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德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首例電信詐騙案被依法判決

綏德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

首例電信詐騙案被依法判決

近日,綏德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首例電信詐騙案被依法宣判,被告人張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這是自全國打擊電信詐騙案件以來綏德第一例電信詐騙案。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电信诈骗案被依法判决

被告人張某某因無正當職業,2016年起,在幫他人出售金融一體機時知道了很多辦理信用卡的連接後,便產生了以辦信用卡為幌子的詐騙想法,於是在多個微信群裡發佈代辦信用卡的廣告。受害人李某某看到廣告後便諮詢辦理情況,張某某謊稱可通過自己辦理信用卡及微粒貸,但需向他支付一定的手續費,李某某便通過微信轉帳給張某某800元手續費。張某某為騙取更多的錢財,告訴李某某如果能幫他聯繫到辦理信用卡的客戶,他將給李某某一定的好處費,同時向李某某的手機發送了一條成功辦理信用卡的短信,李某某信以為真,隨即便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了代辦信用卡的信息。之後,先後有18人委託李某某幫忙代辦信用卡及微粒貸,李某某還先行墊付了大部分人的手續費,並通過微信多次給張某某轉賬47824元,後來張某某主動告知李某某自己是騙子並將李某某微信拉黑。經查明,張某某總共詐騙他人財物48624元,除此之外,還有許多分散在全國各地的被騙者無法查清。

案發後,綏德縣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及時批捕、提起公訴,被告人張某某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嚴懲,收到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等待他的將是漫長的監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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