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提醒,卻被工友誤解為欺負,惹來殺身之禍

好心的提醒,換來的卻是一場災難。遠離垃圾人的忠告,又在耳畔響起……

事件經過

出生於陝西省的薛濤6歲起父母便離婚了,自此,薛濤一直跟隨母親一起生活。平日裡,薛濤性格內向,不愛與人交流。愛鑽牛角尖的薛濤在老家打工期間,曾因心情抑鬱吞服過一瓶藥片,情緒極度糟糕的時候,他還曾用剃鬚刀片劃自己的手臂。

好心提醒,卻被工友誤解為欺負,惹來殺身之禍

工友好心提醒,卻引發一場血案

自小沒有父親關懷的薛濤,16歲便開始打工。2016年6月,薛濤離開家鄉來到浙江台州,就職於浙江某集團有限公司,成為一名車間工人。

位於9樓的車間主要用烤爐工作,即把一些花紋圖案烤到玻璃杯上。烤爐有兩端,開端的人負責放杯子,末端的人負責收杯子。

2016年12月27日晚,正值薛濤上夜班,當天一起值班的還有葛毅和殷凱,三人都負責收杯子。

好心提醒,卻被工友誤解為欺負,惹來殺身之禍

至當晚10點前,三人一直配合默契。後來葛毅與殷凱去薛濤那邊找放杯子用的木板時,發現薛濤趴在烤爐邊睡覺。見薛濤這頭出口端的杯子已經傳送過來不少了了,殷凱便把薛濤弄醒,提醒他注意再不收杯子就要掉地上了。

薛濤一開始沒有理會,殷凱再叫他時,他便不耐煩地大聲說:“我困了!”

當時殷凱只回了一句:“吼什麼吼!”並用腳踢了一下薛濤坐的凳子,便隨葛毅離開,兩人繼續收杯子,薛濤則繼續睡覺。

直至凌晨2點半左右,葛毅跟殷凱說先回屋休息一會兒,便離開了車間。

凌晨4點50分左右,葛毅再次回到9樓車間時,看到殷凱面朝上躺在地上,頭、頸部及衣服上都是血,便立即撥打了報警和急救電話。

警方快速破案,兇手就是他!

公安機關到達現場後,通過翻看監控錄像鎖定了犯罪嫌疑人薛濤,並快速實施了抓捕。當天上午,薛濤在臺州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公安機關查明,當夜在葛毅離開後,薛濤因之前睡覺時被同班同事殷凱打擾,覺得殷凱欺負自己,而起意報復,持水果刀趁殷凱不注意時向其捅刺,殷凱被捅後奮力逃跑,但被薛濤追趕幾步後因體力不支倒地,薛濤隨後關燈離開車間。

經鑑定,殷凱系因被銳器刺戳左頸根部,造成左頸內靜脈破裂,致急性大失血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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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觀點:作案時精神正常,負全責

法院認為,薛濤為洩憤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薛亮歸案後能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辯護人提出兩點希望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1)薛濤心理不正常;(2)殷凱本身有過錯。

法院對兩點辯護意見均不予採納,理由是:(1)薛濤可能有中重度焦慮症狀,但作案時精神正常,負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不能成立;(2)殷凱平時常欺負薛濤之說,僅是薛濤的一人之詞,無其他證據印證。

關於由於薛濤的犯罪行為造成殷凱父母經濟損失的合理部分,薛濤依法應予賠償。

法院判決

1.薛濤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薛濤賠償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殷凱父母的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49萬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三十六條第一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第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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