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因管理的答題技巧

無因管理作為債發生的四個主要原因之一,佔位比較重要,制度完整,考點明確,備受出題老師的青睞。

一、知識點了解

無因管理的概念

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或服務的行為。通說認為無因管理是事實行為。

構成要件

1.管理他人事務。他人事務非所有事務,以下事務不發生無因管理:違法或違背社會公德的行為;純粹道義上、宗教上或一般生活事務;須由本人親自實施或授權實施的行為。

2.為他人謀利益的意思。意思非意思表示。也可非純粹為了他人利益。

3.無法律上的義務。包括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

無因管理的答題技巧

效力

1.管理人。(1)權利:請求償還因管理或服務所支出的必要費用。(1)義務:適當管理、通知及報告計算的義務。

2.本人。償還管理人支出的必要費用,包括支出費用和實際損失,一般必要費用以本人所受利益範圍為限。

二、考點及考核方式

無因管理可以考選擇題、簡答題、法條分析題。

概念可以考判斷式選擇題。例如,“甲將鄰居乙未上鎖的自行車推進車棚,並以自己的名義交納了保管費,甲的行為屬於?”。

概念可以考類別式選擇題。例如“屬於事實行為的是?”。注意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產生、變更、消滅的是法律事實,法律事實包括行為和自然事實。這一類型的考法可以推及到其他知識點。

構成要件每一條都可以考選擇題。第一,管理他人事務。例如“甲主動將摔倒在人行道的老人扶起”,扶起老人是道義行為,不屬於無因管理的事務。第二,為他人謀利的意思。例如“甲為了出行便利,出錢修復領居家被颱風颳倒的院牆”,客觀上甲修復了鄰居的院牆,管理了甲的事務;主觀上為了自己出行便利,這個點比較繞,判斷是否有為他人謀利的意思時,只要管理行為在客觀上避免了他人利益受損且管理人不純粹是出於為自己謀利的目的,就構成為他人謀利,這是難點。且管理他人行為不需要表示出來。第三,誤將自己事務當成他人事務管理不是管理他人事務。例如“甲的狗將他人咬傷,甲誤以為是好友乙的狗咬傷而賠償傷者”,這也是難點。第四,無法律上的義務。例如“甲兒時被收養,成年後贍養親生父母”,收養行為從法律上隔斷與親生父母的權利和義務。無義務,但是贍養行為屬於道義行為。

無因管理的答題技巧

無因管理之債的效力可以考計算式選擇題。注意判斷支出費用和實際損失。

構成要件可考簡答題。考法“簡述無因管理”“簡述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注意不論哪種問法都必須回答概念和構成要件,簡答題自帶名詞解釋。

全部內容可以考法條分析題。例如問“該法條是何種原因產生的債”“構成要件是什麼”“必要費用包括哪些”。

無因管理的答題技巧

三、注意事項

必要費用、判斷無因管理是傳統考點。去年加大了難度,考核無因管理的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如“為他人謀利的意思”及“自己的事務以為是別人的事務”,需要考生深入把握細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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