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三个一”“破网打伞”招招实

本报讯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平昌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挺纪在前,采取“三个一”措施,把“破网打伞”与“拍蝇治贪”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肃查办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

建立一套制度机制。近期,平昌县纪委监委研究审议通过《平昌县监察委员会与平昌县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建立县纪委监委与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定期会商、同步介入、协同办案等机制。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对在侦和新受理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务必立即告知县纪委监委,由县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每周组织公检法等部门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一次集体“会诊”,排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确保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起底一批问题线索。对2016年以来村(居)换届中查办和信访反映的利用宗族势力干预选举、拉票贿选等104件信访举报线索,公安机关2016年以来取保候审、刑事案件转治安处罚、提前解除强制戒毒案件、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112件,法院免于刑事处罚案件12件,检察院免诉、不予起诉、不批准逮捕案件和撤销案件291件,组建专班逐一梳理排查,深挖涉黑涉恶问题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

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从严查处涉黑涉恶典型案件和充当“保护伞”和“关系网”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对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走过场、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目前,已立案4件4人,党纪处分4人,开除党籍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组织处理4人,通报曝光4人。(向东 杨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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