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的地主,是如何壓榨農民的?

成朝利


我們來看看歷史,舊社會多麼萬惡。

舉例:封建社會:諸葛亮治蜀,他收的稅負是三十稅一,沿用的是漢朝一向的慣例,這樣子的稅負太高了,也就是說老百姓一年的所得,得用拿出三十分之一來上交國家,蜀國還為屯田的百姓提供耕牛、農具等生產資料。

所以諸葛亮是封建社會。是需要批判的。三十分之一交國家,可見農民負擔極重,彰顯了封建社會的萬惡。

到了民國,按照現在所載資料,實際地租已到六至七成。可見,民國時期地主階級多麼可惡。單比漢朝時,強了不少。

終於我們迎來了新中國,50-70年代,中國人站起來了,農民不在受壓迫,消滅了地主階級,農民歡天喜地的交公糧,100%上交大隊,由大隊徵收交付國家,由國家分配口糧。

不得不說,還是新中國最好。


你丫多談事實少講意識


以前村有個小地主,僱用著三個家庭長工,其中一家是兩代人父親和兒子兒媳婦,在東家一干就是20多年,有一年兒媳婦生病死了,他兒子不久就瘋了,隔一年老頭也偏癱,小地主一家就這樣照顧他們父子好幾年又趕上中國解放,不看凌辱的小地主上吊自殺了,那個逼死小地主的公家人有一天他兒子被人淹死,一起死的還有那個瘋子


不噴你噴誰


我家在東北上世紀初東北地廣人稀,當時東北地方政府為了開發東北給開墾荒地很多優惠,聽我父親說我太爺在黑龍江省明水縣用了五十塊大洋就買了一百多畝荒地,那時候大多數地主是不欺負長工的一怕對下人不好對自己名聲受損而且以後還不好僱人幹活,二是怕長工幹活偷奸耍滑報復他,所以大多數的地主都能與長工相處的不錯。我太爺也是那樣懂得對長工恩威並施把家治理的井井有條,太爺去世後我爺爺當家就不一樣了,我爺爺人特別老實管不了人結果長工就開始出工不出力幹活開始怠工起來,聽父親說負責飼養馬的長工夜裡也不起來餵馬馬都餓的臥槽了爺爺也管不了,到四幾年的時候家就敗了就剩二十多晌地不過也幸虧敗了不然到土改就會很慘,土改時候定成分是中農這也說明當時東北土地是特別的多,因為關內有幾晌地都定地主而東北不行如果那樣東北大多數都是地主了,有點扯遠了,所以說地主壓迫剝削農民起碼在東北是不存在的!


一星出東方


關於地主壓榨農民的現象的確大量存在,在那個物資極度匱乏的年月,掌握糧食的“培育平臺”的人被稱為地主,而相對應的就是“僱農”了。

作為80後的尾巴,上學時階級鬥爭的教育還沒有完全抹去,“地主”一詞成為以“黃世仁”為代表的標準形象,“高玉寶”“白毛女”等人則成為眾人憐憫的對象。

小編詢問過很多80歲以上年紀的人,他們對解放前以及土改前有極深的印象,然而和大眾所認識的卻不大相同。

冀魯交匯處是我的故鄉,據說村裡當時有幾家地主,以我的宗族劉姓為例,據說人稱“劉善人”,長工短工長期在幾千畝土地上勞作,吃飯時,有的人把煮紅薯的皮剝掉扔了,地主立馬撿起來吃了。誰誰家有矛盾,“地主”又擔當法官來。誰家有青黃不接的時候都來借糧,老人過世前,把所有欠糧的欠條都一把火燒了。

說到資本剝削和按勞分配有著模糊的界限,就像現在的很多企業,有些話不好說。

當然的確有很多壞事做盡的地主為人們所唾罵,凡事不能一概而論。



文止一刀


我的祖上是山東沂蒙山區,擁有幾十畝田地,是那個村子裡的“地主”。

咱先不談什麼欺壓僱工長工,那時候村子大多叫“X家莊”,一個村子裡基本上都是宗親,抬頭低頭都需要三大伯四小叔的喊著,你敢欺壓你叔伯?還是敢調戲你嬸孃?

那時候地主的孩子大多結婚早,而普通村民由於比較窮,結婚比較晚,這就導致我祖輩及四周莊子上的地主普遍輩份比較小,出門見到鄉親就需要遠遠的站下行禮,真的不敢不敬長輩,那是大德行。

奶奶說,當年僱幫工都是莊子裡的人,奶奶需要天不亮就起來做飯,雖然不是大魚大肉,但也保證水準之上(高於自家平時飲食標準),午飯送到地頭,晚飯必須有肉有酒,雖然沒有太好的酒,但自家釀的土酒還是有的。至於打罵僱工,這真的沒有,自家實在宗親,大多都是長輩,誰敢打罵?人家給你把活幹到了,你笑臉相迎還來不及,你別說打,罵一句都臭大街啊!以下犯上,為富不仁真的迎風臭出30裡。

逢年過節,爺爺需要領著晚輩去僱工家送上禮物,一個原因是長輩,一個原因是感謝人家幫忙。年底更需要把僱工家人請到家裡吃頓飯。

現在都知道,一家幾十畝地一年能收入多少,即使那時候生活成本低,可也就算勉強小康,跟莊子裡的窮親戚比起來也真的強不多少,如今的我還是不解,這樣的地主也算階級敵人?也算剝削窮人?



隔壁老王A0A


對於地主,我真的見過,我上小學時,村裡的學校課堂佔的就是地主家的房子。全學挍其實就是原來地主家的莊園,由六座即獨立又相互相通的院子組成,為什麼這樣建,據老人們說這是全村最大的地方,老地主有六個兒子,所以建了六個院子。這家地主有三百多畝水田,在山西還有買賣,跟別人合夥開煤窯。解放後,房子歸了村裡,當成了學挍,地被分了。我上學吋,這一大家,在村裡的只剩下六兄弟最小的老六,就住在莊園的後面的破房子裡,據說過去是用來喂牲口的。這個老六,有兩個兒子,解放前唸書沒有回家,一個在廣西日報當總編,一個在礦務局當工程師。

那吋候開憶苦思甜會,父輩們也愛講過去的事,因此從他們口中得知了一些舊社會地主的事。上面講的哪家地主,將地租出去,因為我的家鄉一年兩熟,所以一年收兩次租子,租子的方式是收糧食;剩下部分地是僱長工和短工,這家地主全年家裡僱長工,管飯和給發一定糧食,即所謂的吃著熟的掙著生的,長工由幫閒管理,所謂的幫閒,其實就是狗腿子。農忙時敲鑼招短工,即幹一天算一天,也由幫閒管理,這家地主由於在我們村算大地主,所以不幹話。至於在山西的買賣怎麼樣,不太清楚,只聽父親說,他親自見過,一次就從山西拉回二十多大車的小米。

順便說句,儘管是我村最大的地主,還是很節儉的,平時吃飯,只單獨給老地主包點餃子什麼的,其餘家的人都跟長工吃一樣的飯,即小米撈飯和雜麵條等,因為哪時種穀子多。真的沒有現在村裡普通人吃的好。不知為什麼,現在一些被打倒的地主後代,好多又成了有錢人。


春日之虎


民國時的地主為了能長期壓榨長工,就按時給長工發工錢,為了從思想上愚弄長工,就給長工吃高粱米飯黃花魚,那個年代連地主自己都不捨得吃,可見其心險惡,這些事後來在批鬥大會上被人揭發了,結果還要揭發,就被工作組攆下去了。。



風水金手指


說白了,地主與長工的關係不過是僱傭與被僱傭的關係而已,有僱傭關係就會有剝削,任何時代都是如此,大可不必妖魔化地主。其實所謂的“周扒皮半夜雞叫”、“劉文彩的水牢”這種事情當段子看看就好,並不是事實,那只是特定年代的宣傳手段而已。我來還原這兩件事情吧。

周扒皮的真名叫做周富春,建國時已經60多歲了,周富春身無長技,只會種地,他靠省吃儉用逐步積攢家業,有了幾十畝地,有了這麼多的地當然要僱人幹活了。其實周富春對長工很好,與長工吃一樣的飯,穿一樣的衣服。而半夜雞叫的作者高玉寶也親口承認了周扒皮的事蹟並不是周富春所為,可謂真相大白。

劉文彩出身川中豪門大邑劉家,是川中軍閥劉文輝的弟弟,是川軍首領劉湘的叔叔。劉文輝劉湘在四川呼風喚雨,劉文彩自然也是水漲船高,日子過的很富足,但其實劉文彩並沒有什麼劣跡,所謂的水牢更是子虛烏有,劉湘在抗戰爆發後出川抗日,是個愛國將領。劉文輝在四川解放時率軍起義 投入了人民的陣營,建國後在人民政府擔任過職務。劉文彩本人更是樂善好施,有大善人之稱。我們對待歷史人物要去蕪存真,杜絕以訛傳訛,才是真正的治史態度。


林屋公子


作為一個地主,他將自己所擁有的土地租出去收取地租,這其實和我們今天的出租房屋、出租商鋪之間並沒有什麼區別,因為這種租賃關係實際上是雙方自願的買賣關係,與當時的法律並不存在什麼牴觸。

所以在大多數情況下,中國的地主也並沒有什麼殘酷壓榨農民、以致違反律法的情況出現,在這一點上,我黨不是也有開明地主和進步地主的說法麼?但是如果把當年的某一些事情,放到今天的社會發展中來看,確實有很多事情實際上是有問題的,這些事情主要有:

1、借貸、高利貸、利滾利。

在民國時期,高利貸是一門合法的生意,因為在民國時期,銀行在地方上還是一個稀罕東西,只有大城市裡有。在地方上,如果當農民遇到了困難需要金錢時,是沒有地方去找銀行貸款的,那麼怎麼解決問題?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找自己的主家借貸。

因此在那個時候,農民去向地主借貸,實際上是一種普遍現象,缺錢的時候借錢,缺糧的時候借糧,目的都是為了能夠生活下去,而地主們在面對這種情況的時候,往往也是比較願意幫助農民的。

因為從當時的社會關係來講,地主與佃農實際上是一種共生關係,佃農需要土地維持生計,而地主也需要佃農過來幫助其耕種。因此如果地主做的太過分,那麼對於他自己也是相當不利的,因為這樣做會因為壞了名聲而得不償失。

當然了在民國時期,借貸基本上都是高利貸的方式借出去的,這是當時普遍的經濟往來的方式,而且月息三分以上的高利貸比比皆是,還存在利滾利的現象。

所以那些在生活上抗風險能力是比較差的農民,在借貸之後因為種種原因,如果在規定時間裡無法償清債務,往往就會出現因為借貸而破產的情況,這樣的情況下,往往這個農民將會因此終生無法嘗清債務。

2、買賣人口

在中國歷史上,人口買賣是一個非常普遍的現象,這種現象只有在宋朝才被國家以律法的形式禁止,而在民國時期,由於戰亂等原因,買賣人口是非常普遍的。這些買回來的人口,一般都是沒有人身自由的,雖然不會被主家當做牲畜一樣使用和虐待,但是吃的差、乾的多那是一定的。

在民國時期,買賣人口是一個非常“繁榮”的行業,當然了這也並不是一定都是惡行。因為兵荒馬亂等原因,很多農民在破產之後,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將自己的兒女賣掉換取口糧,甚至有的時候為了有飯吃,會免費賣掉自己。

他們這麼做都是為了能夠在那個戰亂的年代活下去,買下自己兒女的人家,也會讓他們吃飽好做事,雖然在人格上已經不能與自由民想等同,但是畢竟還能有吃有穿。

但是他們的人身自由權、性自由權,生命權,已經因此不再為自己所有,所以在當時的社會環境裡,因為某種原因強暴、打死丫鬟、家奴也時有發生,而且主人家並不會因此受到什麼懲罰,這恐怕就是買賣人口的弊端所在了。

我們今天討論民國時期的地主如何去壓榨農民,實際上這是一個割裂問題與當時社會狀況的舉動,因為具體問題具體對待,在今天看來的問題,在過去實際上是一個普遍現象,所以我們今年分析的這些,實際上就等同與用現在的法律去審判過去的案件一樣,這樣做很淺薄。


落下m


在人們心目中,民國時期也就是舊社會的地主是罪惡的化身,我們在現實生活或者文藝作品中經常看到一些惡霸地主的形象,比如有名的劉文彩、莊閻王、黃世仁、馮老蘭、周扒皮等等,他們欺壓百姓,魚肉鄉里,為害一方。如果事情屬實,那這些地主確實應該受到制裁,但真實的歷史往往與我們看到的宣傳材料不同,事實證明很多地主的所謂罪行大都是虛構的。

民國時期的鄉紳,其實就是後來我們所說的地主

我認識一個沂蒙山裡的一個地主,姓李,這是一個標準的大財主,家有良田近千畝,他所住村莊內所有的磚瓦四合院都是他的房產,就是他們家放置雜物的院落也比普通老百姓的房子好很多。這位老李的土地一部分租給當地農民種植,秋後收租;一部分自種,家裡有幾個長工,農忙時有時僱傭幾個短工。平常老李父子和長工們一起下地,一起吃飯,家裡女人操持家務,為男人們做飯、洗衣,大體上和《白鹿原》中的白嘉軒一家差不多。這種生活方式與我們在影視劇中常見的地主截然不同,實事求是地說,當時中國的大部分地主都是這個樣子。

老李年輕時上過私塾,在沂蒙山裡屬於文化人,1940年代中期在當地學校教書,建國後繼續擔任教師。土改後老李家的土地、房產全被分給村裡農民,他本人也被學校辭退。老李為人非常老實,他曾私下說過,他之所以有這麼些土地和房產,一是家裡幾代人勤儉持家積攢的;二是他父親兄弟三人,只有他一個是男性,所以三家的財產全部由他繼承。

改革開放後,老李恢復公職,隨即辦理了退休,晚年還算幸福。但他的幾個兒子,因為當時出身成分高,是地主的後代,所以好幾個打了光棍,沒有媳婦,只有一個兒子找了個寡婦成親。這是一個地主的家史。

另外我還聽老母親講過一個故事,她的一個同班女同學是山東莒南大店鎮莊閻王的後代,莊閻王就是電影《平鷹墳》中的惡霸,老鷹之事不知真假,在此姑且不考。莊家在山東非常有名,其後人大都是知識分子,建國後當老師、幹部的特別多。母親說她這位莊姓同學學習成績優秀,非常聰明,並且文靜懂禮,一看就是大家出身。

講幾個關於地主的故事,不做任何評論,是非曲直請諸位朋友自己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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