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賣槍他“幫忙”

歐陽飛 樊離


別人賣槍他“幫忙”


今年三十歲的江蘇淮安男子王兵,幾年前承包了淮安一家快遞公司分部的業務。2016年10月的一天,一名自稱劉某的男子找到王兵,說他在淘寶網上賣塑料玩具槍,準備在王兵這裡長期發貨。見有生意上門,王兵沒有多想,與劉某談好了全國各地的發貨價格,並約定每月結一次賬。談好之後,劉某要了許多空白快遞單子帶了回去。

之後每次發貨,劉某都是自己把貨包裝好,然後填寫並貼好快遞單子,將貨交給王兵運輸。按照快遞公司規定,寄件人在寄快遞時,應首先出示自己身份證件,然後快遞公司開箱查看,對可以郵寄的物品要加蓋“已驗視”印章,違禁品則不能寄。但是每次劉某發貨,王兵都沒有檢查,直接蓋上“已驗視”後即發貨。王兵後來為了省事,更是直接把“已驗視”的章交給劉某,由他自己蓋章,然後直接將貨裝車發出。

2017年春節前的一天,王兵所在快遞公司總公司作出規定,凡是槍形物品一律不準發,包括玩具槍在內。王兵立即想到了劉某經常發的玩具槍。會後,王兵因害怕被公司查到罰款,告訴劉某槍不能發了。見王兵態度堅決,劉某無奈同意。

過了一段時間,劉某又聯繫王兵,讓王兵繼續幫他發玩具槍快遞。經不住劉某軟磨硬泡,王兵最終同意了。

2017年3月2日,王兵收到劉某寄出去的一個退回件,箱子已經破損。出於好奇,王兵打開箱子查看,發現裡面有一把金屬製成的黑色手槍柄,還有一些螺絲之類的東西。王兵拿起手槍柄,感覺比較重,像是仿真槍,懷疑劉某以前在自己公司寄的不是玩具槍,而是仿真槍。

過了幾天,劉某又來寄快遞,王兵把退回的貨還給他,並對他說以後不要寄槍了。劉某告訴王兵這些不是仿真槍,不會有事。王兵將信將疑,但也沒再表示反對,繼續對劉某送的快遞進行寄送。

2017年4月2日,王兵接到公司客服電話,說劉某寄出的快遞被外地警方查扣了。王兵趕緊登錄快遞公司系統查看,發現被查扣的貨物是一把手槍,從圖片看與劉某上次被退回的貨物一樣。王兵立刻發微信告訴劉某這一情況,劉某承諾說以後再不發槍了。

過了一段時間,見沒什麼動靜,劉某又找到王兵,說以後不再寄槍,而是寄槍的零配件以及BB彈。為了招攬業務,王兵在沒有拆開查看的情況下,再次同意幫劉某寄發快件。

2017年5月19日,化名為劉某的男子武某(另案處理)因涉嫌買賣槍支罪被警方抓獲歸案,根據其交代,王兵隨後被抓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王兵在明知武某所郵寄的物品系槍支及槍支配件,且屬於國家規定的禁寄物品的情況下,為謀取利益,仍多次幫助武某運輸槍支,其行為構成非法運輸槍支罪。2018年10月11日,王兵被淮安市淮安區法院以非法運輸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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