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的歷史——下篇

美洲紋身

從西伯利亞穿越平原到阿拉斯加,北美洲的西伯利亞人可能是傳播者。也或者是四處流浪的波西米亞人,跨越二千里,橫過太平洋到南美。不管來源如何,文身成為傳說中阿芝特剋人文化的一部分,瑪雅、印加文明使得西班牙人到南美時,一時眼花繚亂,北美的探險家,也說出印第安人,愛斯基摩人奇怪而美麗的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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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紋身

一系列的考古發現證明文身在埃及也曾盛極一時。在埃及,文身可能定義為社會等級和部落聯盟的詮釋,也代表著特定的行業和階層。但女性文身者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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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紋身

787年,教皇哈德良一世曾以異教崇拜之名禁止基督徒以圖案裝飾身體,從此文身幾乎在歐洲大陸絕跡。直到1691年9月,在東南亞度過了12年的海盜劫掠生涯後,英國探險家威廉·丹皮爾帶著自己的玻利尼西亞奴隸“文身的吉奧羅王子”回到了倫敦,從而引起了前所未有的轟動。1760年,英國海軍部指示探險家詹姆斯·庫克船長搭乘軍艦“奮進號”前往南太平洋考察,“奮進號”成為了歷史上第一個海上自然科學研究室。

在為期30年的3次考察中,庫克的航線包括了從南極圈、美洲西北海岸到澳大利亞等廣泛地區,收集了從渡渡鳥到玻利尼西亞人頭巾等2000多件標本與實物;隨行的自然學家以及插畫家喬治·福斯特則用素描記錄下了沿途看到的面目各異的原住民,身穿皮衣,以海豹脂油混合燈煙在下頜與顴骨畫出黑線的愛斯基摩人和以信天翁骨為刺針,將植物顏料與油調和文刺全部身體的毛利人。

如同菸草、咖啡與香料一樣,文身也成為英國水手在遠航中的收穫,在庫克船長完成他的傳奇航行後,英國乃至歐洲的水手紛紛將各種新奇的圖案文刺在身上,以紀念自己的異國旅行與出生入死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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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紋身

現代紋身是在刺青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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礎上發展而來,採取電動紋身機,專門的色料,顏色豐富,圖案也比較多。隨著社會的發展紋身已經成為一個多學科的綜合藝術形式,它集藝術、文化、醫學、心理學於一身,具有一定的邊緣性。在今天這個追求個性,服飾裝扮講究標新立異的時代,作為印刻在身體上的某種標識,紋身成為一種新的時尚裝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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