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浙檢樣本”——浙江檢察機關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紀實

11月9日上午,浙江省諸暨市檢察院楓橋檢察室主任周鋒一早就忙著主持一起村民糾紛引起的輕傷害案調解。經過三名調解員兩個多小時的調解,當事人雙方當場簽訂了和解協議書。案結事了人和,周鋒吁了一口氣。

這是浙江省檢察機關踐行“楓橋經驗”的一個縮影。

近年來,身處“楓橋經驗”發源地,浙江檢察機關不斷創新發展“楓橋經驗”,努力為新時代檢察機關踐行“楓橋經驗”提供豐富的“浙檢樣本”。

“少捕慎訴”謙抑善治

雖然事情已經過去一年多了,但是青田縣檢察院依法對一名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的不捕決定,至今仍在歐洲僑界美傳。

去年7月13日,傅某駕駛無號牌三輪摩托車與橫穿馬路的鄭某發生碰撞,致鄭某當場死亡。青田縣檢察院在審查中發現,傅某認罪悔罪態度好,但他是低保戶,還有一個有智力缺陷的哥哥需要扶養,批捕後將導致新的矛盾產生。針對被害人四個子女均系歐洲華僑的情況,承辦檢察官積極溝通,藉助國外僑團僑領力量架起和解橋樑,被害人子女主動表示放棄賠償要求,同時出具諒解書。該院最終依法對傅某作出不捕決定。該案經歐洲華人媒體報道後,在當地僑界引起積極反響,認為“檢察機關的不捕決定既化解了矛盾,又傳遞了法律的善意和人性的溫暖”。

這只是浙江檢察機關眾多不捕案件中的一例。

55年前,諸暨楓橋鎮幹部群眾通過“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找到了“捕人少,治安好”這一社會治理目標的“秘訣”。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近年來,浙江省檢察機關積極探索實踐在檢察環節最大限度地預防和化解矛盾,秉持“謙抑、審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充分發揮審前引導過濾作用,努力降低刑事案件的審前羈押率和輕微刑事犯罪案件起訴率,做到“少捕慎訴”。“這既體現了刑法的謙抑性,更有效化解了矛盾,最大限度地修復了社會關係,促進社會和諧善治。”浙江省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劉樹枝說。

浙江省檢察院把輕微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作為依法“少捕慎訴”的重點,同時探索配套制度創新,如在輕微刑事案件辦理中推行賠償保證金制度,在破壞環境資源類案件中引入生態修復補償機制,對危險駕駛案探索社會公益服務作為不起訴審查內容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組數據很能說明問題:2015年至2017年,浙江省刑事犯罪不捕率上升10個百分點,不訴率翻了一倍多。今年,浙江省檢察院又把“少捕慎訴保障權益”列入總結推廣提升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六大工程之一,在全省檢察機關組織開展專項行動,1月至8月,全省刑事犯罪不捕率、不訴率再創歷史新高,分別高出全國平均數5個百分點以上。

“檢調對接”春風化雨

“楓橋經驗”的核心要義是源頭預防,矛盾不上交。近年來,浙江省檢察機關從刑事和解到檢調對接,到民行調處再到申訴調處,矛盾糾紛就地化解、多元化解、多措並舉,已貫穿於檢察辦案的全過程。

10月31日,浙江省檢察院檢察長賈宇來到景寧畲族自治縣檢察院調研。該院的《網格化法律監督助推“畲鄉”社會善治》作為今年全省檢察機關培育的25個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示範基地之一,再度引起了他的關注。從2017年初該院開始探索實施“檢察網格化”的監督新模式,在回應基層群眾訴求、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善治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

近年來,浙江省檢察機關不斷深化涉檢涉訴信訪機制改革,充分發揮基層檢察院矛盾化解橋頭堡作用,積極發揮申訴辦案的矛盾化解功能,綜合運用瑕疵補正、釋法說理、公開審查等多種舉措,努力實現最佳辦案效果。浙江檢察機關還深入推進律師參與個案化解和代理申訴專項活動,發揮援助律師工作站的作用,有效促進涉檢信訪矛盾化解。僅今年前10個月,覆蓋全省三級檢察院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453名律師定期全日制駐點值班,已接待來訪2600人次,參與化解疑難信訪案件600餘件。

一起起小案的調解,促進的是社會大和。杭州市拱墅區檢察院訴調中心三年多來促成刑事和解後,依法對53人作出不起訴決定,和解後均未發生纏訪鬧訪、申訴上訪等情況。諸暨市檢察院檢調對接和解工作室近三年成功和解案件282件,為困難被害家庭申請發放救助金33萬餘元。

……

“檢調對接不僅化解了矛盾,更是春風化雨,傳遞了司法的溫度。”連續三屆全國人大代表、浙江更香有機茶業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俞學文評價說。

“智慧檢務”強檢利民

如今在浙江,一起醉駕案從受理起訴到法院判決,最快一天內就能辦結。這是“一體化辦案系統”的功效。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該系統作為浙江省政法數字化協同工程的“一號示範”項目,由浙江省檢察院牽頭建設,也是“智慧檢務”的成果之一。該系統不僅打通了數據壁壘,還實現了辦案的網上協同,效果已經顯現。

“‘智慧檢務’在強檢的同時,更是利民為民,辦案質效提高了,最終受益的是當事人,是人民群眾。”劉樹枝如是說。

在深化檢察環節“最多跑一次”改革過程中,浙江檢察機關同樣借“智慧檢務”之力,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並從讓群眾“最多跑一次”向檢察官“至少跑一次”轉變,要求檢察官在辦理重大環境汙染案件、涉非公企業案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等案件時“親歷性”辦案,走到百姓身邊瞭解案情、聽取意見、釋法說理……

今年6月29日,全省檢察機關掛牌成立12309檢察服務中心,三個多月來共接收公益損害等舉報線索2996件,已通過制發糾正違法通知書、檢察建議等方式糾正整改206件。“群眾舉報的熱情更高了,舉報方便了,檢察監督也更‘有料’了,這也是‘楓橋經驗’發動和依靠群眾的要義所在。”劉樹枝自豪地說。

檢察建議推動社會治理

2015年,義烏市檢察院在辦案中發現快遞業存在的“漏洞”後,以《刑事檢察白皮書》的形式向黨委、政府提出治理對策,催生了在快遞收寄中實行“100%快遞收寄驗視、100%快遞實名和100%X光機安檢”制度的出臺。

今年以來,該院更是緊扣新時代“楓橋經驗”時代內涵和核心要義,綜合運用《刑事檢察白皮書》,實現促進社會矛盾化解、推動社會難題治理等多重效應,已發送系列白皮書10期,工作成效良好。

浙江是互聯網和數字經濟大省,擁有世界互聯網大會永久舉辦地烏鎮。近年來,浙江檢察機關推進“互聯網檢察”,通過辦案打擊網絡犯罪,結合辦案發出檢察建議,努力構築共建共治共享的網絡生態環境。

“一些檢察建議不但對我公司幫助很大,對推動互聯網治理作用也不小。”阿里巴巴集團平臺治理部總監連斌心存感激。

10月22日,浙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車俊等領導在浙江省檢察院呈送的《當前醫保詐騙案件情況分析》上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檢察機關在推動治理方面的主動作為和積極作用。

記者瞭解到,今年以來類似的領導批示已經有20餘次。而從2015年至今年9月,浙江檢察機關已發出檢察建議11324件,其中不少是針對社會治理方面的精準建議。

“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永遠在路上,我們將在總結推廣提升的基礎上,繼續努力!”賈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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