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通報3起典型案例

臨沂市紀委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典型問題

費縣朱田鎮新河行政村原村委委員、小泉莊自然村負責人胡文良截留侵佔低保款及親屬違規享受低保等問題。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胡文良任職期間,通過違規代持本村部分低保戶低保卡,先後多次私自提取低保款2820元用於個人消費和村務支出。胡文良的父親和妻子在其任職期間,違規享受低保待遇,並領取低保金13500元。另外,胡文良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9月,費縣朱田鎮黨委給予胡文良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相關違紀款物予以收繳。

平邑縣保太鎮張家白壤村黨支部書記陳修考騙取危房改造資金問題。2017年3月至8月,陳修考通過編造虛假資料的方式,為不符合條件的村民張某和孟某辦理危房改造,騙取危房改造款31000元,並將其中的10700元用於個人開支。2018年6月,平邑縣保太鎮黨委給予陳修考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相關違紀款物予以收繳。

蘭陵縣金嶺鎮上園村黨支部書記夏永會違規享受低保等問題。2009年11月至2014年6月,夏永會違規享受低保待遇,並領取低保款5664.2元。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夏永會違規為其父親夏某辦理低保,並領取低保款5242.2元。另外,夏永會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0月,蘭陵縣紀委給予夏永會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相關違紀款物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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