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電電費“虛高”有治了,我市規範轉供電收費

原標題:我市推進清理規範轉供電環節加價工作

記者從今天(11月16日)召開的全市清理規範轉供電環節加價工作推進會上獲悉,轉供電單位向各非直抄用戶(含轉供電單位)收取的電費總和,以不超過其向電網企業繳納的總電費為限。非直抄用戶各分表電量抄表時間、電費收繳週期應與電網總表保持一致。轉供電單位應定期向全體用戶公開公示向電網繳納電費憑證複印件以及同期非直抄用戶電費收繳清單等,公示週期原則上應與總表電費繳費週期一致。

對違反政策規定違規加價、不執行國家電價政策的轉供電單位,將依法嚴肅查處。

據瞭解,轉供電是指電網企業無法直接供電到終端用戶,需由其他主體轉供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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