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介紹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證券名稱:新大洲A、股票代碼:000571)的股票於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15日連續3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21.03%。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規則》等制度的規定,屬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二、公司關注並核實情況說明

針對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根據相關制度的要求,公司進行了自查,並對相關情況進行了核實,現將情況說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2、近期公共傳媒未報道可能或已經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經營情況及內外部經營環境發生的重大變化:

1)因公司近期資金緊張狀況仍未緩解,本公司出售參股的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股權收益應繳所得稅款51,007,592.87元還未上繳,預計將產生稅收滯納金。公司正在解決問題當中。

2)我公司及兩子公司違規為陳陽友、劉瑞毅、訥河瑞陽二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關於支付股權回購價款和補償款的承諾函》進行擔保一事,導致公司在平安銀行一賬戶被凍結,涉及金額810565.04元,子公司海南新大洲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和天津恆陽食品有限公司的房產不動產被查封,保全價值1.3億元。公司認為本公司及子公司出具《擔保函》,未履行公司擔保事項的審批程序,未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批准,保證承諾以及仲裁條款都存在著無效的情形。目前相關當事人在進行和解談判,陳陽友先生提出將以其個人資產補償對方,目前在商談當中。

上述事項已在公司2018年半年報報告、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中進行了披露。

4、公司、公司第一大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於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5、股票異常波動期間公司第一大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未進行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三、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本公司董事會確認,除前述事項外,本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四、風險提示

1、公司經過自查,不存在違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第一大股東所持股份存在的風險:本公司於2018年10月12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了《關於第一大股東部分質押股份觸及平倉線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99)。公司於2018年11月9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互動易平臺發佈了有關情況的進展,詳見《關於投資者反映事項的相關說明》。截至2018年11月15日公司股票收盤價已經高於公司第一大股東質押股份的平倉線價格。

3、公司已於2018年10月31日披露了《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公司報告期內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16,760,444.84元。

4、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並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為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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