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低保資格被“繼承” 村幹部受處分

在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區,一位享受低保的人員在去世後,其子“繼承”低保資格,領取低保補貼長達40個月之久。對於這起低保補貼被“繼承”領取的荒唐事,當地紀委監委進行了調查。日前,相關責任人已受到調查處理。

名山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前進鄉雙合村成某是享受低保的村民,但她在2014年12月就去世了。其子曾某“繼承”了這一低保資格,直到2018年4月還在領取低保補貼,金額共計4870元。

“這起荒唐事件的主要責任不在村民。”名山區紀委書記、監委主任任文華說。經查,成某去世後,時任雙合村村委會主任宋某與村文書胡某,私自與村組幹部商定,將成某之子曾某定為低保戶,代替成某領取低保補貼。同時,雙合村也未向鄉人民政府報告成某情況並辦理註銷手續。

宋某、胡某表示,曾某本人生活也比較困難,重新申請低保也麻煩。他們反正是一家人,不如就讓他繼承他母親那份低保,就沒按規定走程序。這違反了紀律,教訓真的很深刻。

據悉,今年4月,前進鄉政府在年度名額複核、上報等工作中發現該違紀行為,立即進行整改處理。根據相關規定,農村低保對象的確定有嚴格的程序。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向村委會提出低保申請。申請經村組開會討論評議通過,張貼公示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同意,呈報區民政局獲得批准,申請人才能確定為低保戶,領取低保補貼。宋某、胡某卻在成某去世後,未按程序審定,未公示公開,違反低保申請要求。

日前,宋某、胡某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資金已退繳區財政。

“在農村基層治理中,村組幹部一定要依法依規依紀辦事,不能憑經驗、靠想象。”任文華說,如果沒有規矩意識,沒有在基層監管中突出“常”與“長”,農村基層仍會出現此類違規違紀的“荒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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