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四人因撫卹金起紛爭 法官耐心調解挽親情

河南法制報開封訊(河南法制報全媒體記者張東 特約記者李夢華 通訊員彭超峰)

10月30日,經過開封市龍亭區法院執行法官耐心調解,兄妹四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讓瀕臨瓦解的親情重歸於好。

張老漢和老伴系開封市某建築材料廠的退休職工,育有四個子女,分別為張甲、張乙、張丙、張丁。二人先後去世後,單位一次性給付撫卹金、喪葬費等共計7萬餘元,張丁領走了這筆錢款。處理完喪葬事宜後,兄妹四人因撫卹金的分割問題產生爭議,各持己見,互不相讓,鬧得不可開交,張甲、張乙、張丙一紙訴狀將張丁訴至開封市龍亭區法院,對簿公堂,要求四人平均分配父母的撫卹金和喪葬費。在庭審中,張丁稱父母生前與自己租住在同一小區,一直由他照顧,且父母去世後,也是其出錢辦理的喪葬事宜。

經最終審理,法院認為喪葬費應分配給實際為安葬所支付費用的人,因此1萬餘元的喪葬費歸張丁所有。而撫卹金則參照四個子女對死者生前照料的情況進行合理分配,張丁照料較多,適當分得3萬餘元,其需向張甲、張乙、張丙各給付撫卹金1.2萬元。判決生效後,張丁拒絕履行義務。張甲、張乙、張丙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立案後,該院執行法官考慮到此事若處理不當,會進一步激化兄妹之間的矛盾,因此辦理案件的落腳點沒有僅僅侷限於強制執行,而是從親情角度進行勸說,盡力打開雙方之間的心結。“你們是最親的一家人,金錢買不了親情,如果你們父母活著,肯定也不願意看到你們起紛爭的一幕。”經過執行法官不厭其煩反覆做雙方的思想工作,兄妹四人態度有所緩和,執行法官趁熱打鐵,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闡述了兄妹情深抵萬金的道理。最終,法官推心置腹、真誠為民的執行精神打動了雙方當事人,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該案得以圓滿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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