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股東股份凍結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公司實際控制人祝義財先生因與中國進出口銀行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被中國進出口銀行申請財產保全,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股份凍結情況如下:

祝義財先生持有本公司 476,687,416 股無限售流通股,約佔公司總股本的41.51%,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8)京民初195號民事裁定書輪候凍結,本次輪候凍結包括孳息,凍結期限三年(自轉為正式凍結之日起計算)。

祝義財先生持有的本公司476,687,416 股無限售流通股,約佔公司總股本的41.51%,除本次輪候凍結外,尚被華潤深國投信託有限公司、中航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華能貴誠信託有限公司、安徽國元信託有限責任公司、西部信託有限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長城國興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黃山市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慶分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慶分行凍結、輪候凍結中,凍結股份約佔公司總股份的41.51%。

祝義財先生控制的江蘇地華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66,500,000股無限售流通股,約佔公司總股本的14.50%,尚被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中海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長城國興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慶分行凍結、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慶分行輪候凍結中,凍結股份約佔公司總股份的14.50%。

本次股份凍結尚未對本公司的控制權產生影響,亦未對本公司的經營產生影響。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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