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組織“兄弟情”首犯獲刑14年 效仿“天安社”紋身

倍受關注的“兄弟情”黑社會性質組織案,近期在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首犯莊某清涉六宗罪獲刑14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罰金12.5萬元。其他17名組織成員,也分別被判1至7年不等的刑期及並處相應罰金。

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金華警方破獲的一起有組織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判決書厚厚一沓共137頁,密密麻麻記錄了一樁樁犯罪事實,許多罪行讓人觸目驚心。

2012年以來,莊安清在金華從事高利放貸等業務,以老鄉為紐帶,拉幫結派,通過相互介紹、宴請吃飯等方式先後吸收多人加入組織。

為迅速擴大社會影響力、提高組織知名度、鞏固組織地位,2015年下半年,莊安清效仿“北京天安社”,帶領部分組織成員統一紋上“兄弟情”標誌,並將組織命名為“兄弟情”。

涉黑組織“兄弟情”首犯獲刑14年 效仿“天安社”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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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團伙成員照片 本文圖均為 浙江刑偵微信公眾號 圖

同時,統一“誰折我兄弟翅膀,我定廢他整個天堂”等組織口號,聘請專人編撰幫歌,多次在“快手”等社交軟件上傳播“兄弟情”的相關組織活動,不斷擴大組織影響。

“兄弟情”組織在不斷髮展的過程中,形成了不成文的規矩及行事慣例,比如以“江湖義氣”為標準物色組織成員,自私小氣之人不允許加入;要求成員聽從指揮、隨叫隨到,尊重大哥、相互團結、相互幫忙、不得出現內部矛盾;不允許出賣兄弟,不允許沾染毒品,否則將被組織邊緣化。

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需要,莊某清等人購置作案工具,並分發至成員個人,警方繳獲管制刀具10把、電警棍4根、棒球棍5根。

為提高組織的凝聚力,莊某清頻繁組織成員統一參與集體出遊、聚餐,參與組織成員的紅白喜事。

為收買人心,當成員出事時,莊某清等人統一善後,擺平事端,有“兄弟”刑滿釋放時,組織成員共同出資接風洗塵。

“兄弟情”組織成員人數較多、結構較為穩定、分工比較明確,莊安清為組織、領導者,李某、樓某、王某、宋某為骨幹成員,楊某、梁某等10多個人為一般成員。

莊安清等人以莊記龍蝦館、嘉俊商務投資公司、兄弟典當行、夜未央酒吧為平臺,除正常的經營外,主要以開設賭場、高利放貸、暴力討債、插手民間糾紛等手段非法斂財。通過社交軟件,使用“發佈通緝令”等手段進行威脅、恐嚇,曾對60餘名高利貸借貸人員實施暴力或軟暴力討債,數額高達數百萬元。

涉黑組織“兄弟情”首犯獲刑14年 效仿“天安社”紋身

強行被帶上車 不停地扇耳光

“我被帶上車後,其中兩個人挨著我坐,把我的手別在身後,不停地扇我耳光,讓我想辦法弄錢,要不是警察救了我,也不知道怎麼樣了……”當事人方亮(化名)回想起那一幕,仍然心有餘悸。

2015年7月31日中午,犯罪嫌疑人王某、孫某,糾集馬某某、宋某等6人駕車至義烏佛堂,向方亮要債。在要債過程中,王某、孫某等對前來阻止的群眾宋某某進行了毆打,將方亮控制後強行帶至金華。

經群眾報警,金華市特警支隊、江南巡特警大隊動中備勤人員在市區江南對該車輛進行了攔截,才將方亮解救出來。

非法拘禁欠債人 家人籌錢還款後才放人

2017年3月初,受害人張俊(化名)因購買遊戲幣先後三次向王某和方某借款5萬元。

一週後,張俊未及時還款,王某得知張俊正在項宅某網吧內玩遊戲,遂糾集黃某、寧某在網吧門口對張俊一頓毆打,隨後將其帶往婺城區琅琊鎮家中籌錢。

張俊苦苦哀求自己暫時沒錢還,王某指示寧某逼迫張俊跳入水庫裡。

時值春寒料峭,水庫水溫冰冷刺骨。王某等人要求其進入深水區,直至水面沒至胸口,並又拋擊石塊強迫張俊進入更深的水域,直到半個小時後才允許張俊上岸,又將其帶回三路口的住處實施拘禁,張俊趁門未上鎖逃脫。

后王某又多次帶人前往張俊家中堵截。

3月21日中午,方某、王某等人,在張俊家中將其帶至婺城區道院塘某賓館,實施拘禁,直至3月23日其家人籌錢還款後,才將人放掉。

“兄弟情”組織形成以來,莊某清等人有組織的實施各類違法犯罪活動42起,分別涉及開設賭場3起、非法拘禁6起、尋釁滋事31起、敲詐勒索1起、詐騙1起。

同時,為追討債務,“兄弟情”組織利用社交軟件,編輯債務人的“網絡通緝令”,組織成員大量轉發、上傳網絡,大面積洩露公民信息,公然侮辱相關人員,犯罪氣焰囂張,給被害人和有關群眾造成了心理恐懼,破壞了當地社會生活秩序。

原標題:逼人跳水庫!快手上很火的“兄弟情”栽了,首犯被判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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