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再約談百度騰訊等10家客戶端自媒體平臺 防止被處置賬號“重生”“轉世”

據新華社電 國家網信辦16日通報,繼12日約談騰訊微信、新浪微博之後,14日下午又集體約談10家客戶端自媒體平臺,要求各平臺立即對平臺自媒體賬號進行一次“大掃除”,絕不允許被處置的問題賬號用小號“重生”、跨平臺“轉世”。

通報說,國家網信辦在約談中,要求百度、騰訊、新浪、今日頭條、搜狐、網易、UC頭條、一點資訊、鳳凰、知乎10家客戶端自媒體平臺堅決清理涉低俗色情、“標題黨”、炮製謠言、黑公關、洗稿圈粉,以及刊發違法違規廣告、插入二維碼或鏈接惡意誘導引流、惡意炒作營銷等問題賬號。

同時,國家網信辦要求各平臺採取有力有效措施清存量、控增量,全面清理殭屍號、殭屍粉,修訂賬號註冊規則,改進推薦算法模型,完善內容管理系統,健全各項制度,堅決遏制自媒體亂象。

通報說,自12日自媒體亂象集中整治專項行動開始後,一些漏網和逃避監管的自媒體賬號主體,或公佈“小號”,或跨平臺註冊“轉世”賬號。針對這種現象,約談要求各平臺進一步完善“黑名單”制度,平臺間要協同行動,絕不允許被處置的問題賬號用小號“重生”、跨平臺“轉世”。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指出,自媒體亂象的滋生,平臺企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下一步,國家網信辦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加強對自媒體平臺的檢查督查,對責任缺失、問題嚴重的企業從嚴查處,讓違法違規自媒體賬號無所遁形,不斷培育良好自媒體生長環境,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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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黃打非”舉報獎勵新規公佈

獎勵標準提高 最高可達60萬元

據新華社電 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財政部、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四部門近日聯合修訂併發布新的《“掃黃打非”工作舉報獎勵辦法》。辦法對“掃黃打非”舉報獎勵制度進行全新規範,提高了相關獎勵標準,如對舉報非法出版活動的,最高獎勵可達60萬元。

辦法細化、完善了“掃黃打非”舉報獎勵範圍、獎勵標準、獎勵程序與監督等內容,明確了屬於“掃黃打非”舉報獎勵範圍的16種情形,涵蓋網上網下危害意識形態安全、文化安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新聞出版行業秩序的各類涉“黃”涉“非”問題。

該辦法將於2018 年12月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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