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18進博會制定代購新政策,代購業要大地震了嗎?
11月5日
萬眾矚目的
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
在上海舉行了!
會上研究完善了
跨境零售進口相關政策,
以及過渡期後的一些監管方案...
很多人心口一震,
完了...
《電子商務法》要來了?!
![代購業要大地震了嗎?](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但在今天!雙十一!
全民買買買的,大家省省省的好日子,
帶給大家的也必須是好消息啊!
據《新浪財經》報道,
商務部表示
明年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繼續
暫按個人物品監管!
![代購業要大地震了嗎?](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也就是說
《中國電商法》
這項原定於1月份實施的新法舉措
將延遲施行...
著實讓人鬆了口氣...
電商法延期至何時?
《The Australian》在其中文版報道中表示新的電商法會對代購們有一定的影響:
▽▽▽
一時間眾說紛紜!
大家對於接下來的情形都處於觀望之中...
現在,突然出現了一個轉折——
11月7日,在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電商進口促進消費升級”新聞發佈會上,相關負責人騫芳莉表示,發展跨境電商是被高度重視的。
目前,商務部正在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完善跨境零售進口相關政策,以及過渡期後的一些監管方案。
騫芳莉說:
“我們將堅持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原則,
按照‘暫按個人物品監管’的總體思路,
優化完善監管措施,
同時保證監管安排的總體穩定。”
《跨境電子商務法》自2016年發佈,到延期至2017年底,到再延期至2018年底,出臺也算是一波三折了:
- 2016年4月,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佈了《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要求跨境 電商零售進口商品不再按“物品”徵收行郵稅,而是按“貨物”徵收關稅、增值稅、消費稅等,行郵稅稅率也同步進行了調整。
- 同年5月,海關總署發佈有關通知明確,從即日起到2017年5月11日的1年過渡期內,在10個試點城市繼續按照稅收新政實施前的監管要求進行監管。之後這一過渡期政策進一步延長至2017年底,並再次延長到2018年底。
現在,這項原定於1月份實施的新法的舉措將又雙叒叕延遲施行。但是,延期會持續多久並沒有被明確表示,目前只能確定會在進入明年後。
某委員會主任羅英表示,
明年跨境電商進口行業將繼續暫按個人物品監管,可以預見明年行業還會有更加穩定健康且開放的政策。我相信明年第二屆進博會上,跨境電商進口企業就會利用更加開放的政策,給進博會帶來更多新品牌和新商品。
什麼是個人物品監管呢?
那麼說了半天,到底什麼是個人物品監管呢?
根據現行的監管規定,對於進口的個人物品,相關部門僅履行必要的檢疫,商品出現其他質量安全風險由消費者個人承擔;如果是按貨物監管,監管流程和要求則完全不同。
同時要滿足個人物品的條件是:
1.收件人必須是自然人,不能是公司、單位、組織等。
2.衣服、鞋包、母嬰用品、保健品、奶粉等收件人生活自用品,可以按照個人物品進境。
如果包裹含有盈利或者其他非自用目的東西就不可以了。
舉個例子,例如象牙,管制刀具和具有收藏價值的物品就不屬於個人物品,需要依法申報海關並施行繳稅。
個人物品還是需要上稅的
中國海關目前已擁有成熟的個人物品上稅條例,會根據個人攜帶量和物品價值來判斷當事人是否具備上稅條件。
其實此次個人物品監督法案,只是暫時替代電商法成為19年實行的唯一法案。
即使是這樣,但小夥伴們回家時如果要給親戚朋友帶禮物一定要量力而行哦!
雖然明年暫時實行個人物品監管方案,但是電商法終有一天會開始實行!
《電商法》回顧
《電子商務法》細則如下:
假如,你是一名澳洲的代購,你準備在某寶/某東/某某書/某店/等電商運營平臺開店做生意,那麼首先:
- 你需要在工商局進行工商登記,擁有營業執照,比如:註冊有限責任公司、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等。
若註冊賣家沒有行政許可/銷售資質,平臺將有權報送相關管理部門進行處罰.
- 其次,若賣家/代購銷售的是特殊類商品,則還需要獲得相應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許可資格,如:
1、銷售食品,則需辦理相關食品流通許可;
2、無中文標籤,未通過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未獲取配方註冊 證的嬰幼兒配方奶粉不得在網絡平臺銷售等等;
也就是說做為某寶賣家,如果你沒有相關部門的許可資格證書,產品沒有通過國家認證,那麼澳洲的嬰兒奶粉、保健品你都不能隨意銷售!
- 在快遞方面:
賣家包郵/指定快遞可能要承擔運輸風險,買家自己選擇快遞風險由買家承擔。
同時,電子商務法對電商平臺也進行了一系列的規定:
- 如果平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而沒有采取必要措施,要和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 如果電商平臺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應與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出現人命或者致人傷殘的事故,但是平臺對消費者有盡到保障義務,平臺只承擔補充、次要責任。
總結來說,該《電子商務法》目前對於在各大電商平臺上的註冊賣家會有較大的影響,需按照本法的規定辦理各類工商/稅務的註冊、申報、登記、行政許可等等手續,若有違反規定,會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甚至甚至承擔刑事責任。
但是,對於通過社交軟件/私人幫忙性質的代購,還需等待明年相應配套的司法解釋和細則出臺以後來予以界定和規範。
繳稅!!!
值得注意的是: 這條條法律的背後不僅保證了消費者的權益,同時還有一個目的就是讓經營店鋪者繳稅!繳稅!繳稅!
- 辦完工商主體登記,意味著你要繳稅繳稅繳稅!!!
- 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依法出具紙質發票或者電子發票,意味著你要繳稅繳稅繳稅!!!
- 完善海關、稅收、進出境檢驗檢疫等制度,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等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倉儲物流、報關、報檢等服務,也意味著你要繳稅繳稅繳稅!!!
但凡你的產品從進出國內外,就意味著你要繳稅繳稅繳稅!!!
而違反本法相應規定的賣家,最高可被罰50萬人民幣,但造成偷稅/漏稅需承擔刑事責任以及更高的罰款。
違反本法相應規定的平臺,最高可被罰200萬人民幣,但造成偷稅/漏稅需承擔刑事責任以及更高的罰款。
——這是按照偷稅的額度來定的罰款 ,
所以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
所以,關於各大電商平臺的經營者註冊登記法人組織後可能涉及的稅務問題,建議要專門做稅務籌劃,避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雖然,偶爾會有“血洗”代購得新聞出現↓↓↓,
但11月5日的好消息著實給了大家一劑強心針!
在2018年9月28號這天在上海海關對代購進行了“血洗”...
在這一天,數百名代購在機場被檢查,小到化妝品乳液,大到奢侈品衣物手錶。分別被罰數萬到數百萬不等。
甚至最嚴重的淘寶店主因涉嫌走私罪被裁判處10年監禁並處罰550萬元的罰款。
而大家也紛紛表示,2018年後,再無代購!
結語
還記得,當時得代購圈一片哀嚎,大家都覺得代購“要涼了”。
現在,國家商務部向跨境電商發出了積極的信號,各大跨境電商平臺,海外代購們也算是鬆了一口氣,當然也不能完全放鬆。
待到電商法完善時,全新的代購時代即將開始!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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