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淚瓦斯、彈簧刀、匕首
“我是誰,我在哪兒?”
“我來的不是法院嗎?”
沒錯,您沒走錯片場
這不是隔壁公安
也不是警匪片裡
這是在法院安檢區
從當事人身上
檢出的違禁品
對於法院安檢工作
您是否會有不解,甚至不耐煩?
“我是來打官司的,又不是壞人”
“你們法院不是有法警嗎?”
殊不知,諸多安全隱患
就潛藏在這些不可忽視的
安檢細節之中
事件回顧
2016年7月28日
下午14時左右,一名情緒激動的女子欲硬闖安檢大廳。在被攔下後,該女子突然從揹包中掏出一把匕首,並不斷揮舞。
緊急時刻,安保人員用盾牌自衛,並勸說該女子放下匕首。但該女子依舊態度強硬,情緒愈發激動,還不停用匕首刺向安保人員。
為保護在場人員生命安全,六名安保人員迅速奪過匕首,將該女子控制。至此,這起突發事件才有了有驚無險的結局。
這把匕首被安檢員攔下了
但如果它被帶進了法院
那麼在當事人“爆發”的情況下
後果將不堪設想
這種情況是不是小概率事件?
我們曾經做過梳理
庭審如“戰場”,法院安檢曾攔下這些“重武器”
這回我們用數據說話
以海淀法院院本部為例
平均每天有約1000人接受安檢
約能查獲300餘件違禁物品
這其中
還包括30餘件管制刀具
漏檢1件
都可能造成100%的損失
那麼
哪些物品不得帶入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檢查規則》
明確規定
以下物品不得攜帶進入審判場所
請您知悉
一
未經法院允許的
各種錄音、錄像、攝影器材等限制物品
比如攝影機、攝像機、錄音筆等
如果因訴訟需要攜帶
請您提前聯繫辦案人員
即使它們打扮成U盤的模樣
還是逃不過安檢的“法眼”
在進入法院之前
請將它們暫存在物品櫃裡
二
禁止私人攜帶的槍支、刀具
和其他具有類似功能的
器械或棍棒等管制物品
比如各類大小刀具、刀片
電警棍、電擊器、催淚瓦斯等工具
修眉刀也是不能帶的!
對於此類管制物品
安保人員將依法收繳
下圖這位想cos手電筒的同學
安檢的小哥哥小姐姐們
可不會讓你矇混過關
三
易燃易爆物品、
強腐蝕性物品等危險物品
注意了
打火機也是不能帶的
它們必須進行寄存!
◆◆溫馨提醒
◆◆
在來法院辦事前
請務必記得翻翻身邊的包
不要攜帶以上違禁物品
安檢時
對於有問題的包裹
安保人員會開包檢查
檢查1個大概需要1分鐘
在這1分鐘裡
請您耐心等待
萬一查出違禁物品
不管是為防身還是忘記寄存
都請您積極配合安檢人員
將物品寄存或上繳
安檢不是一道可有可無的工作
它關係著我們每個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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