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蕪湖6歲男童被狗咬傷後病發身亡,一審宣判家屬獲賠78萬

2017年4月,一名6歲男童小區內玩耍時,被狗咬傷面部,當晚送醫治療。十天後男孩狂犬病發,5月22日搶救無效死亡,男孩父母將狗主人、小區物業以及醫院告上法庭。

安徽蕪湖6歲男童被狗咬傷後病發身亡,一審宣判家屬獲賠78萬

7月11日下午鏡湖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侵權責任糾紛一案,一審並未當庭審判。8月3日上午,此案在鏡湖區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宣判:

1、被告李某與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佘超、楊發冰各項損失合計273102元。

2、被告皖南醫學院弋磯醫院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佘超、楊發冰各項損失合計351131元。

安徽蕪湖6歲男童被狗咬傷後病發身亡,一審宣判家屬獲賠78萬

3、被告深圳華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蕪湖分公司、深圳華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佘超、楊發冰各項損失合計156058.12元

以上各項損失合計780291.12元。

安徽蕪湖6歲男童被狗咬傷後病發身亡,一審宣判家屬獲賠78萬

4、駁回原告佘超、楊發冰的其他訴訟請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