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初中生被老師理髮過短,情緒奔潰跳樓自殺,家長討要說法,你怎麼看?

輪迴LH2018


首先第一個是理髮的問題,理髮這件事情其實並非是主因,離孩子去世相隔了十天以上。

第二個內容是孩子自殺的問題,這個和家裡人有很大的原因,從孩子表達出來的意思是受到家裡長期的精神壓力。

最後我覺得造成孩子自殺的最大原因是青春期比較敏感,由於受了長期的精神壓力,作為親人卻沒有辦法聆聽他的想法,給予相對應的尊重。學校裡的老師也不可能每個人都兼顧到。在這樣的情況下,還是選擇自殺來結束自己的痛苦。雖然是每個人都不願意看到的,但是在現在這個社會確實很有可能出現的一種情況。

一直以來,所有人都不將精神疾病當做一個嚴重的問題,各種焦慮壓力其實也是非常大的毛病。

在我國心理疾病,大家都選擇了無視。卻不知道有很多自殺都是因為這個引起的。


傑一山


這個新聞標題讓我感到納悶,教師怎麼當起了理髮師?

教師的職責是教書育人,上好課,改好作業,管好學生的紀律,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然後就開開心心地回家。為什麼要去給學生理發?難道吃飽了撐的?我只能往不好的方面來揣度了!

一是見學生留了長髮,覺得礙眼,於是把學生抓來理髮,讓他注意形象。如果老師理髮技術好,讓學生變帥變酷,學生不至於羞愧地跳樓自殺吧?可是這理髮技術太糟糕,讓學生都無地自容了!

二是學生有違紀行為,這個老師將學生抓來懲罰,將其剃成光頭。本意是懲戒,不曾想學生覺得人格受盡侮辱,在同學面前抬不起頭,於是憤而自殺。

除此之外,我想不到別的原因。我雖也是老師,但覺得此老師的確多事。理髮理死了人,其心可安?以此短文作為為師者戒!


教育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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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迴LH2018


我反覆看了涉及到這一事件的文字新聞、相關圖片和視頻,還有部分網民的跟帖與評論。

我想談談對此事之管見。

這一事件的初始端應該在學校。按照一般學校的管理模式,這個“令”應該是在受學校主要負責人指示後,――或者是省除這一環節,直接由政教處,按照所謂相關規定而發出的。我只想問一下:學校規定學生當留頭髮的長短,所持相關的法律法規的依據是什麼?具體在哪條哪款之規定?若不按法律規定,違反者當受怎樣的懲罰?如果學校拿不出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據,僅僅只是一家之言的所謂“校紀校規”。對不起!學校違法在先,可以直接視為對學生人身權利的侵犯,對學生人格與尊嚴的踐踏。它就是這一事件的“元兇”,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學校假借“規定”,構成傷害學生財產、人身、人格的事情還少嗎?我曾聞聽一所學校的“奇葩規定”:學生在校期間,不得看課外書籍,否則,一經發現,沒收、銷燬。此令一出,連經典名著,也難倖免。因此,被收繳的書籍中,便可看到《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傲慢與偏見》、《安徒生童話選》這些世界名著的身影,連我國四大古典名著之一的《紅樓夢》,也赫然在“掃蕩”之列,豈不怪哉!還有,學校在執行所謂“規定”時,被老師野蠻扯下女生首飾的,有之;無情絞女生長髮的,有之;隨意砸亂學生並沒違規使用,而只用以幫助學習、聯繫家長的高檔手機者,有之……如此“校規”之下,還可能培養出高貴人格的學生嗎?就算所謂的“質量”再好,又有什麼意義呢!

在這一事件中,相關班主任也應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這件事中,班主任的處理方式方法簡單、草率,缺乏處理技巧。簡析一二。學生小畢,既然也答應理髮,就可緩一段時間,然後在家長的配合下,適時處理,也許就能避免這一悲劇的發生。到理髮店後,理髮師是怎樣理的,到底是小畢同學要求理光頭,還是老師的指令,現在還不得而知――不過,最終一定會水落石出的――如果是班主任指使理髮師理的,那班主任就是這一事件背後的“推手”;如果是學生賭氣,自己要理光頭,班主任這時可以冷處理,阻止理髮師理光頭,或暫不理髮,領回學校再說。我們看得到班主任與家長當時的微信對話。班主任說的“可能是新理髮師”,手藝不精,只會理短頭髮,甚至理光頭。那就只說明“那家理髮店早該關門大吉了”,理髮師也要“回爐”。只是,這可能嗎?再說,班主任認為,小畢可以理光頭來“言志”。那就更有些滑稽了,人若有“言志”,非得別人來強暴自己的意志或損害個人的尊嚴嗎?

當然,學生小畢個性較為倔,內心較為脆弱,不善於處理這種關係,消極看待這一事件,並採取極端手段來解決這一“毛髮”小事,也欠妥當,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這一事件,再次用生命敲響了我們當代教育的警鐘。


牛軛湖散人


花季少年過早凋謝,家長向學校老師討說法,可以理解,但不提倡。

還原事件:11月2日下午,西安一學生在家跳樓身亡。家長稱孩子自殺與此前班主任帶其去理光頭有關。另據北青報報道,11月2日,男生所在學校發佈說明稱,10月22日,涉事班主任事先徵得家長和該生同意後,陪其去理髮店理髮,理的是平頭,不是光頭。事後家長要求賠償,學校同意給予10萬元人道補償,但雙方協商未果。

其中有幾個關鍵點需要明確:1.男孩剪頭前,班主任徵求了家長和學生意見後才陪同。可能孩子當時違心同意,但畢竟家長是支持的。2.理髮到自殺間隔10天,一般來講,青春期少年的應急情緒反映不會持續很久;即使孩子對理髮有意見,正常心理疏導的話,三五天足可以化解情緒。3.孩子自殺原因非常複雜,剪頭是一個誘因,但沒有生活目標才是核心因素。學校對男生髮型有統一要求,為何沒有其他孩子因剪頭而跳樓,偏偏是這個孩子呢?

生無可戀,才會走向極端。一個熱愛生活的人,哪怕他喜歡好吃的、喜歡好玩的,只要他還有想要的東西,都不會輕易選擇放棄生命。我們不能指責孩子的自私,也不能怪罪家長的追責,只希望家長在養育孩子過程中,一定要讓孩子覺得生活有希望。


入青0601


15歲初中生理光頭後自殺:家長需理性維權

2010年,山東臨沂六中13歲女生張悅因不符合學校短髮令要求,三次被趕出校門後在家喝農藥自殺

2013年,浙江桐廬一14歲男孩跳入富春江,起因或與髮型不符合學校要求有關;

2014年,山東東營市勝利第一中學八年級女生因強烈反對學校短髮令而跳樓自殺;

武漢漢陽翠微中學制作中學生髮型標準照貼在校內供學生剪髮參考引發網絡大討論;

北京懷柔一中規定男生“非板寸頭不得進校門”登上微博頭條!

……

悲劇,似乎總是相似的:據報道,10月22日,陝西西安初三學生畢小李(化名)因為被班主任帶去理了光頭,孩子拒絕上學。10日後,因為無法勸說孩子上學,加之班主任家訪時提出如果無法上學可辦理退學,所以死者的父母準備在11月2日前去學校辦理長期休學手續,這時他們發現兒子已經跳樓自殺。死者家屬介紹,孩子生前學習成績優良,理光頭前一個月還考了全班前9名。出事前,孩子還一直在自學日語。(見下圖)

這些應髮型而引起的學生自殺事件或網絡討論,其實是指向了幾個方面,結合這個案例,我們不妨來試著理一理:

首先,教師有權力要求學生的髮型,卻無權給學生理光頭

中學生奇裝異服,並不是個例,打耳洞的、染髮的、留長髮的,確實是並不鮮見。其實,關於中小學生的服飾髮飾,是有明確的規定的。在修訂後的《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中》的第一條第二款中,就明確規定;穿戴整潔、樸素大方,不燙髮,不染髮,不化妝,不佩戴首飾,男生不留長髮,女生不穿高跟鞋。

所以,這位教師,對學生的髮飾提出要求,有相關的規定支持,也就是說,老師有權利要求學生按照規範留理髮。很多地方。對於學生的髮型,還有更具體的要求,很多學校將學生的標準髮型張貼在校門口,值周教師或者學生,就按照這個標準對學生提出要求。我在中學工作的時候,還幹過一件頗有爭議的事情:手持剪刀,在髮型不標準的學生頭上剪上一刀,以逼迫其立即去理髮!(全都是嘴上說說,從沒有真的動過手)

但教師有沒有權利給學生理光頭呢?答案是否定的!

因為光頭並非學生的髮型標準,並且,還可能涉嫌傷害學生自尊。前一句很好理解,後一句需要稍作解釋。一般情況下,除非是一種個性的審美追求或者一種疾病(比如脫髮等),光頭往往意味著“佛教徒”或者“囚犯”——這是光頭的文化意義!

而對於一個初中的男生而言,由於心理斷乳期的到來,第二性徵的顯現,特別在意自己在異性中的形象——所以,這個15歲的男生,才會如此的抗拒,甚至對老師發出了“除非某某拿命來見”的決絕!

所以,教師給學生理光頭,實在涉嫌傷及學生自尊!也應該是這一悲劇的重要原因!

但一般來說,老師不會喪失理智到這個程度,應該在之前還有一些糾紛,比如,三水三心當年也曾在幾次強調效果不明顯的是威脅,“在某天之內還不剪,我就給你剪個光頭!”可惜,新聞報道中並沒有提及,我們也就不得而知了!

其次,學校和教師都應承擔一定的責任,但並非全部責任

前面已經分析過,在這件事情中,教師的行為確實是一種侵權行為,具體來說,是一種侵害學生身體的行為(頭髮是身體的一部分)。那麼,按照《侵權責任法》第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該法的第二十二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所以,該教師應該為其行為買單——任何一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去承擔相應的後果,這就是法律,沒有人可以違背!

忽然想起《裝在套子裡的人》,心裡真的是五味雜陳

那為什麼學校也要承擔責任呢?道理並不複雜:該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也就是在上班的過程中的行為,首先應該由僱用單位負責,然後,單位可以向職工個人追償!

那麼,教師的這種行為,是不是導致這名15歲的花季少年去世的直接原因呢?我們只能說,這是一種誘因,而非直接原因——想起來,這真的很殘忍,但我們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道理是否如此呢?畢竟,這個15歲的花季少年,確確實實是自己跳樓的!

第三,家長應該理性維權,在法治的軌道上來解決問題

其實,不管做出多少得賠償,這個孩子,這個花一樣年齡的孩子,已經不可能再背起書包,回到學校了;這一個家庭,已經不再像從前一樣,充滿歡聲笑語了,他的父母,再也不可能等著孩子回家,給他一碗熱騰騰的飯菜了!

想起這一點,三水三心的鼻子發酸——我們都是父母,或者,將來,我們都會成為父母,推己及人,悲劇,將成為每一個人內心的痛楚!

但悲劇發生了,暫時的情緒宣洩可以理解,但解決問題,還需要回到法治的軌道上,先與學校和教師協商,協商不成,!

希望家長節哀順變!希望孩子一路走好!希望所有的教育人,引以為戒!我是三水三心,歡迎關注我的頭條號,歡迎在下方留言!


三水三心


這老師為什麼要給學生理發,你吃飽撐的?有時間為什麼不好好利用時間備課,好好休息,多多關心父母妻兒老少?


陳國平攝影


要我說,和學校沒有任何責任,學生不按學校規定髮型頭髮過長就是違規,家長就應督促孩子理髮。老師愛護你關心你給你理髮有錯嗎?我們小時候頭髮長了老師給理髮高興著那。再說學生時代就是學生,不能學社會上奇裝異服怪髮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如果不願意遵守校規就別上學在傢俬塾。在不聽私塾先生的話,慢慢就成垃圾吧!記得小時候爸爸媽媽教育孩子是尊重老師,一日為師終生父母。上學遵守校規。現在不知道是什麼風氣?再這樣老師沒法管孩子了。但本人不提倡老師打罵學生,學生終歸不是自己的孩子,說教不行請家長,家長不管就隨他去吧,不然自己惹官司。


平常143395133


現在的娃娃不好養,獨生子,是家裡的掌上明珠,說不得,以前我們上學被老師或者同學打了,不敢向家長說,你說了會受到家長又一次打。當然,學校對剪頭髮的理由不清楚,出處是否合乎情理也不好判斷,方法上可能有些欠缺。


青海人6856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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