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義之財(新傳說)

周大偉到鄰市出差,住宿在一家小旅店裡,臨睡前,覺得枕頭下有些鼓,掀開枕頭一看,不由吃了一驚……第二天,周大偉跟旅館老闆聊天:“上一個在我房間住宿的是什麼人啊?”老闆名叫汪全,三十多歲年紀,他說道:“上、上次住這個房間的是、是個小夥子。”汪全說話有些輕微的口吃。

周大偉想了想,說:“如果那小夥子找來了,說忘了什麼東西,你讓他打這個電話。”周大偉留下了家裡的電話號碼,汪全眼珠子一轉:“大哥,客人有什麼東西落下了,應該交給我們旅店啊!人家來取了,我會還給他的。”周大偉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你以為是錢財嗎,如果是……”說著,周大偉神色一下嚴肅了,“如果是什麼危險的東西呢?你敢負責嗎?”汪全雖然貪財,卻很膽小,忙道:“我隨便說

說,我可不想摻和什麼事兒。”

周大偉回家後,跟妻子女兒講了撿到東西的事,然後照常上班。

再說汪全,心裡一直在琢磨:那個周大偉,帶走了客人的什麼東西呢?八成是貴重物品!丟在我店裡的東西,應該歸我啊!不能就此善罷甘休!

汪全的人品實在不怎麼樣,周大偉所以要把東西帶走,也是因為他在旅店旁邊的小賣鋪買菸時,聽人家談起汪全,說汪全昧客人的東西,所以才不放心把東西留下。

卻說這天星期天,是周大偉回家後的第三天了,家裡的電話響了起來。剛好周大偉和妻子出去了,女兒周楠楠在家寫作業,接通電話,那邊一個男人的聲音問道:“是周大偉家嗎?”周楠楠說:“我爸爸媽媽沒在家。”男人說:“哦,我、我叫高英舉,問你個事兒,小朋友,你爸爸前幾天在外面撿到了東西嗎?那、那是我丟的……”

“我知道我知道!”周楠楠興奮地叫起來,就像老師有什麼提問她懂得回答一樣,“是那六千塊錢吧?爸爸說了,那是撿別人的錢,不義之財不能要,人家要是打來電話,就要還給人家!”電話那頭的男人高興地說:“對,對,就是那六千塊錢,你爸爸媽媽什麼時候在家呀?”周楠楠說:“我爸爸週一到週五上全天班,媽媽一三五的上午不用上班,在家休息。”

掛了電話,周楠楠本想等爸媽回來跟他們說這事,結果小孩子忘性大,等爸媽回家,已經把這事兒忘了。

第二天上午,妻子劉芳在家,家裡來了電話,是個男人打來的:“請問是周大偉家嗎?我、我叫高英舉,是這樣的,前些日子我在麗星旅店住宿,住209房間,我忘在房間裡六千塊錢,回旅店取時,老闆說、說是周大偉先生拿走了,讓我打這個電話……”劉芳一聽,忙安慰道:“你別急,六千塊錢我們一分沒動。”

“要、要不,我現在去你們那拿錢?”男人有點遲疑地說,“唉,按說我該帶上禮物親自過來,可、可是挺遠的,火車來回得好幾天,我怕請、請不出假……”劉芳說:“你說哪兒去了,帶什麼禮物呀,你給我個賬號,我把錢給你匯過去就行了,你甭跑啦!”男人開心地說:“那太謝謝了!我會把收條給你們寄過來的。”

劉芳記下了男人的銀行賬號,馬上將六千塊錢打進了賬號內。

當天周大偉下班回家後,劉芳告訴他:“失主來電了,六千塊錢還給人家了!”周大偉也挺高興:“好哇,我還怕聯繫不上失主呢!”周楠楠一聽,想起了昨天接到的電話,就嘰嘰喳喳地把電話的事情也講了出來。

忽然,周大偉覺得有些不對勁,他問妻子:“那個打電話的人,是不是有些口吃?普通話裡還帶點四川口音?”劉芳說:“是呀,你怎麼知道?”周大偉一拍桌子:“咱們上當了!那人肯定是旅店的老闆汪全!”

家裡的氣氛頓時沉悶起來,好一會兒,劉芳說:“咱們報警怎麼樣?”周大偉說:“報警也不好辦啊,他臨時建個銀行賬號,收到錢後就銷號了,然後來個死不承認……”劉芳又氣又急地說:“難道人家遺失的六千塊錢,就這樣被汪全貪了?”

打電話的果然是汪全,他抱著試試的態度打了個電話,沒想到成功了,拿著這意外的橫財,汪全那開心勁兒就甭提了。過了幾天,沒見周大偉和失主找來,汪全更安心了。

卻說這天,汪全正坐在櫃檯裡打瞌睡,突然櫃檯被人拍了一巴掌,驚醒了汪全。

“你就是旅店老闆?”一個戴大墨鏡的人嗡聲嗡氣地問。汪全沒好氣地說:“是啊,怎麼了?”大墨鏡的神色忽然有點神秘兮兮,說道:“我問你,十多天前,有個人住在209房間,他走時是不是忘了東西在房裡?”汪全心裡“咯登”一下,暗想,八成是失主託人來要錢了!汪全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說:“住店的人那麼多,我怎麼記得清呀?”

“嘿嘿!”大墨鏡冷笑道,“你別跟我裝糊塗,我兄弟的東西忘在你店裡了,被你私吞了!是不是?”汪全說:“怎麼可能呀!就算他真忘了東西在這兒,也被後來住進房間的人拿走了——總之,我什麼都沒見!”

“不怕你不承認!”大墨鏡哼了一聲,竟在這兒開了個房間,看情形,要跟汪全耗上了。

當天晚上十一點多,汪全正準備睡覺,大墨鏡從樓上下來,叫住了汪全,這時他的墨鏡已經摘下,汪全知道他登記時的名字叫程凌風。程凌風說:“汪老闆,明人不說暗話,挑明瞭說吧!那六千塊錢我們可以不要,但那個東西你一定要還給我們!”

“你是說除六千塊錢外……”汪全一呆,差點說漏了嘴,忙住了口,慢吞吞地問道,“六千塊錢都不要了,那是什麼東西呀,比六千塊錢還貴重?”

程凌風詭秘地笑了笑:“你何必明知故問呢?有些事情咱們心知肚明,不必擺在桌面上說!”

汪全突然恍然大悟:好個周大偉,把錢給了我,更貴重的東西卻自己留下了!汪全很想知道那是什麼東西,可程凌風就是不說。

心裡想著這個事兒,汪全很晚才睡著,還沒睡穩呢,房門又被人敲響,一開門,竟是程凌風。一看時間,夜裡三點鐘。程凌風神色陰沉,說:“姓汪的,你別敬酒不吃吃罰酒,那件東西對你沒用,卻關係到我們兄弟兩人的性命,你不交出來,可別怪我心狠哇!”

汪全見他越說越狠,心裡害怕,忙賠笑道:“我真的沒見啊……到底什麼東西呀?”“好吧!”程凌風想了想,一把掐滅菸頭,一字一字地狠聲說道,“那是一把刀!準確地說,是一把匕首,一把帶血的匕首……”

啊?汪全差點叫出聲來,程凌風盯著汪全,繼續說道:“一把帶著人血的匕首!”汪全心裡撲通撲通地跳著,臉上變色,嚇得說不出話來。

程凌風說道:“實話說吧,我們兄弟殺了人,搶了點錢,錢無所謂,只是那把匕首上有我們兄弟倆的指紋,還有死者的血,這個匕首落在警察手裡,可就成了物證了!你明白了嗎?所以我們一定要找回這把匕首!”

聽他這麼說,汪全也意識到這把匕首的重要性了,一時又驚又怕,只好說自己仔細想想,看能不能找到匕首。

第二天一大早,汪全就打了周大偉家的電話,接電話的剛好是周大偉,汪全帶著哭腔向周大偉講了一切,最後說道:“冒充失主騙錢是我不對,以後我一定好好做人!你要是拿了匕首,快交出來還給他們吧,不然他們要對我下手啦!”周大偉沉默一會兒,說道:“那匕首我的確見了,不過我已經扔了,這樣吧,我去找找,或許能找到。”

這一整天,程凌風倒是沒再跟汪全說話,只是每次出門看到汪全,就惡狠狠地瞪他一眼。到了晚上,汪全又是一夜無眠,他躺在床上想,報警吧,警察抓走了這個程凌風,他那個兄弟一定會來找自己報復,明槍易躲,暗箭難防哇!但願周大偉找到匕首還給這個瘟神……擔驚受怕了好久,才睡著。

早上暈暈糊糊地爬起來,汪全來到櫃檯一看,見櫃檯上多了一封信,拆開信封,裡面“當”地一聲掉出來一把血淋淋的匕首!汪全穩定下心神,才發現信封裡還有張紙條,上面寫著:匕首找到了。周大偉。

謝天謝地,總算找到了匕首。汪全急匆匆跑上樓,敲響了程凌風的房間。程凌風拿起匕首,放在鼻子上聞了聞,說:“嗯,不錯,就是它,還能聞出來人血味兒!”說著,程凌風打量著汪全,嘿嘿冷笑起來。汪全不由倒退兩步,伸手擋在胸前,怯怯地說:“你、你想幹什麼?”

程凌風仍是冷笑,一副深不可測的模樣。汪全忽然明白了,趕緊拿出早已準備好的六千塊錢,雙手奉上:“大哥,物歸原主,我可以將你這位菩薩送走了吧?”程凌風擺了擺手,說:“東西找到就行,這幾千塊錢小意思,不要啦!大不了多殺個把人而已!”汪全嚇得一哆嗦,趕緊又加了五百塊錢,說什麼也要程凌風收下。

程凌風笑了笑,收下錢,說:“我來這裡拿東西,我兄弟還不知道,如果他來了,你讓他打這個號。”說著留下一個手機號碼,揚長而去。

“唉,這不義之財真是不能貪啊!”汪全總算鬆了口氣。

還真別說,又過了一個星期,上次住店的那個小夥子真的找來了。小夥子來後,小心翼翼地問:“老闆,我二十來天前在你這兒住過店,有東西丟你這兒了,不知道……”

“給,你打這個號!”汪全飛速地把程凌風留下的手機號碼遞過去。小夥子不知道汪全什麼意思,就掏出手機,疑惑地撥通了號碼,只聽小夥子在電話裡說:“喂,是這樣的,我在麗星旅店住過,有六千塊錢忘到枕頭下面了,錢用藍色毛巾包著……對,那太好了……你叫周大偉?哦,謝謝周先生……”

小夥子通著話,汪全也豎著耳朵、轉著腦子聽著呢,越聽越覺得有貓膩,好像自己被人耍了!汪全奪過小夥子手裡的電話:“喂,周大偉嗎?那個程凌風是你派來的,對不對?”

電話那邊正是周大偉,他對汪全說道:“不錯,程凌風是我的朋友,他是個演員,我請他來幫我要錢,這六千塊錢不是你的,你不能貪!至於你的五百塊錢,算是我朋友的活動經費了。你破點小財,就當買個教訓了!”

原來,那小夥子從外地打工回鄉,轉車時住在麗星旅店,臨睡前從揹包裡掏出錢點了一遍,放在了枕頭下,第二天走時竟把錢忘了。回家後,這個馬虎的小夥子也沒檢查揹包,直到這天要用錢了,拿出揹包不見了錢,才想起錢忘在了旅店……

本想貪上一筆不義之財的汪全,不但錢沒貪到,還主動送給了別人五百塊錢,用周大偉的話說,“就當買個教訓了”,買過教訓的汪全,以後還會貪不義之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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