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橋檢察的一“檢”梅

丁國梅 女 1984.12參加檢察工作

現任:柯橋區檢察院員額檢察官(未檢辦案組)

曾任:反貪局教導員、監所科科長、職務犯罪預防科科長、副檢察長

榮譽:多次被紹興市檢察院榮記“個人三等功”、多次被評為“優秀公務員”

從檢的第34個年頭,丁國梅從柯橋區檢察院副檢察長的崗位上退了下來,很快,她就投入進了新的角色之中,成為了未檢辦案組的一員。

從職務犯罪偵查一線的優秀女檢察官到忠於職守的副檢察長再回歸到一名普通的員額檢察官,丁國梅的內心,始終堅守著對法律的信仰和對檢察事業的熱愛!

1984年的冬天,紅梅已結苞在枝頭,懷揣著一份對檢察職業的嚮往,丁國梅踏入了原紹興縣人民檢察院的大門,從此便將自己最美好的青春歲月與檢察工作緊密地聯繫在一起。

梅花初綻時,她當過打字員、會計員、統計員、信息宣傳員;芳華正盛時,從事職務犯罪偵查工作長達十七年,從書記員、助理檢察院到檢察員,從一個初入行的新手逐漸磨練成具有女性獨特優勢的女偵查人員,又從一個辦案骨幹成為了一名帶領團隊披荊斬棘的中層幹部和領導幹部,辦出了一批批窩案串案和有影響有震動的大案要案,帶出了一個個能獨當一面的偵查人才,獲得了諸多個人和集體榮譽。每每回憶於此,她都會感恩那段不尋常的工作經歷,令她體味到了人生百味,品嚐到了其他工作所無法體會到的諸多感慨,收穫了其他工作所無法獲得的磨練和提升,也深深體會到個人在單位和團隊中的價值所在。她一直認為,只要一如既往地對照自己的本職要求,不忘初心,盡己所能,勤勤懇懇做事,踏踏實實做人,其內心已擁有足夠的成就感和滿足感。

如今,她擁有了新的角色——未檢檢察官。不論是迷失歧途的涉罪未成年人抑或是遭遇不幸的無辜孩子,都讓她深深感受到了未檢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遲日江山麗,春風花草香。”未成年人的成長需要引領,要像春風一樣沐浴他們,溫暖人心。 她立足檢察職能,關注、感化每一個涉罪未成年人,對每一個問題家長和家教方式諄諄引導,對每一個被侵害未成年人施以誠摯的關愛和幫助,使這種“溫情的正義”浸潤於每一個涉未案件中。

“待到山花爛漫時,她在叢中笑。”有一種檢察官,既有著如山的堅毅,也有著似水的柔情,丁國梅便是如此,就如她的名字,植梅於心,砥礪檢志。於她而言,三十餘年的檢察堅守,無論時代如何變遷,唯初心永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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