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101》火箭少女解散?违法吗?

孟美岐、吴宣仪、紫宁退出火箭少女,乐华娱乐麦锐娱乐称:

周天公司合作过程中,超负荷的不合理工作安排,给艺人带来精神压力与身体损伤,现单方面宣布终止合作。就艺人有没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的问题,简单聊一下:

1、艺人可以与周天公司约定单方退出的条件。比如约定只要我们仨觉得累了不想再唱了,就可以随时离开《创造101》,那么毫无疑问,孟美岐、吴宣仪、紫宁三位只需要单方告知周天公司就可以解约,理由很简单:对不起,我们累了,我们够了!此时,妥妥的,合同可以解除。《合同法》将此情形规定为:约定解除权。达到约定条件,随时可以解除。

2、法律规定的解除权:比如因为地震了、火山了、泥石流了,我困在老家来出不来了:对不起,我们退出;我们给你演出了但是周天公司不给发工资,我们几次三番催要你还是不给:对不起,我们退出;我们还没演完,周天公司就明显的表现出来,演完就不给我们钱:对不起,我们退出!《合同法》将类似情形规定为:法定解除权。有法定情形,随时可以解除。

3、艺人超负荷的不合理工作安排,给艺人带来精神压力与身体损伤,这种情况能不能构成解除的条件?这种情况下,要分情形看。如果双方已经谈好了,没问题,随时退出火箭少女。如果没约定好,就要看周天公司是不是存在超负荷安排工作,以及超负荷安排工作导致少女们实在是撑不住了。这个需要女孩的律师们拿出切实的证据。比如体检报告、住院记录、医生的诊断等等。否则,一旦到法庭上,双方肯定会对这个问题相互攻击的。女孩的律师引用的条款大概率应该是《合同法》九十四条第四款,但对这一条款的理解,一定要慎重,而且关键是要有证据。

4、如果上述情形都不符合,就属于违约了,那就要根据双方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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