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書記朱劍親述,南通何以成為首批沿海開放城市?

改革開放40年,周圍一切,都發生了巨大變化。

我們每個人、每個家庭,都有能夠撩人心絃的精彩故事,見證印證了改革開放的宏大曆程。

南通的改革開放從哪裡起步?

南通何以成為首批對外開放的沿海港口城市?

……

今天,南通老市委書記朱劍在南通日報發表文章《南通在改革開放初期的幾件事》,帶我們回憶南通的改革開放之路。

老書記朱劍親述,南通何以成為首批沿海開放城市?

朱劍,1928年12月出生,1945年1月參加工作,解放前參加中共南通縣劉橋區委工作隊,不久被選為南通縣青年抗日救國聯合會執行委員、擔任過劉橋區抗日民主政府文書,解放後曾任南通市市長、中共南通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源自南通市青馬學院)

南通在改革開放初期的幾件事

·朱劍·

改革開放初期的1983年,我就任實行“市管縣”體制後的南通市政府市長,1984年9月任南通市委書記。對於南通的改革開放,我有幾件事記憶猶新。

作為實行“市管縣”後的首任市長,我覺得肩頭的擔子特別沉。南通城市規模小、農村人口多,是典型的“小馬拉大車”。加上人多地少、“兩頭在外”,經濟發展的制約因素很多。我感到,要實現由農業大市向工業強市的轉變,南通必須走改革開放之路。

1983年6月,作為全國人大代表,我去北京出席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當時,中央已調原任江蘇省委書記的一位領導出任中共港澳工委書記、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會議期間,我拜訪了他,提出南通打算在中國改革開放前沿——深圳設立辦事處的想法。他一口答應幫助牽線。

這次會議期間,我們還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了中美合資南通醋酸纖維有限公司成立大會。這是由當時的國家計委批准成立的南通首家中外合資企業,被列入“七五”國家重點工程。

1983年8月,我帶著市政府考察團,分別到深圳、珠海兩個特區考察。到深圳以後,答應牽線的領導特地從香港趕來,為我們引見時任深圳市委書記、市長的梁湘。得知南通想在深圳設一個對外開放窗口,梁湘非常支持,很快與我們敲定相關事宜。

考察過程中,我們商定,成立一個由政府控股的公司,具體運作對外開放的經濟業務。以此為發端,誕生了南通市江海經濟發展公司,該公司後來擠進深圳、打入香港,和深圳聯絡處一起作為窗口和橋樑,為南通進一步對外開放服務。江海經濟發展公司由南通市政府和各縣政府分別出資控股,是江蘇改革開放以來首家股份制公司,在當時來說,這一舉措也是首創。

1984年初,鄧小平同志視察廣州、珠海、廈門、上海後,發表重要談話,指出除現有特區外,可以考慮再開放幾個港口城市。

獲悉相關情況後,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契機,一方面要求市委辦公室立即收集有關資料,一方面與時任江蘇省省長的顧秀蓮聯繫,提出南通想進入開放港口城市的意願。1984年3月,由我提議,中共南通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對外進一步開放籌劃領導小組,積極籌劃對外開放事宜。

不久我們從內部渠道獲悉,黨中央和國務院初步確定的首批對外開放的沿海港口城市中沒有主要是有領導同志認為,南通地處沿江而非沿海城市。得知信息後,我們幾位同志分赴南京和北京,積極向上爭取。從近代著名實業家、教育家張謇引進外國設備和人才興辦實業,到改革開放後南通迅速發展成為全國明星城市,具備對外開放的良好基礎;從南通瀕江臨海,地市合併後有數百公里的江海岸線,沿江有可建萬噸級以上深水泊位岸線30多公里,沿海擁有可建5萬噸級以上深水泊位岸線40多公里,到南通港已經建成兩個萬噸級泊位,具有港口城市的開放條件;從南通許多企業實際上已經“兩頭在外”,已經興辦一批合資企業,到南通地處長江和黃海的交匯處,擁有很大的腹地……

其實早在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決定將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這四個出口特區改稱為經濟特區後,在我們的積極爭取之下,1982年11月1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批准南通港對外籍船舶開放;1983年5月24日,南通港對外開放後接待第一艘外國輪船——“格陵蘭海”號巴拿馬籍貨輪;1983年7月20日,經國務院批准,南通對外國人開放;1983年11月,狼山港2.5萬噸雜貨碼頭建成投產;1983年,全市已有330種產品銷往五大洲89個國家和地區,在全國綜合商品出口基地中位居第五。南通瀕江臨海、“兩頭在外”,為對外開放,南通人已經做了充足的準備。

關鍵的時候,省委、省政府領導直接向中央領導同志請示彙報起了關鍵性的作用。1984年4月7日早晨6時30分,央廣新聞播發了一條重要消息,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包含南通在內的十四個沿海港口城市進一步對外開放。

回想改革開放初期,“禁區”重重,“框框”種種,每前進一步都十分艱難。1981年初,南通籌建的中日合資南通力王有限公司,是全市第一家中外合資企業,也是全省第一家投產的外資企業。外方提出要與國際接軌,土地採取租用的辦法,勞動力要自由僱用。這樣做就是把土地和勞動力變成商品,這在當時看來是“背離社會主義”的,市有關部門不敢“開口子”,向上請示也沒有人敢表態。市輕工局一位同志曾訴苦說,為辦這家合資企業,來來回回跑了南京、北京上百趟,公章就蓋了兩百多枚。作為市長的我,對創辦全市第一家中外合資企業表示堅決支持,多次為具體辦事的同志出謀劃策、打氣鼓勁。

那時,我市決策層還曾經發生過一場關於中外合資搞房地產開發是否會涉及領土主權的爭議。1984年11月,南通組織代表團赴香港參加了“中國沿海開放城市投資洽談會”。會上,南通江海經濟發展公司與香港新鴻基地產洽談了一個合資開發地產的項目。中外合資搞房地產開發,這在江蘇乃至全國可能都是首例,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上,又沒有允許中外合資企業搞房地產開發這一條。當時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為了統一思想認識,市委先後召開常委擴大會和市各部門負責人會議,聯繫實際,敞開思想,暢所欲言,展開討論。討論十分熱烈。當有人說這個項目涉及領土主權時,有同志反駁道:“這並不涉及領土歸屬的改變。合資建成的房地產都在中國土地上,開發房地產的財稅收入又歸我們國家和地方,而且合資企業必須遵守我國的法律法規。”還有的同志說:“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是不同的兩個概念。搞開發建設我們缺乏資金,人家能提供資金有什麼不好!這並不違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企業法上雖然沒有允許中外合資搞房地產開發這一條,但也沒有不允許,法無禁止,我們為什麼不能試一試?”

作為市委“一把手”,我旗幟鮮明地支持“試一試”。討論取得共識後,一個以房地產開發為主的合資企業——新海通有限公司誕生了。這種討論,不僅促進了領導層的思想解放,而且是解決改革開放中新問題的好方法。

對於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選址,也有一場激烈爭論。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選址,是經過反覆調研、論證、比選,又經領導集體討論而確定的方案。當時,曾經選擇緊連城區的幾塊地段,均未被採納。按當時中央文件要求,開發區與老城區要有明顯的地域界限,所以最後選定在富民港,因為這裡一面是長江,另外三面分別有富民港、營船港和天星河,可成為相對封閉的區域,作為“小特區”便於監管。而這塊地方也是南通市長遠發展規劃確定的一個新的工業區域,符合南通市向東南發展、與上海靠攏的戰略方向。

1984年5月8日至10日,分管對外開放工作的時任國務院副總理谷牧來通視察,他對在這裡建開發區表示贊同和支持。此後,省政府和國務院先後批准了這個方案。但在那段時間,也有中央和省來通檢查工作的領導同志,認為南通應利用優惠政策對老企業改造,沒有必要花錢建開發區;市裡也有人認為開發區離市區太遠,勞民傷財。批評意見多了,開發區的建設就遇到了阻力。

1987年8月,市委市政府召開利用開發區的專題會議,我在會上作了題為《要充分利用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報告,重點講了“為什麼現在要提出利用開發區”“利用什麼,南通,怎麼利用”“如何從內外兩方面為利用開發區創造條件”等三個問題。

1992年春天到來,形勢大變。令人高興的是,今天南通開發區這塊活力迸發的熱土上,已有幾十個國家和地區創立了好幾百家外資、合資企業及科研機構,世界大公司一個一個地進駐,開發區終於成為江海經濟騰飛的一個新增長極。

(作者曾擔任南通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南通市委書記、南通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查看更多南通本地精彩內容

請於應用市場下載“濠濱”APP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