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逾期記錄仍為5年不變

如今,個人信用報告已然成為人們的第二張“身份證”。發生失信行為,不僅影響個人借貸,更深入影響到工作、生活的各個方面。近期網絡上一些關於徵信逾期記錄的消息是不是謠言?怎麼能查詢到個人信用記錄?一旦進入失信“黑名單”之後,是否又有渠道恢復信用呢?針對這些問題,記者進行了走訪。

徵信系統更改系謠言

仍按《徵信業管理條例》執行

“已經逾期,正在逾期,即將逾期,打算逾期的注意了。新的徵信系統,信用逾期記錄已從原來的5年,更改至10年至50年……”近期,微信朋友圈和網絡平臺流傳關於新的徵信系統啟用的消息。對此,記者前往人民銀行樂山市中心支行進行求證。

“互聯網上關於新的徵信系統啟用的說法,以及逾期記錄年限更改的說法均系謠言,個人徵信逾期記錄依然只保留5年。”人民銀行樂山市中心支行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實施的條例依然是由國務院發佈並於2013年3月15日實施的《徵信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內容包括對於規範徵信業務及相關活動,保護信息主體的合法權益,引導徵信業健康發展,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具有重要作用。主要內容包括徵信機構管理、徵信業務規則、信息主體權益保護、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徵信監督5個方面。

該負責人表示,《條例》出臺5年來,解決了徵信業發展中無法可依的問題,意義重大,不僅為徵信業提供了法律支持,也推動了我國徵信業的規範發展。

據瞭解,為方便信息主體及時瞭解自己的信用狀況,該《條例》規定,個人可以每年免費兩次向徵信機構查詢自己的信用報告。同時,《條例》為信息主體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提供了多種救濟渠道:個人認為信息錯誤、遺漏的,可以向徵信機構或信息提供者提出異議,異議受理部門應當在規定時限內處理;個人認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徵信業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徵信業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核查處理並限期答覆;個人對違反《條例》規定,侵犯自己合法權益行為,還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重視個人信用

別進失信“黑名單”

目前,徵信系統已經在金融機構信用風險管理中廣泛應用,有效解決了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了社會公眾融資的便利性,創造了更多的融資機會,促進了信貸市場發展。徵信系統的廣泛應用,顯著提高了社會信用意識,在全社會形成“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激勵約束機制。

“個人信用信息來自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市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複印件到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現場辦理,或登陸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網站進行查詢。”針對市民關心的個人信用報告及相關征信知識如何查詢的問題,人民銀行樂山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員給予瞭解答。

此外,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對個人不良行為或事件之日期的保存期限為5年,自記錄之日起,還清欠款後,維持良好的徵信記錄,5年之後即可清除,並不是坊間傳言的10年甚至50年。

人民銀行樂山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員特別提醒,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未授權任何第三方應用程序(APP)提供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服務。

在現實生活中,有不少人的失信記錄是因為信用卡逾期還款或貸款逾期還款造成的,如果自己並非故意失信逾期,怎樣才能修復信用暱?據介紹,修復信用要第一時間聯繫銀行、貸款平臺,說明自己並非有意逾期,並及時還清借款,如果發現徵信報告有誤,逾期並不是自己造成的,比如個人信息被冒名頂替,或是銀行的失誤導致等情況,要及時到當地的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提交異議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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