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兩個兒子,立遺囑財產全給小兒子,每月跟大兒子要贍養費,大兒子還有爭奪財產權嗎?

佳樂177830049


想就這個問題先問兩個問題:

第一,如果老人沒錢,找大兒子要撫養費,大兒子還給不給?

第二,老人的錢是誰的?到底是老人自己的,還是孩子們先存在老人那裡的?


為什麼父母的錢就一定要被兒女繼承?

最近筆者看到很多諸如此類的問題,總有人問,老人的錢都給兒子了,女兒管不管。亦或者錢給小兒子了,大兒子管不管?

請問,這錢跟子女有什麼關係?

是不是老人有錢子女才能孝順?沒拿到老人錢的子女,就不用管老人了?

這個賬是這麼算嗎?如果一定要算賬,是不應該將老人撫養子女的錢,對照子女贍養老人的錢?

很多人都說錢給小兒子,還像大兒子要錢不公平。請問哪裡不公平了?

大兒子從小捱餓?還是說當年是養錯了,養的是胎盤,等大兒子長大了才接回來的?

若是要的很過分,大兒子可以出來說說事兒評評理,若是要贍養費用,難道不是應該給的嗎?

凡事要講理,很多老人是心疼小的,但是虧到大的了嗎?父母對女兒的義務,是把孩子撫養成人,子女對老人的義務,說的難聽點就是養老送終。

孩子已經成年了,每天還想盡辦法算計老人那點錢。這錢,老人給你就是你的,老人不給你,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

而且從法律上來說,老人有權力自由分配財產,無關子女是否贍養老人

縱然老人生前沒有分配,但已經明確立下遺囑,這個錢給誰都行,其他所謂的合法繼承人,是指在沒有立遺囑的時候所具有繼承權,不是說老人的錢天然就要分給子女的。

令筆者最不明白的,就是為什麼很多家庭沒有條件的時候,老人老了,需要兒女了,家人反而能義無反顧的支持。可是,一旦有錢了之後,生養之恩就馬上淡如水了。

無論老人有錢還是沒錢,兒女都應該依據自己的能力和老人的生活需求,每個月支付固定的費用。

竟然還有人說出,老人如果有錢,就要用自己的錢先養老,等老人沒錢了,子女在均分養老的費用。這叫什麼道理?

切莫忘了,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這世上若要論等價,一定是子女先欠老人的。倘若父母當年棄兒不管,沒有撫養的恩情,今時今日有些不支付贍養費用也有情可原。

可是倘若父母當年撫養子女了,子女就應該贍養老人,不管老人現在手裡有沒有錢。倘若人要是這點感恩之情都沒有,當年還不如把胎盤養大。


總之,父母的錢就是父母的,他們有隨便處理的權力。如果子女覺得和父母感情淺,大可以正常支付贍養費用。但絕不能為自己的不孝找理由,老人不分給遺產就叫偏心,所以你不給贍養費?千萬別忘了,父母可是在那個甚至吃不飽飯的年代把你養大了,這份恩情,不能不還,這是最起碼的孝道。


小言詹詹


我們村裡有個老人也是這樣,她在大兒子家只負責吃喝拉撒,除此之外便一概不管。但在小兒子家她卻心甘情願當起了免費保姆,洗衣做飯、掃地帶娃什麼苦活累活都幫他們幹,唯獨不在小兒子家吃飯。因此,她每天的生活軌跡就是,在大兒子家吃了飯就跑到小兒子家當牛做馬,一到飯點就自覺回到大兒子家當老佛爺,搞得大兒子一家忿忿不平。

題目中的老人也一樣,典型的偏心偏愛,他就像我們村那個老人一樣,恨不得把自己挫骨揚灰悉數奉獻給小兒子,卻竭盡全力榨乾大兒子的剩餘價值。正因為如此,老人訂立遺囑把財產全給小兒子,卻月月伸手向大兒子要錢,怎麼能不讓大兒子生氣呢?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即使老人再怎麼偏心小兒子,大兒子也不能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因為根據法律規定,成年子女對喪失勞動能力且沒有經濟來源的父母承擔贍養義務,並且履行這一義務並不以獲得遺產為條件。也就是說,就算父母財產一分錢也不留給大兒子,大兒子也必須履行贍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當然,每個兒女都對父母負有贍養義務,於情於法兩名兒子應當共同承擔對老人的贍養義務。因此,如果老人伸手要錢超出了大兒子應當承擔的範圍,大兒子如果不情願的話可以拒絕給付。不過既然老人已經訂立遺囑把財產全給了小兒子,只要該遺囑有效,大兒子便無權爭奪財產。


冰焰


聽說過一個真實案例:

老人把錢房留給兒子,女兒一點沒有,病了要女兒出錢出力,女兒孝順,儘量依著父母。但是女婿不幹了,熬了幾年離婚了,女兒離開自己的家,也不打工了,搬回孃家伺候老人,還是給她要錢。女兒沒有工作啊,哪裡有錢?老人又打又罵,女兒40多了啊,每天罵罵咧咧,隨便拿到什麼就扔過去、砸過去,有次打到眼睛了,都流血了,不給看醫生。

女兒終於上吊死了。


紅太狼9862855


這個問題邏輯有錯誤。

首先,財產是老人自己的,想給誰就給誰,別人無權干涉。他都給小兒子不給大兒子,大兒子家裡可以不平衡,但是沒有權利質疑。

其次,和大兒子要贍養費,這個必須給,大兒子覺得不公平,但是老人養你小,你贍養老人是必須盡的義務,這個你到什麼地方都是必須要做的事情。

第三,如果大兒子覺得不公平,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讓法律法官裁定應該支付的贍養費,畢竟是二個兒子,沒有老大一個人支付的道理。只支付自己那一份,也必須支付自己那一份贍養費。至於老人要不要小兒子的贍養費,小兒子付不付,那都是老人和小兒子之間的事情,和大兒子無關了。

總之,該盡的贍養義務必須要盡,不管是哪個兒子。


白牧子


法律上,大兒子沒有爭奪財產的權利

因為老人是立的遺囑,遺囑就是自己的錢想給誰就給誰,哪怕全部送給不認識的人,只要是本人自願不違法就是有效的。

所以如果遺囑上已經全部給小兒子了,那麼打官司也沒有用。

唯一能夠做的,是老人重新立遺囑,把錢財分給一些給大兒子。但是如果老人不願意,就沒有任何辦法

沒遺產依然有贍養義務,要贍養費正當的

贍養義務並不是出自於兒女是不是能夠得到資產才有的義務。否則老人如果沒遺產,是不是所有子女都別贍養老人了呢?

而是因為父母對你有扶養的義務,父母老了後或者患病做子女的就有贍養義務。

除非能夠證明自己曾經遭受父母嚴重虐待等,否則贍養義務是法律規定的強制性義務

因此沒有得到遺產,但是贍養義務依然需要履行。因此老人當然有權利問大兒子要贍養費。

情理上也許很多人覺得不公平,認為老人就是偏心,這個也很常見,尤其不少老人重男輕女,問女子要贍養費,財產留給兒子的案例更多啊。

但是法律上,遺囑就是一個很情理的東西,依據的是老人的心情,而不是法律規定必須強制性的公平。

贍養義務更是強制性的規定,依據的也不是老人是不是做到了公平

因此除非扭轉老人的心意,讓老人自己願意給你遺產,沒辦法強制性的通過法律解決。


廖彩琳律師


中國家庭矛盾,基本是由老人不公平對待兒女導致,因為老人偏心,導致兄弟不睦,夫妻不和,子女不孝。

其實,這個問題,誰都別唱高調,因為這是國情,有的人佔位高高,說,老人的財產,願意給誰就給誰,理論上沒錯,實際就是有問題的,兩個兒女,為何厚一個薄一個?

像這個問題,財產全給小兒子,然後逼著大兒子養老,這一家要是能和諧就怪了,肯定天天打架,人腦袋打出狗腦袋來。

還有一個怪事,就是儘管老人把財產都給了小兒子,但是老大還必須要出贍養費的,如果不出,老人打官司,是一定能贏的,這也是我們要思考的一個問題。

最後的結果可能是,老大每個月要給贍養費,但可能雙方老死不相往來了,這就是老人想要的嗎?別看老人把財產全給老二了,但是,在老二那,他們也得不到什麼關愛,這種老人活該要受到折磨的。


韓東言


我也有一個奇葩老爸,退休工資比我們都高還天天訴苦沒錢,吃的穿的都要我們買還要生日、大小節日餐館裡吃,在家吃都不行。這樣就算了還到處講養3個女兒不好,養3個兒子就好了。三天兩頭髮脾氣,在家裡砸東西后就要求住醫院,醫生說沒病住什麼他就打醫生,無語,我們三姐妹就快被他逼瘋了


用戶9293627173182


老人將財產全部留給小兒子屬於是對自己權利的處分,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但是,這樣做肯定是不合情理的,也會製造家庭矛盾。

一、一般來說,老人都會偏向家中幼子,這並沒有什麼問題,但是,本案中老人做法有點過,財產留給小兒子,贍養費卻只向大兒子要,肯定會引發家庭矛盾的。

二、對於大兒子來說,如果老人訂立遺囑時意識清楚、意思表示真實,很難再去要求繼承老人遺產。不過,贍養老人是法定義務,並不以是否得到老人財產為前提,大兒子還是要贍養老人的。

三,對於小二子來說,繼承了老人的財產,就應該承擔更多的贍養義務,讓老人安度晚年,才是正確的做法。

由於小兒子得到老人財產,大兒子也可以要求他承擔更多的贍養義務,如果小兒子未承擔贍養義務,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讓其承擔。


管律師


大兒子很好辦.自己也立遺囑把財產都分給妻子兒女.淨身出戶離婚.離婚不離家.協議每月給子女撫養費佔收入的90%.剩下的僅夠大兒子生活.要錢沒有要命一條.耍賴誰不會.更嚴重的辦法離婚後去父母那吃飯.


聽風者一一東興證劵


又是一對有失公允的老人,立遺囑將財產全部給小兒子,每月向大兒子要贍養費。大多數人看到這種事都會覺得不公平,替大兒子委屈。

即便如此不公,從法律的角度講,大兒子也沒有再爭奪財產的權利。因為財產是老人的,老人有自主權,可以想給誰給誰。而且,已經立了遺囑,在法律上生效後,基本算是板上釘釘的事。除非做通老人的思想工作,能讓老人自願修改遺囑,否則,財產只能屬於小兒子,大兒子再爭取也於事無補。

至於老人每個月向大兒子要贍養費,這是老人的權利,也是大兒子應盡的法律義務。儘管大兒子覺得委屈,不甘心、不願出,但只要老人提出要,這個錢他便得出。只不過根據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在數額上可以量力而行。

以上兩個問題,雖然對大兒子不公平,但恐怕也無力改變。

其實,類似的情況在生活中並不少見,一些老人出於各種原因偏愛、袒護子女中的一方,使得另一方子女從心理上產生了落差,對父母的做法產生意見。

老人的此類做法是極不明智的,不僅會使得子女不願意孝敬老人,還很容易導致原本關係不錯的兒女之間,也因父母的不公做法而產生矛盾,影響整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

我們常說“人與人之間是相互的”,這句話不僅適用於在外的社交場合,在家庭成員之間同樣應該做到。要想讓子女們個個都孝敬老人,老人首先要將子女平等對待,即使做不到絕對的平等,也不可以失衡太多。

聰明的老人是要儘量撫平家庭中的矛盾,而不應該故意製造矛盾。即便在心理上偏愛某一個子女,但在說話、做事上還是應該儘量尋求一個平衡,畢竟,都是自己的子女。

對於題目中的這種情形,大兒子還是應該心平氣和的儘量與老人溝通、協商。如果老人不願意修改遺囑,大兒子也不必太苛求。因為財產問題,弄得親人便仇人也不值得。還是應該以維護親情為主,孝敬、贍養老人的義務依然要盡。世上父母千千萬,並不是每一對父母都那麼通情達理,無論老人怎樣對待自己,只要自己做到無愧於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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