用千刀萬剮、抽筋扒皮、下油鍋等各種酷刑用遍了都不為過,可現實中這些刑罰都是不可能有的了,唯一最重的死刑也都是非常慎重的使用的,幾乎很少有人販子被處以極刑的,所以大家一致認為對人販子的處罰力度太輕,他們為犯罪所付出的代價太小了!


對人販子無論處哪種刑罰,只是讓他們感受到一時的痛苦,而應該解決的是如何減少人販子的犯罪數量,我個人總結下面幾點方式:

第一,買賣同罪制,對於買人的行為一樣進行入刑制度,因為沒有他的購買就不會有人去賣,所以買人是整個犯罪鏈條的根本。

第二,人販子家屬(孩子除外),其直系親屬連帶問責,因為他的家人不可能不知道他做的事,甚至也是非法所得的受益者,最起碼也要判一個包庇罪。

第三,在辦理出生證明、戶口、身份證、結婚證等手續過程中對於徇私舞弊及弄虛作假負責人長期問責。

第四,完善福利機構孩子領養制度,減少過多限制及繁瑣手續。對親友間的孩子正當過繼給予認可及保護。

第五,對於人販子判處入監勞作至少20年以上,不得緩刑,由其本人在死刑和勞改之間自選,如有造成拐賣孩子傷殘的,由其勞動所創造價值按比例長期提供給受害者,即使出獄後也要繼續承擔其一定生活費,直到完全失去勞動能力為止。

第六,國家多部門聯動清理所有傷殘乞討行為,對確實屬於這種惡性犯罪性質的犯人嚴懲,福利機構接收所有傷殘者,並幫助他們在享受最基本生活保障同時通過勞作自立生存。

以上這些可能未必都可以實現,但相信至少可以減少人口犯罪的數量,尤其可以減少對幼兒的人身傷害。希望大家有更好的方式可以減少人口犯罪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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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人販子只有一個下場,那就是死刑,沒有別的出路。我有個腦洞大開的想法,大家看贊成不贊成。


其實你說要把這個世界的人販子全部抓完,我覺得這有點不現實。有過犯案經歷的你好抓,那些沒有犯案經歷的人怎麼抓?可以說這一點是最難的。其實我們只需要對有過犯案經歷的人進行標記就行了,讓人們看到就躲得遠遠地,這樣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人販子的犯罪率。

比如,可以在人販子的額頭上刻上人販兩個字,刻字的手法一定是不能通過各種方式去掉的那種,否則就沒有意義了。並且通過各種渠道宣傳,但凡是人販子額頭都會有個記號,公佈出來。同時,對於人販子的家人也要以相同的方式在額頭上刻上“幫兇”兩個字。這樣只要他們敢當人販子,那麼就要考慮考慮一家人的姓名及安危了。


同時,對於有前科的人在腳踝上帶上一個定位系統,隨時可以查到其位置。而且一定要有連坐制度,對於一個家庭裡有一個犯事的人,那整個家族都要受到牽連,如果檢舉揭發可以保證自己可以免受懲罰,這樣也會避免一些漏網之魚。


如果地方足夠大,最好能設計一個足夠大的城市,將這個城市清空,並圍起來,派專人帶武器看守。但凡犯過錯的人就把它們扔進去,在裡邊同外邊一樣,只是受管制而已,所有的人都是人販子,讓他們自己相互傷害吧。


大家覺得這個想法如何?


老王偵查記


贊成是贊成,但這就是空頭支票,沒辦法兌現啊!

那些孩子被拐賣的家長,過得是什麼樣的日子啊!看過劉德華主演的電影《失孤》的朋友,在看的過程中估計都哭了,當然也包括筆者在內,這是根據真實故事改編的影片。一個丟失了孩子的父親,活著的唯一意義就是找到兒子,而尋找兒子也是其活下去的動力,只有在尋找兒子的路上,他才會覺得心安,才會覺得自己與兒子之間,那根看不見的聯繫之線還在……



據新聞披露,每年丟失的孩子有20萬,只有5%能被找回來,所以說即便是尋找,即如《失孤》裡的劉德華,在影片結束也沒有找到自己的兒子,痛苦失望是常態!


這種絕望在於,你不知道孩子是否還在,是被收養了,還是被打殘了肢體,在某個街頭沿街乞討?

有時在街頭看到肢體殘缺的兒童在乞討,八九都是被拐賣的孩子,如果其家長看到了,一定會心如刀絞,如果在現場抓住人販子,什麼事情都會發生!

所以,人販子如此可惡,簡直就是十惡不赦,筆者強烈呼籲對他們起點就是死刑,只有配合解救孩子、沒有虐待孩子,那才可以從輕處理!


打虎拍蠅


抓到人販子能不能千刀萬剮,要讓他享受人生。先讓餓他2天,第三天開始只給100ml熱水,是在被控制71個小時後開始,限制1分鐘內喝完,喝不完就不準再喝,再控制到第47個小時,給他1000克餅乾,10分鐘內必須吃完,吃完立即給他冰鎮汽水1000ml,1分鐘必須給他強制喝完。從控制第一時間開始就不許他站直,也不許蹲下,不許低頭不許仰頭,用1000瓦的日光燈對著眼睛,不許睡覺。這樣控制5天以後把他送到動物園,和老鼠關在籠子裡就好了。


老陳710732432948


人販子比小偷可惡千萬倍,小偷藏在暗處,防不勝防,殺了他吧,只是鞭策了後人,可他自己沒有嚐到別人失去物品的折磨痛苦以至於失去生命。對於人販子千刀萬剮也只是他疼了,並沒有瞭解到別人失去親人的無助無望以至於撕心裂肺的心痛。對於這類犯罪,判他們終身監禁,赴勞役,讓他們刻骨認知失去親人是怎樣的情景,他們死了認識不到他們所為帶來的有多麼嚴重的骨肉分離撕心之痛。


妞妞139983


人販子欺騙,哄人的,飲料騙取的,直接搶的,人販子有老年人,有年輕人,有的時家庭矛盾引起的搶小孩子致死的,種類很多,各種手段都有,有一點就是必須定性為是搶小孩的人販子就地槍斃,必須嚴懲


觸動心絃76691401


問這種問題有意義嗎?我贊成不贊成的又有嗎?全國人民的贊成有用嗎?關鍵你得問 問問他們贊成不贊成!


九哥84756308


我當然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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