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也有“團購”?沒錯,國家帶量採購來了!

國家帶量採購來了!

藥品也有“團購”?沒錯,國家帶量採購來了!

昨日,《4+7城市帶量採購文件》公佈,北京、天津、上海、重慶、瀋陽、大連、廈門、廣州、深圳、成都、西安11個城市的帶量採購方案正式出臺。

據估計,這些城市藥品市場約佔全國藥品市場20-30%。

此次列入集中採購目錄的藥品有31個,均為一致性評價品種。其中,5個品種採購量過億,採購量最大品種為氨氯地平口服常釋劑型,達2.938億片。

帶量採購文件公佈的前一天,中央深改委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試點方案》。

會議表示,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試點,目的是探索完善藥品集中採購機制和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價形成機制,降低群眾藥費負擔,規範藥品流通秩序,提高群眾用藥安全。要按照國家組織、聯盟採購、平臺操作的總體思路,堅持依法合規,堅持市場機制和政府作用相結合,確保藥品質量和供應穩定。

其實,早在今年6月,國務院常務會就對集中採購做出了部署,“開展國家藥品集中採購試點,實現藥價明顯降低”。

8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進一步表示,為減輕患者藥費負擔,“推進公立醫療機構集中帶量採購等方式,推動降藥價”。

9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意見》,提出“堅持集中採購方向,落實藥品分類採購,引導形成合理價格。推進市(縣)域內公立醫療機構集中帶量採購,推動降藥價”。

藥品也有“團購”?沒錯,國家帶量採購來了!

在我國,帶量採購並不是新生事物。自2014年以來,上海已先後有三批藥品實行帶量採購。

據悉,以往的藥品招標,只招標價格,而沒有明確數量。帶量採購則大不相同,在招標時明確採購量,並保證在一定期限內用完。

此舉大大緩解以往“中標產品價格下降,採購量不一定提升”問題。因此,上海被認為是帶量採購模式的成功踐行者,真正做到“價格與採購量掛鉤”。

此次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意味著中選企業或將擁有更大的市場份額。

文件要求,在集中採購結果執行週期中,醫療機構須優先使用集中採購中選品種,並確保完成約定採購量。

各試點地區醫療機構在優先使用集中採購中選品種的基礎上,剩餘用量可按所在地區藥品集中採購管理有關規定,適量採購同品種價格適宜的非中選藥品。

採購週期為結果執行日起12個月,若提前完成約定採購量,超過部分仍按中選價進行採購。

此外,文件要求,申報企業應承諾申報品種的全年產銷能力達到本次採購數量要求。

同時,文件明確,申報品種應屬於採購品種目錄範圍,且滿足以下要求之一:

◆ 原研藥及國家藥監局發佈的參比製劑;

◆ 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

◆ 按化藥新註冊分類批准的仿製藥(已視為通過一致性評價)。

可見,除原研、參比製劑之外,本次集中採購將通過一致性評價品種列入申報要求,一致性評價保障了仿製藥的質量和療效,對公眾用藥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在品種確定問題上,分為預中選、議價談判、擬中選、結果公示無異議後最終確定中選品種四個階段。

其中,預中選和擬中選具體確定原則如下:

✎預中選

僅有1家企業符合申報條件的,直接獲得預中選資格。

同品種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數≥2家的,最低報價只有1家企業的,該企業的申報品種獲得預中選資格。價格次低者作為中選候選企業,在中選企業無法保障供應時備選。

若出現最低報價≥2家企業的情況,按採購地區優先和銷量優先的原則,確定1家企業獲得預中選資格。

獲得預中選資格的企業及申報品種,統一進入議價談判確認程序。

✎擬中選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數≥3家的品種:預中選品種獲得擬中選資格。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數≤2家的品種:

①預中選品種 申報價格降幅排名前列的(不多於7家),經雙方確認後獲得擬中選資格;

②其餘預中選品種 聯採辦參考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數≥3家的擬中選品種平均降幅等確定議價談判最低降幅。申報價格符合降幅要求且達成一致意見的,即可獲得擬中選資格。

對於醫保支付標準如何對接的問題,文件提到,各試點地區按試點工作有關要求,就醫保支付標準等事項發佈補充文件。

附:31個採購品種及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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