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如何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工作?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有話說

11月13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張九萍,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亦兵介紹我省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山西如何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话说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決策部署,結合省委、省政府優化營商環境、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等改革要求,11月9日,省政府印發《關於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工作的通知》,決定自11月10日起在全省範圍內對納入改革範圍的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山西如何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话说

(省市場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張九萍介紹我省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有關情況)

近年來,全省市場監管系統銳意改革,勇於創新,紮實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相繼推出了註冊資本實繳改認繳、年檢改年報、簡化住所登記、“先照後證”“多證合一”、簡易註銷、“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一系列改革舉措,市場準入和市場監管制度發生了根本性變革,有力激發了市場活力,維護了市場秩序,為打造我省“六最”營商環境做出了積極貢獻。今年前10個月,我省新設市場主體36.51萬戶,日均新增1600餘戶。截至10月底,全省實有市場主體230.86萬戶,是改革前的1.86倍。

為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我省於11月10日起在全省全面推開了“證照分離”改革。

“證照分離”改革的背景和意義

為了破解企業“准入不準營”的問題,國務院於2015年在上海自貿區試點開展“證照分離”改革。

其核心內容可以概括為:

通過改革審批方式和加強綜合監管,規範、優化許可證的設置和辦理,使許可和審批不再成為企業主體資格行使的障礙。去年12月開始,我省學習上海自貿區的做法在山西綜改示範區等5個國家級功能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取得了明顯成效。截至10月底,全省累計辦理“證照分離”改革事項1957件,惠及企業1721家。

今年9月27日,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號),決定從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樓陽生省長、曲孝麗副省長做出專門批示,要求市場監管部門牽頭,出臺具體改革措施。11月9日,省政府印發《關於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工作的通知》,按照省政府安排,我局於11月9日下午召開了全省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動員部署會議,對我省的改革做出了全面安排。至此,標誌著“證照分離”改革,在我省全面推開。

“證照分離”改革的主要措施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證照分離”就是要在全省範圍內對納入改革範圍的涉企(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四種方式實施改革。第一批在全省範圍內推開的改革事項共涉及106項。具體來講,就是採取以下方式進行改革:

1、直接取消審批。主要涉及2項審批事項。對設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的行政審批事項,直接取消。市場主體辦理營業執照後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2、取消審批,改為備案。主要涉及1項審批事項。對取消審批後有關部門需及時準確獲得相關信息,以更好開展行業引導、制定產業政策和維護公共利益的行政審批事項,改為備案。市場主體報送材料後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有關部門不再進行審批。

3、簡化審批,實行告知承諾。主要涉及19項審批事項。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但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行為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有關部門要履職盡責,製作告知承諾書,並向申請人提供示範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並提交有關材料的,當場辦理審批。市場主體要誠信守諾,達到法定條件後再從事特定經營活動。有關部門實行全覆蓋例行檢查,發現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依法撤銷審批並予以從重處罰。

4、完善措施,優化准入服務。主要涉及84項審批事項。對關係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審批事項,保留審批,優化准入服務。要針對市場主體關心的難點痛點問題,精簡審批材料,公示審批事項和程序;要壓縮審批時限,明確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要減少審批環節,科學設計流程;要下放審批權限,增強審批透明度和可預期性,提高登記審批效率。

在對審批事項放開的同時,更要加強監管。各有關部門針對改革涉及的項目也分別制定了管理措施,並予以了公開。要通過不斷的優化、整合,最終形成事中事後監管,部門間信息共享、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有機結合的全過程監管體系。

“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步驟及作用

推進我省的“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我們要重點抓好以下三個方面工作:

要以減證放權為核心,切實精簡行政審批。突出照後減證,著力破解“准入不準營”難題是推行“證照分離”改革的目的所在。要堅持“法無授權不可為”,認真研究論證,嚴格規範程序,防止行政審批項目和辦事程序邊減邊增、明減暗增。

要以創新管理方式為核心,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切實承擔監管責任,針對改革事項分類制定完善監管辦法,明確監管標準、監管方式和監管措施,防止出現監管真空。

要以人民群眾的需求為核心,切實增強市場主體的獲得感。充分利用網絡、廣播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證照分離”改革的重要意義、具體內容、操作流程,使企業、服務機構和社會公眾知曉和認可。特別要做好政策解讀工作,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和簡潔明瞭的演示讓人民群眾真正瞭解“證照分離”改革是什麼?為什麼?有什麼?怎麼辦?真真切切意識到改革跟自己的關係, 明明白白弄懂如何操作運用,實實在在改革帶來的紅利。

總的來說,“證照分離”改革將給企業帶來的好處體現在審批事項的減少,審批方式的簡化,審批程序的優化,將有效減少企業辦事時間和成本,企業辦事將更加簡單和便利。當然在改革過程中,也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也請新聞界的朋友們能夠廣泛地監督,把群眾遇到的問題反饋給我們,共同促進這項重要的改革舉措能夠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記者

問答

山西如何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话说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亦兵答記者問)

Q

&

A

“證照分離”的具體含義是什麼?“證”和“照”究竟是什麼關係?

“證”和“照”是市場主體進入市場的兩把鑰匙。營業執照是登記主管部門依法頒發給市場主體的主體資格證明;許可證是審批主管部門依法頒發給特定市場主體的經營憑證。“先照後證”和“多證合一”改革後,營業執照已經越來越趨於成為企業合法的主體資格證明,拿到了執照就可以從事不需要許可的一般性經營活動,而對於需要許可的特殊經營活動,光拿到“照”還不夠,要取得行業部門的許可證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證照分離”就是針對與企業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許可事項,採用適當管理方式將許可類的“證”與營業執照分離開來,儘可能減少審批發證,簡化依然繁瑣的行政審批手續,大力推進“照後減證”,把更多精力從關注事前審批轉到事中事後監管上來,著力破解“辦照容易辦證難”“准入不準營”問題。

“證照分離”改革的適用範圍和主要內容是什麼?

“證照分離”改革適用於各種類型的市場主體,包括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這次改革,國務院選擇了審批頻次較高、社會關注度較高的106項審批事項,其中“小餐飲、小食雜、食品小作坊的經營許可”在我省拆分為2項實施,小餐飲、小食雜按照備案方式改革,食品小作坊按照優化准入服務方式改革。通過改革審批方式和加強綜合監管,進一步完善市場準入,使市場主體辦證更加快速、便捷、高效。

1、直接取消審批(2項)

市場主體辦理營業執照後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2、取消審批,改為備案(1項)

市場主體報送材料後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有關部門不再進行審批。

3、簡化審批,實行告知承諾(19項)

有關部門製作告知承諾書,並向申請人提供示範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並提交有關材料的,當場辦理審批。

4、完善措施,優化准入服務(84項)

針對市場主體關心的難點痛點問題,精簡審批材料,公示審批事項和程序,壓縮審批時限,減少審批環節,下放審批權限,增強審批透明度和可預期性,提高登記審批效率。

證照分離”改革後,市場準入的門檻進一步放寬,企業進入市場後的監管問題成為亟需破解的問題。我們如何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防止監管缺位?

在“證照分離”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防止監管缺位。

第一,要落實“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也就是說,在“證照分離”改革過程中,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不但要對審批後的市場主體在經營過程當中的持續狀態承擔監管責任,也要對取消行政審批、審批改備案以及實行告知承諾方式後的市場主體的經營行為實施監管,防止監管的“真空”和“自由落體”。

第二,要堅持放開准入和嚴格監管相結合,確保事中事後監管跟得上、接得住。為進一步強化各部門監管責任,我們推動23個省直部門對106個行政許可事項分別制定了相應的事中事後監管辦法,確保監管的無縫銜接、不留死角。

第三,要堅持合規監管。原來是通過審批的方式進行監管,現在把一部分審批取消了,把一部分審批改為備案了,把一部分審批改為告知承諾了,在這種情況下就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合規監管上來,通過“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指導行業協會自律、信用評價等事中事後監管的方式,督促指導企業嚴格執行行業規範、守法守規經營。

來源 山西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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