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被擔保人撕毀,債務還能要回來嗎?

借条被担保人撕毁,债务还能要回来吗?

錢借給別人,但借條被擔保人撕了,這錢還能要回來嗎?近日,清江浦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民事糾紛案件。

借条被担保人撕毁,债务还能要回来吗?

2017年4月,王某將4萬元借給卜某,常某提供擔保。可卜某償還兩個月利息後,便再沒還款,而且失去了聯繫。2017年底,由於找不到卜某,王某便到常某家中要錢。在要錢過程中,常某提出要看借條原件,於是王某將原件拿給了常某看,誰知常某接過原件後就撕了,而且拒不還錢。王某很氣憤,只好將借條碎片撿了回去並粘好。

由於卜某找不到,擔保人常某也不還錢,王某便持著撕碎的借條訴至清江浦法院。

庭審中,王某拿著粘貼好的借條,要求卜某、常某償還4萬元及利息。而常某則辯稱,卜某向王某借款4萬確是事實,但王某上門要錢時,雙方已經談好1萬元了結此事,當時他就還了1萬元,所以才撕了借條。因此,自己不應再承擔還款責任。

法院在審理後認為,本案關鍵在於,常某撕毀借條是因債務的結清而撕毀,還是惡意撕毀,但這部分事實法院最終無法查清。在這樣的情況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舉證責任的分配尤為重要。因常某對於卜某向王某借款事實予以認可,故4萬元借條本身真實性可以確認。那麼即便借條已被撕毀,關於常某是否償還借款以及1萬元對價是否可以結清4萬元債務的舉證責任,仍然在常某一方。但常某無法舉證證明,而且這一約定違背常理,故法院對於常某辯稱不予支持。最終,法院判令卜某向王某償還4萬元及相應利息,常某承擔連帶清償的保證責任。

法官說法:

法院在審理事實無法查清情況下的案件時,將會通過舉證責任的分配而進行裁判。同時也提醒廣大市民,在民間借貸法律關係中,一定要注重證據的形成與保存,不論是出借還是償還錢款,可以通過轉賬方式進行,比如微信、支付寶、銀行轉賬等,方便留存證據,且最好有見證人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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